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朋友的感覺是一開始很喜歡。慢慢的覺得不是自己喜歡的類型,可是卻又不能直接分手怎麼辦?

姜胃志


請問題主,什麼叫做不能直接分手?情侶之間還有“間接分手”的說法?

不喜歡了,不明說,一直拖著,冷淡回應女孩子的感情,演變成冷暴力,等女孩子受不了了,自己主動提嗎?

結婚還有離婚的呢,更何況你們只是情侶,不愛,請別傷害。


除非你是搞出人命,讓女孩子懷孕了,短期內,沒有辦法跟對方提分開的事情。


1. 確定自己不能跟對方長久相處下去,就請及時做出決斷,長痛不如短痛。

現在她還沉浸在和你的浪漫之中,等到她發現你的愛意都是虛假的、刻意的、偽裝的,只是為了她短時間內的“不傷心”,那麼她會更加心痛,痴心錯付,還浪費了那麼久的時間,到時候,你就是真的“渣男”了。


2. 反思兩人的相處經歷,探討問題出在你身上還是她身上。

當初你們在一起,一定是互相吸引,彼此好感的。那麼時間長了,你不喜歡她了,是因為你的原因,口味變了還是她性格脾氣變了?是她本質暴露還是你惹她這樣的?


若是短期內無法提分手,那請在這段時間內好好對待女孩。

實在做不到勉強自己重新喜歡她,那就心平氣和的溝通,分析彼此的不合適,理性處理問題。


希望你慎重選擇,別為了一時的“避免戰爭”引發後續無可收拾的慘劇。



我是思維怪物Martina,神經敏感的工科女,樂於分析情感問題,喜歡可以關注我哦~~


思維怪物Martina


這種事太多了。我朋友就是這樣的遭遇!

她和男朋友是相親認識的,男友對她一見鍾情,使勁洪荒之力去追求她,各種甜言蜜語,各種禮物,節日紅包,關心體貼,滿滿的虐狗的節奏。一年後,我們都以為他們感情甜美,準備結婚了。

誰知近日好友一通電話,哭訴她的遭遇。他們已經斷聯一個月了,沒有任何電話信息聯繫。斷聯前,已經是女友一人獨撐,都是女友主動聯繫,他男友再也沒有主動過。不過,男友除了不主動,其他也沒啥變化。但隨著時間流動就慢慢冷淡冷戰,已一個月沒有任何聯繫了,但他也不提分手。

男友不主動就是一種態度,斷聯就是答案。

女友傷心不已,又無可奈何!這樣的冷暴力太傷人了!

愛就好好愛,不愛就好好說分手!幹嘛這樣吊著別人?人心不會痛嗎?

手起刀落,一刀兩斷,該是一個負責任的男人該有的態度啊!

拖不是辦法了,儘快主動去說清楚,請尊重你曾愛過的那個女人,放過她,給她應有的尊嚴!



蘭花82662


我和現在的妻子,是初中同學。從初中開始,她就多次表達對我有好感,但是,我一直不同意在一起。

大學後,在一次感情失敗後,我改變了想法,決定試著和她在一起。

剛開始很長時間,其實對她沒什麼感覺。然後,我告訴自己,既然決定要跟她在一起,就要全心全意對她,一輩子好好對她,把她當做自己的女人來看待。

過了一段時間,我發現自己慢慢對她有了思念。

後來,我們結婚了,有了小孩。有時候有爭執,有時候有冷戰,但無論什麼時候,我對她的心沒有改變,總希望給她最好的生活,希望她能開開心心。

我一直認為,感情是可以培養的。沒有什麼合適不合適,只問你自己有沒有下定決心要走下去。

既然選擇了愛,不要再瞻前顧後,也不要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抱著感恩的心,好好對她,把她當做自己的全部去呵護,你會發現,她其實也挺適合你。



許宜科


我和我老公就是。剛開始他追我。熱戀3個月。立馬就對我冷淡了。我那個傷心怕失去他天天和他說話他嫌我煩要分手說不愛我了。我無奈同意分手。過幾天他後悔了我們又和好了。但是我再也不像以前那樣對待他。不粘著他了。就這樣又過了一段時候他開始粘我了。又開磨合的感情穩定。現在結婚了


隨風飄動的雲中歌


你是一個糊塗人。

首先,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類型的女孩子。你只是當時被女朋友某些特質吸引了,接觸一段時間之後失去了新鮮感,你以為你不愛了,你認為她不是你喜歡的類型。你在幹什麼?耍流氓嗎?

其次,你內心給自己的評價過高。你確定你喜歡的類型也喜歡你嗎?完美的戀人是不存在的,也沒有一成不變的感情,愛情的本質除了欣賞,還有包容。男生的愛都是減分制的,而女生的愛卻是加分制的,也許你女朋友也是一邊嫌棄你一邊包容你。是你女朋友的包容,給了你自以為是的錯覺。世界上有一種不成熟的男人,他自己丑,窮,一無是處,卻一直嫌棄身邊的伴侶不夠完美。

最後,一個成熟的男人不會在感情上浪費時間,精力應該放在事業上。

如果你選擇分手,感謝你放過那個女孩子。免得讓她和你吃苦受罪,讓她的人生有了另一種飛黃騰達的可能。

我說完了,請你反思




謝遜的兵器


“一開始很喜歡,慢慢覺得不是自己喜歡的類型,卻又不能直接分手怎麼辦?”

