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二次變法,收復河西,魏失首強,變七雄格局

商鞅二次變法,收復河西,魏失首強,變七雄格局

話說,秦孝公繼承先父秦獻公的遺志,發憤圖強,招來了令秦國崛起的商鞅,並將其委任為大良造,執掌秦國軍政大權,並且主持變法。首次變法便贏得了第一次向東擴展的勝利。但此時秦國國力尚且還不足以對抗強大的魏國,只好主動和魏國講和,由此商鞅主持了第二次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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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魏休戰後,商鞅立即推行第二次變法。主要內容是:

(1)徹底廢除土地國有制,“開阡陌封疆”,以法律保護私人土地。

(2)進一步集權中央,普遍實行縣制,劃秦國為31個縣。並諸小鄉,聚集為一縣,縣置令以治之。

(3)進一步充實兵源,創建“舉國而責之以兵(全民為兵)”的軍事體制,實行郡縣普遍徵兵制。規定任何一個男人,成丁後都必須習武與服兵役(不更爵位以上者可免)。

(4)進一步擴大財源,推行按戶徵收軍賦的制度。農工商民除繳納租、稅外,男子成年後就要另立戶口,按戶繳納軍賦。

(5)將軍事、政治中心向東推移,遷都咸陽,以便於爾後向東擴展。

(6)統一了秦國的度量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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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秦國地廣人稀,不能盡地之力,而三晉則土少民多,因而用秦國的荒地,招徠三晉之民來秦開墾。秦發佈命令說:凡諸侯之民來歸者,給以田宅,免賦稅三世。於是三晉之民來秦者,如水之就下。秦用他們只從事耕種,而令秦民全部學戰。所以秦兵戰鬥力很強,三晉軍力大為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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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商鞅推行第二次變法的過程中,魏於秦孝公十八年(前344年)聯合宋、衛等12個小國會盟,企圖以朝見周天子的名義進攻秦國。商鞅分析了當時的形勢,認為魏“有十二諸侯而朝天子,其與必眾。故以一秦而敵大魏,恐不如”。遂請示孝公許可,親自去魏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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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針對魏惠王欲稱王的心理,對惠王說:“大王之功大矣,令行於天下矣!今大王之所從十二諸侯”皆為小國,“不足以王天下。大王不若北取燕(爭取與燕好),東伐齊,則趙必從矣;西取秦(爭取與秦和),南伐楚,則韓必從矣。大王有伐齊、楚心,而從天下之志,則王業見矣。大王不如先行王服,然後圖齊、楚”。魏惠王聽信了商鞅之言,打消了攻秦的計劃,忙於組織稱王的會盟(逢澤之會)。商鞅又一次避免了與魏進行無把握的決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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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孝公二十一年(前341年),齊、魏發生了馬陵之戰,魏軍主力被殲,國力大損。五月間齊、宋又聯合攻魏。商鞅認為與魏決戰時機已經成熟,向孝公建議說:“秦之與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並秦,秦即並魏”。現魏敗於齊,正宜乘機攻魏,“魏不支秦,必東徙。東徙,秦據河山之固,東向以制諸侯,此帝王之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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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公採納了商鞅的建議,於是發動了收復河西之戰,命商鞅率軍攻魏。魏以公子卬(áng昂)率軍迎戰。商鞅以結盟罷兵為名,誘請公子卬過營會見,暗中設伏,雙方結盟後將其俘虜,並突然向魏軍發動進攻。魏軍毫無準備,加以軍無主帥,迅即潰敗。魏因連年戰敗,軍力損耗過大,不敢再戰,向秦求和。兩年後,秦軍再次攻魏,戰於岸門(今陝西河津南),大敗魏軍,俘其主將魏錯。經連續慘敗,魏已失去戰國初期首強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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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孝公二十四年(前338年),孝公逝世,太子嬴駟繼位,即秦惠文王。商鞅因主持變法得罪了秦國的許多權貴,被誣告謀反並被處死刑,但商鞅制定的新法仍繼續施行。惠文王亦繼承孝公遺願,積極為收復河西和東進中原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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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文王五年(前333年),秦用魏陰晉(今陝西華陰東)人公孫衍為大良造,次年魏獻陰晉給秦,企圖與秦和好。但惠文王並不領情,於當年即派公孫衍率軍大舉攻魏。魏將龍賈率軍8萬迎戰,經近兩年的戰鬥,秦軍攻佔了魏上郡的要邑雕陰(今陝西甘泉南、富縣北洛水附近),俘魏將龍賈,殲滅魏軍45000人(此據《史記》,為斬首8萬)。魏被迫將西河郡地獻給秦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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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收復河西之地後,並未停止進攻。惠文王九年(前329年),秦軍渡過黃河,先後攻佔汾陰(今山西萬榮西南)、皮氏(今山西河津西)及焦(今河南三門峽西)、曲沃(今河南三門峽西南)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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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秦不但完全控制了河西地區,而且在河東也據有了前進基地,為爾後向東發展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次年,秦公子華(桑)又攻取了魏邑蒲陽(今山西隰縣)。魏為求和,再將上郡15個縣(今陝西東北部)獻給秦國,秦將焦和曲沃還給魏國。從此,秦國的軍事實力大為提高,使戰國七強爭雄的格局為之一變。

如何看待商鞅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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