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結伴過日子,年老孤獨,兒女們就是孝順也不能白天黑夜的陪伴著。這樣兩個孤獨老人結伴在一起,相互有個照顧。經濟上協商是AA制,或是富餘的一方為主。有事互相幫忙,或者一塊外出去旅遊,結伴生活,搭夥過日子。一鍋飯一人吃也是做,兩個人吃也是做,節約了開支。有兩人結伴外出旅遊,兒女們也放心。
如果再婚,家庭生活就衣食住行,柴米油鹽,和兒女們來往。生活中往往會發生矛盾,以前各人有各人的家庭,各人有各人的兒女。生活習慣,生活方式很難相同。各人往往都是為自已的兒女著想,容易產生意見。
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老年人的性格及生活習慣已經形成,不可能因為另一個人而去刻意改性格和生活習慣。領證前即便磨合過,總有一些習性會在領證後的柴米油鹽醬醋茶中暴露出來,這時候再離婚也是麻煩。
茶人吳老三
一切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這個問題我突然想到這麼一句話。流氓不分出處和歲數。小流氓老流氓,都是流氓。婚姻本身並不是靠著一張紙來維繫,我個人也沒有領結婚證,並且和女朋友同居了好多年了。但是我把房子寫了她的名字。只有她一個人的名字,並不是我多無私,而是成都天府新區限購,我外地人沒得資格購房,那就都寫她的嘍。我買房,創業,一直沒買車,一個是經濟條件有限,一個是車我覺得不是剛需,我做人損案子太多交通事故我也害怕,但是今年一定會買,名字可以寫我的,但是我還是會寫她的,也不是因為我多無私,因為房子都只寫她的了,不差個破車子了。說這些,就是想說明,結婚與否,並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你能不能讓你的另一半感受到你對他的責任感,這個很重要。我也恐婚,也不想結婚,但是最多兩年,我一定結婚。人家青春就這麼幾年,你不應該給人家一個相對的保障?而且從法律角度,妻子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之一,你不結婚,那麼從法律角度來說,你的什麼私有財產都跟這個女人毫無關係。你覺得公平麼?任何事情都沒有絕對的對與錯,但是這個世界有基本的規則和道理,既然它被大多數人接受和認可,那麼就一定有的它的價值和道理。所以如果你愛他,就讓他做你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最後一句是玩笑話,法律從業者的玩笑哈。
有溫度的法律從業者
我覺得老人之後不一定不用演結婚證,只要他們覺得他們非常相愛,他們水到渠成,他們也可以領結婚證呀!這是他們的愛情的權利。像我奶奶她就是早年喪偶,然後之後就一直都沒有再找對象,然後一個人撫養了五個孩子長大現在都是單身,然後一直都沒有說找對象,我覺得還蠻可憐的,如果他有一個老伴跟他一起扶持,一起相愛,到老的話也蠻好。
Joan0417
黃昏戀其實挺不容易的,最好的年華不一定嫁給愛情,最後的年華再爭取一次被愛是每個人的權利。但好似愛情都有生活中形形色色的成本考量,年紀大的愛了,孩子怕了,怕老的被騙,怕繼承權變不了現,怕贍養圓滿了卻發現還有一個等著……做為子女我也會有這樣的擔心,曾經跟我老媽閒聊過這樣的話題,記得老媽當時問我怎麼想,不假思索的回她“愛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為什麼要阻止。對於黃昏戀我從來不反對,但需要提醒的是至少在中國,相愛永遠是兩個家庭的事兒,不單是兩個人在一起。老人各自和子女溝通好彼此在意的細節,有經濟承諾就一定公證好,老人相愛不同於年輕人,相愛的時間有限,一個離世了另一個如果有孩子繼續迴歸孩子那邊,如果沒有子女看在老人彼此恩愛的情分上就妥善安排好另一個,替自己家老人善待愛情最後一刻就好”……老媽聽完笑了,她說“如果你爸不在了,我就跟你過,不找了,結交些知趣相投的朋友就好。”我說“等著我攢錢買房車,帶著你一起變老……”
陳小胖的紀錄片
我有一個朋友的婆婆喪偶後就一直跟她男友住一起,各有退休金和醫療,同居但不領證相處的很和諧。雙方兒女關係融洽,偶爾會一起喝早茶,旅遊。
只要雙方老人開心,家人支持,領證與否並不關鍵,將來也不會涉及財產糾紛等等。
溫柔繁星
我覺得這要看兩位老人的想法。
首先,結婚領證與否其實最直接影響的就是財產的分割上吧。對於有不讓老人領證的想法的人,大部分也是家庭條件不錯,尤其老人自己有一定的財產。對於子女來說,老人的財富是之前的老伴和他一起奮鬥得來的,身為子女,一方面不甘心讓一個外人來坐享其成,更多的認為老人都是和自己的子女關係親近,怕自己家的財產流入別人手中,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我個人認為,人活一世,不止要看這些身外之物的吧!還是要考慮感情的吧!老年人的感情不能因為是遲暮之年,就只考慮陪伴,有人照顧的問題,還是要從感情上覺得能相伴晚年才可以吧!年少時,很多的感情都是衝動的,經過歲月的磨礪,多的是感情不和的,人們總說,都這樣,為了孩子忍忍就過去了。等到孩子長大成人,各自成家之後,才發現再忍忍的理由也沒有了,感情上真的是想找個自己喜歡的,說不定也就真的有那樣的人存在。因為感情好而結合的老人,是應該得到祝福的。
人活一世,錢財乃是身外之物,走時帶不走一分,子女也放平心態,不要指望能繼承老人的什麼財產,只要老人晚年能生活的開心,覺得是可以相伴到老的人,要領證也支持老人的意見。
蛙人蛙語
首先明確態度,這種不領結婚證是耍牛忙的行為,我想只是為了排解寂寞甚至是為了解除性需求找個合理的藉口而已。我們不反對老年婚姻,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追求,即使兒女成家立業了。我相信自己的子女也支持,只要雙方同意,雙方為了彼此在生活在的照顧,有個伴,有個說話的,生病了有個相互照應。既然有想法再找一個對象,那就一定有結婚證,有個婚禮儀式,簡簡單單就行,雙方子女吃個飯見面下。打結婚證,不僅僅是對女性的尊重,也是體現自己確實希望雙方彼此相互幫助,在老年時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路走下去,不是能過就過,不能過就散,也存在後期彼此之間有矛盾什麼,但是那也是後話,即使有在一起過日子想法,還是有的。從古至今,名正言順是一種世俗觀念。也不留人口舌。所以要有結婚證的。
晚上不月亮
這要看兩個老人對婚姻的領悟和需求,有的人就是沒證就不叫結婚,那如果雙方對其他方面比如子女,財產等沒有異議的話那就領證吧;第二種就是非常在意“伴兒”的,感情好半路夫妻老來伴,互相體貼照顧,互相攙扶…其他的都無所謂,那領不領證就尊重個人吧;第三種就是來自於子女或財產的矛盾與爭議的影響,這種領不領證就得看雙方商議的結果了。
總之,個人覺得,婚姻要有單純的善良的合適感情基礎,任何不良因素都不會長久的。
當然,結婚證是證明兩個人是合法夫妻的負有法律效應的有效證明!