兩個人初識,瞭解更多的是表面,雙方難免有所掩飾,你剛開始喜歡的她,不一定是真實的對方。

另外也有可能是你內心有個理想型伴侶,和對方相處下來,發現和內心的理想伴侶不一樣,便會產生“覺得不是自己喜歡類型”這種感覺。

那麼,既然不喜歡,為什麼不能直接分手呢?不妨可以先捋捋思路,再來決定如何做:

1、自己在以往的情感中,是否也經常發生這種情況:“一開始很喜歡對方,後來又覺得不是自己喜歡的類型。”如果經常出現,那很有可能是自身的原因,更多要多覺察,自己在情感裡的模式。

2、是否因為自己還沒了解清楚就過快進入一段關係,後面又很難穩定下來。那麼你要不要和這個女朋友分手,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不要過度沉浸理想中,多和現實接觸。

3、如果實在喜歡不來,趁早和對方說清楚,拖得越久,彼此傷害越大。也不要玩什麼冷暴力逼對方主動提出分手。承擔這份責任,對彼此都負責。


心理諮詢師海清


請問最終意思是否是要分手?那就早點分手吧。

很多男孩子都不會自己說分手的,一般都會用各種方式讓對方做壞人,逼對方跟你說分手。比如腳踏兩船,出軌,冷漠等等方式,這些方式才是最殘忍的。

相信你問這個問題也是不想讓女孩子傷心,那麼就早點分手吧,。既不會耽誤你,也不會耽誤人家。就直接告訴對方你的想法,就說不喜歡了,不要說喜歡上別人或者其他理由,人家女孩子會明白了。

勸和不勸分,但是既然你都不喜歡了,早點分手是對雙方都負責任的表現。沒有什麼不能直接分手的。個人認為最好的方式就是早點分手,直接分手。


阿張1559032163


我是夫妻這些仕,很高興為你解答。


卡曾斯曾說過:把時間用在思考上是最能節省時間的事情。

問題不能浮皮蹭癢,要刨根問底才行,這個“根”就是你的內心。



學會區分“喜歡”和“愛”

喜歡是擁有,愛是給予

喜歡一個人,更多的是仰慕和欣賞特質,它可以沒有侷限性,你會渴望兩個人在一起甜蜜和快樂的感覺,喜歡更多是索取,它可以發生在瞬間,同樣也能戛然而止。


而愛是能共苦,它建立在喜歡的基礎上,恨不得把自己擁有的全部傾注給對方,會不計較付出和包容對方。哪怕有一天失去了她,對她的愛也不會終止。



面對內心找到“根源”

缺陷是完美的組成部分

你說對女朋友剛開始很喜歡,最後發現不喜歡了,有兩個原因。

第一說白了就是沒有新鮮感,產生審美疲勞,其實可能你自己都不知道喜歡哪種類型的。第二可能是你只盯著女朋友的缺點,打破了自己最初的幻想,還把它當做說服自己的理由。


戀愛和婚姻是兩回事。白巖松說過:婚姻就是當你接受缺陷時,發現日子人生完美多了。



正確認識自己的行為

成年人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男人是視覺動物可以理解,但這隻能是最初印象,構成一種心動的感覺,而真要和一個人在一起時,你就要接受和包容她的一切。可以換個角度想,如果你遇到的下一位剛開始對你印象不錯,後來只說對你沒感覺了,你會怎麼想?


千萬不要打著“不喜歡”的幌子,做“披著羊皮的狼”。一段感情,如果不主動學習如何維持保鮮,那不論對象換了誰也不會長久。


相識是緣分,感情可培養

茫茫人海中,偏偏是你和她相識並相戀,這是緣分,也算打著燈籠才找到彼此。不怕笑話,我和我先生算是結婚後才戀愛的,現在兩人感覺也挺好的,主要是有什麼事兩人都會願意溝通,也尊重和支持彼此的一切。


最後,強扭的瓜不甜,如果真的相處不來,告訴她吧。找個機會好好和她談談,也多聽下她的想法,哪怕最糟糕的結果是兩人不相往來,但以後你們都會感謝彼此的決定。


希望對你有幫助,祝幸福~


夫妻這點仕


一開始喜歡是因為不瞭解,你喜歡的是她呈現給你的感覺,或者說是你想象中她的樣子。

後來不喜歡了,是因為了解了,原來她是這樣的,不是你想象的那個樣子。

每個人都有三個樣子,我認為的我的樣子,別人眼中我的樣子,我實際的樣子。

你又瞭解自己多少?又瞭解她多少?

我覺得你這樣的想法很正常,每個當初選擇在一起的人,都是因為想在一起而在一起的,可是後來又因為相互瞭解而分開。

這個世界不是說兩個好人就一定能在一起的。兩個人從開始戀愛就有百分之五十的機會會分手。

沒有什麼不能直接說的,如果不能,那肯定是你心裡還在猶豫,棄之可惜捨不得,佔為己有又不是那麼喜歡。

也許人家也跟你有一樣的想法呢!也許人家也想分手呢!

如果真的不想在一起,就好好分手唄。好好分手比彼此傷害好多了[機智]


大粵悅


我先送你一句話。你這種表現是虛偽。愛就愛,不愛就走開!

你最初的喜歡我猜想始於顏值。在你的審美中,她還行!後來交往多了,發現她身上的問題,你覺得難以忍受。所以產生了厭惡。

想分手,你還想著讓對方先提出來?可女孩偏偏不說,你又怕背上始亂終棄的罪名?所以猶豫不決?

我就想說,別把女孩想得太脆弱,也別把自己太當回事,你又不是空氣,沒你會憋死。你們分開,女孩還有更多的選擇。

除非在這段感情裡,你欠了她太多,或是物質,或是其他,你覺得有愧疚,要不然你不會糾結。

我說的有點偏激,還有別的可能。你捫心自問,這段感情裡你有沒有過錯?

沒有分不開的情侶,只有想不想分。

你的癥結所在要看清自己在戀愛期間的所作所為,再對症下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