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以後, 我順手舉報了前領導”,這種行為值得提倡嗎?

老萬


首先回答你的問題,在任何行業和單位上班都不建議通過投訴舉報這種行為去對他人進行報復。原因很簡單。

1.你今天舉報了別人,就是當眾告訴所有人,你是一個有抱怨就去舉報的人,氣量很小而且不計後果,目光也不夠遠,如果證據不確實,被舉報人非但不會受到任何影響,自身的職業發展倒是會受到一定的影響,畢竟,被舉報者往往權利,人脈關係都比你高一個層次,你很難保證他是否會對你進行惡意報復,在行業的圈子裡把你的名聲搞臭,這樣你除非轉行跨業,不然就很難再找到一份更合適的工作。

2.人性都是一樣的,換位思考,你現在是打工的,如果你自己成為了領導或者老闆之後你才會發覺,做企業必須壓縮成本,當然不可避免的有一些見不得光的東西存在,畢竟做企業不是做公益。私企,老闆賺錢靠的是自身的人脈,倘若你沒有為他提供更多賺錢渠道的人脈,思路和技術,你對他而言無非就是一個完成任務的機器且較容易被替代,他不可能把更多的利益向你傾斜。反之在國企政府單位上班,大部分利益輸送都很隱蔽,通過各種方式,可能會把公家的錢裝進自己的口袋,這種情況大部分國企職員是意識不到的,能夠知道的,基本也都是分配到利益的極少數人,如果你在這部分人中,那建議你更無須舉報,你肚子裡裝著這些秘密才會成為你更大的籌碼,千萬別急著把籌碼給扔了,這個籌碼一旦被公開,不僅鐵飯碗不定保住,即使保住,你在這個圈子裡基本也廢了,從此之後無論換誰成為你的領導,或者你被調任到任何單位和部門,沒有一個人敢再讓你看到利益的輸送,看不到這個,你無非也是一臺完成利益輸送的機器,油都沾不到,別小看舉報這個事情,傳的比什麼都快,有些人莫名“被”成為舉報人都有可能,所以平時說話做事都要小心謹慎,千萬別被人感覺你有這種想法,到時候背鍋就不好玩了。

3.可能有些人會想著匿名舉報,首先我勸誡你,如果你真心想舉報,匿名意義不大,首先,匿名舉報比實名舉報的分量小得多,大部分情況找不到人就沒法核實情況。匿名舉報的材料如果是貨真價實的,那匿不匿名根本沒有任何意義,能接觸到這些東西的本身只有極少數人。如果證據材料很虛,那對不起,沒人會理這種匿名信,它反而會去提醒被舉報人要注意哪些人的舉動,給他作為縮小範圍的提醒,畢竟,在任何組織裡,大部分收到舉報信的人是不想輕易去攻擊別人的,因為誰的屁股都未必徹底乾淨,根據個人經驗,一般國企紀委收到舉報材料,大部分都會走一下形式調查一下,如果沒有切實證據,最後作為無果處理。倘若實名舉報那就能直接找到人核實情況,然後兜出更多人,這樣一來真有事兒的,紙往往包不住火。

4.舉報只有一種情況是無法避免的,涉及到你個人的利益或者名譽程度較大,甚至牽連到法律責任了。大部分企業最怕的不是外部舉報,而是內部的,因為外部的舉報大部分只能根據提供產品質量或者服務的專業性進行舉證,而這些東西本身大部分都已經過一定的“包裝”,大部分企業都會以各種形式上的質保措施或者資質證明去反駁,大不了就是部分職工個人疏忽,最後無非該整改的整改,該補償的補償,該道歉的道歉,甚至到最後結果反而是投訴舉報人胡攪蠻纏,舉證不足,惡意損害。而內部的舉報可怕就在於無法反駁,好比你妻子的朋友對你妻子說你有外遇,你可以說是陪客戶吃飯或者說是應酬,同學聚會等等理由打發,大不了跪個搓衣板,哄哄抱抱講不定也就糊弄過去,可若是你的父母和你妻子說你有外遇,那可信度不言而喻了。如果你是一個企業的合夥人,分配利益的時候你受到了很大的不公,那麼迫於無奈舉報也實屬被逼到絕境了,亦或是不訴清原委就有莫名背鍋的可能性了,這種情況下建議還是實話實說,該怎麼就怎麼,千萬別為了討好領導或老闆亦或是生怕牽連刻意隱瞞。