xvhanming
老伴走了,再找對象,領結婚證的有領證的目的,不領的有不領的目的,但都有一個共同點,哪就是找個伴,眼前有個晃悠的,耳朵有個聽話的,晚上後腦勺有個呼嚕的,反正就是相互有個照應,共度餘生。
老人喪偶再婚領證的,其目的就是萬一有一方先走了,另一方能享受家屬補貼。
很好喪偶再婚領證的人,並不是完全心甘情願的去領證,而是領取結婚證後,如果一方先死了,另一方作為法律上的配偶,死去一方的單位還給其配偶一定的生活補貼。領證是奔著這個目的去的。
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一方有養老金,一方沒有。而且大多數是男方有,女方沒有,為了得到法律上的承認,只能要求男方和女方結婚,為以後男方先己走後,自己生活有保障
喬老太太7O歲,身居農村,沒有養老金,丈夫死後,為了不給孩子們添麻煩,也為了自己有說話的,找了一個近八十歲的每月有四五千退休金的煤礦退休工人,提出的條件是必須領結婚證,男方的條件是隻是結婚,不能涉及遺產。女方同意並鑑定了協議。幾年後,男方死了,喬老太太作為死者的法定配偶,理所當然的領取了男方單位發放的每月4OO多元的生活補貼。如果不領結婚證,喬老太太根本享受不到企業的補貼。
這就是要領結婚證的好處。
老人喪偶再找對象,造擇不領結婚證的人,其目的就是好著過,不好走人。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喪偶的人,再找伴後,不願再領結婚證。雙方都覺得二婚沒有必要再申領結婚證,反正你有你的家,我有我的家,雙方都是無奈的選擇,萬一過不到一塊,各走各的,都省事。
賈先生老伴死後,又找了一個,雙方事先約定只是同居,不結婚。賈先生到女方家居住,工資卡交給女方,花錢由女方提供。後來兩人因為經濟問題發生爭執,賈先生覺得不如一人生活自在,要回工資卡,走人。
這就是不結婚的好處。
小結:其實老人喪偶再找對象,領不領證都是從各自的目的出發,選擇不領證,根本目的就是好聚好散,選擇領證,要涉及多個方面,聚時易散時難。如果雙方的目的都很單純,就是為找一個伴,選擇不領證最好。
天信燕wa
現在好多老人都是孤巢老人,子女不在身邊,只有老伴相依為命。一旦配偶沒了,自己身邊沒個伴,生個病或有其他緊急情況連個端茶倒水的人都沒有,挺淒涼的。
好多子女想把老人接到家裡與自己同住,但好多老人不願意或不習慣與子女同住,甚至擔心給他們帶來麻煩。子女每天上班,也很少有時間陪伴照顧老人,但老人身邊確實需要有人陪伴,遇事有個照應。所以老人選擇再婚,好多子女也不反對,能有個人互相照顧,他們也放心。大多數老人再婚不是因為感情,而是需要找個能夠說得來的,互相扶持,能共度晚年的人。
不領證結婚證,首先婚姻就缺了一層保證。雙方有可能都有自己的子女,如果不領證,名不正言不順,生活中可能會有很多尷尬😓麻煩。其次,婚姻不是兒戲,既然選擇了再婚,更要慎重,為對方負責,為自己負責,因為我們老年人已經禁不起折騰了。要為自己的晚年負責,咱們找老伴是為了更好的生活,而不是為了湊合的活著。不領證,好就聚,不好就散,雙方內心都有餘地,不會全心全意付出,或包容對方,生活在一起,沒有真心誠意,哪來的幸福?
當然,也有找對象,不領證,先相處生活一段時間,感覺一下是否合適。試婚,這樣可以避免領證後,萬一發現不合適帶來的麻煩。好多不領證的,相處著覺得互相和得來,感覺不錯,再去領證也不遲。也有好多老人,彼此相處不錯,感覺生活在一起很好,滿足這種生活狀態。覺得自己年齡也大了,孩子們也大了,彼此心裡都有對方,沒有必要領證折騰,就這樣也挺好的,有沒有證都一樣,這樣也挺好。
無論領不領證,生活的開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