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列國——魯國(12)臧文仲:為政與外交

躋身六卿,位列司寇

公元前662年,魯莊公薨逝,魯國經歷了兩年的內亂,最終公子季友擁立莊公庶子公子申繼承君位,是為魯僖公。臧文仲在魯僖公時代擔任四司之中最末——司寇(四司以司徒最貴,其次司馬、司空,最末即司寇),司寇是主管司法、執法的最高官員,在魯國排在司徒、司馬、司空之後,位列行政官員第四位。然而年少的魯僖公為了牽制“三桓”家族,對臧孫辰頗為倚重,在處理政事上經常徵詢他的建議。


東周列國——魯國(12)臧文仲:為政與外交

魯國六卿,四司為尊,其餘兩卿名稱未見於經、傳記載。

魯僖公二十一年夏(前639),魯國大旱,魯僖公打算火焚司職祈雨的巫師與仰面凸胸的殘疾人,這是因為大概上天可憐這些殘疾人,恐怕雨水灌進他們的口鼻因而停止下雨。臧文仲勸諫魯僖公道:“這不是防備旱災的方法。修繕城牆以防外敵趁機進攻、減少飲食,節約開支、致力農事發展、勸人分財施捨,這才是應該做的事。把出現災禍的責任推給巫師和畸形人又有什麼用?上天如果要殺死他們,那麼幹脆不要讓他們降生;如果真是他們導致了旱災,那麼殺死他們只能觸怒上天,更加加重災情。”魯僖公同意了他的看法,按照他的建議處理國政。因此這一年雖有饑荒,卻沒有產生實質的危害。

臧孫辰的為政方針,是明顯偏重於百姓的,即後世儒家所謂的“民本”思想。在魯莊公時代的饑荒,臧孫辰為了救濟百姓,勸說莊公用代表著國家主權的禮器作為抵押換取糧食,並動請命出使齊國。體現了他賢者的胸懷、為官者見難不避,勇於擔當的精神,以及作為身居高位者體恤萬民、忠於國君的品質。面對宋國的水災,宋國國君迷信上天,把責任歸結於自己對上天不夠尊重,而臧孫辰卻看到更加可貴的東西——國君敢於承擔罪責而不把罪責推卸給他人,從而預言宋國將興;面對本國的旱災,魯僖公的做法則是將罪責推卸給巫師和殘疾人,欲焚之以告上天,臧孫辰則敢於打破陳規陋習,制止國君燒人的行為並告訴國君發生旱災更應該做的工作,所以當年的旱災“飢而不害”。

齊桓晉文,合縱連橫

在外交方面,臧孫辰在外交方面也頗有些後世縱橫家的做派。當齊孝公率軍入侵魯國時,臧孫辰即打算用文辭對付齊國,由於對措辭感到為難,便向他的下屬士師的柳下惠求教。柳下惠不以為然:“我聽說,身居高位的教導地位低下的,地位低下的應侍奉地位高上的,這樣才能制止內憂外患,沒有聽說用文辭對付敵人的。加入小國自高自大觸怒了大國,則更增加了自己的罪過。現在人家興兵討罪,一席話語又有什麼用?”臧孫辰說:“現在國家危機了,凡是可以抵禦外敵的東西,沒什麼不能拿來用的,希望能用先生的文辭達到賄賂的目的,可以嗎?”後面的事在之前《 》篇幅中已經介紹,此處不再贅述。

晉文公城濮之戰打敗楚國後,把楚國附庸衛國國君衛成公拘押,計劃秘密毒殺之而沒能成功,也不懲罰下毒之人。臧孫辰看出晉國害怕擔上擅殺諸侯的罪名,單純把衛成公釋放又恐怕朝令夕改,有損大國威信,極力勸說魯僖公為衛成公求情,給晉國一個臺階下,晉國必定放人。晉國看到我們不背棄應該親近的諸侯,也必定會更加親近我們。魯僖公採納了他的建議,衛成公得以免罪歸國。從那以後,晉國聘問魯國,禮儀上果然比其他諸侯的規格高一等級,衛國聽說自己獲釋是魯國求情,也對魯國感恩戴德。魯文公初年,陳、衛關係趨於和睦,臧文仲審時度勢,向陳國示好,加強外交。最終,季友的孫子季孫行父在陳國娶妻,陳、魯通過聯姻形成同盟。

在齊桓、宋襄、楚成、晉文等諸侯交替稱霸的國際環境下,魯國這個小國得以往來斡旋於各個大國之間,改換陣營,遊刃有餘,除去國君魯僖公的精明,臧孫辰在外交方面的努力亦是功不可沒。

臧孫辰對於魯國的貢獻,不可謂不大,對於魯國國君,不可謂不忠。然而,一百多年後的大聖人孔子對臧孫辰的評價卻是“竊位者”,即於國不忠、於人不仁,他認為臧孫辰有“三不仁”與“三不知”。三不仁為廢六關、妾織蒲、下展禽;三不知則是作虛器、縱逆祀、祀爰居。這六件事我們留到下一篇在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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