總得來說,世上必然存在不公,職場更是如此,而且表現往往最明顯。最後我分享下我自己看待不公的四層境界。第一層,憤慨。第二層,理解並接受。第三層,自己切身受到不公正待遇時,仍能坦然面對。第四層,設法使天平朝向自己傾斜。大部分人在職場上面對不公時會抱怨,覺得世道不公平,老闆不公平,但也就僅此而已。少部分人會審時度勢,如果還有迴旋餘地可以和上級協商溝通解決那麼雙方和和氣氣,如果沒有餘地,無非良禽擇木棲,亦或另謀出路,當然也要墊墊自己分量,不要自視甚高,其實一天世界。當然如果能夠坦然面對那是最好了,而第三層其實大部分人都達不到,小王年齡比你小,學歷比你低,為人處世方面也不如你,坐著相同崗位,工資卻是你1.5倍,平時領導分配你的活更多,給予的讚揚卻少,只因小王是某大佬的侄子或者遠方親戚,你真真切切的代入一下,能忍嗎?然而實際上這種不公到處存在,只是明顯程度不同,新進一個企業裡,但凡沾點親帶點故友,做事交友就會方便很多,各方面起步就會快很多。

這麼說吧,本人有兩個同事,一個人是領導挖來的,一個是自己跳槽招聘來的,原先都是在大型集團的分子公司或部門裡擔任技術總監的,兩人年齡相仿,家庭背景學歷資歷都差不多,技術水平也不相上下,但顯然被挖進來的那位同事要混的好很多,很快就成為了新單位的部門主管,而另一個只能做基層的一線技術人員,短時間內也很難進入老闆視野,需要重新建立人際關係,通過筆者這種相對資深職工的引薦再讓領導發現其才能,那個過程就要走很久了,前提是你還得找到一個能看見你閃光點並且願意扶持你幫助你的好同事。這種情況非常常見,更何況還有國企事業單位這種像“娃娃家”一樣的組織存在呢?沾親帶故的領導一句話,哪怕就是一句普通的“這個孩子還可以”,就會得到常人需要等待很久才能碰到的機遇或是特殊照顧,這種情況下如果你確實有能力的,那就能達到迅速飛昇的效果。

所以呢,找工作有時候和找對象也有類似的地方,看對眼,老闆的第一印象亦是非常重要的,就個人發展而言,有時甚至比企業的發展趨勢更重要。如果你看老闆領導不舒服,不妨按著這個思路另謀出路,惡意的報復往往損人不利己,當然這些都是本人個人的想法,在國企待了多年難免思路會有所固化,希望各方指正,或者向我提出新的看法,大家共同探討,謝謝。


堂吉訶德265


“辭職以後,我順手舉報了前領導”。這種行為值得提倡嗎?

對於不法行為,人人都有舉報的權利和義務,這是值得稱讚和提倡的。

你的舉報,儘管是辭職後的順手行為。因私舉報也好、純粹的正義之舉也好,還是應該得到理解和支持的。不過,疑問仍然存在。

疑問一、

你的舉報行為、為何是辭職後?不是在辭職前?為什麼是順手舉報?不是專門舉報?

疑問二、

辭職前不舉報,有害怕打擊報復的心理、有討好領導、謀取私利的意圖。

疑問三、

辭職後順手舉報前領導,具有明顯的報復心理,這不是純粹的正義之舉,是痛恨這個人、是瀉私憤、是背後捅刀,是私慾未得到滿足的魚死網破行為。

正義之舉是不摻雜個人恩怨的,是事實求是、有證有據的。舉報者可以實名(也可以不實名),舉報違法犯罪的行為、是被人們敬重的,也是受法律保護的。但、你的這種順手舉報行為,總讓人有一種不痛快的感覺。

總之,你辭職後對違法行為的順手舉報,還是值得稱讚。疑撼的是、你摻雜了個人的恩冤,為純粹的正義之舉、打了折扣。


來自老區的毛刺槐


這是一種無奈之舉,因為那些貪贓枉法的領導,背後一定保護傘,他們錯綜複雜的關係網,將來會讓舉報人寸步難行。我們單位一個員工就因為舉報了一個違法亂紀的領導,結果那個領導受到了通報批評,並追回了違法所得,但這個舉報人很快就被“光榮”的下崗了。


1855794787637桃花


侄女很氣憤,她今天被辭退了,雖然有賠償金,但她仍是很不服氣。辭職的原因是,她認為自己被領導給坑了,上個月她去領導辦公室彙報工作,見門半掩著,她就直接走進去,結果碰到領導和秘書正摟到一起。

她趕緊轉身跑掉,但領導和秘書也都看到她了。本以為自己不說出去,就沒什麼事,雖然領導已經結婚,但他搞辦公室外遇,是他自己的事。

然後上週,領導喊她到辦公室,說她負責的項目出來大問題,她一聽,明顯就是個小問題,影響不大,現在修正就可以。

結果,領導就以這個理由辭退她。她說,打算向公司舉報領導搞辦公室外遇,陷害員工。

我一聽連忙阻止她,跟她好好分析下,舉報領導的利弊。

一、舉報未必有用,風險大於收益,得不償失

為什麼我們想要在辭職後舉報領導?無非就三點:

  1. 被領導坑,看不慣領導的管理,想要報復領導
  2. 追求公正公義,希望壞領導得到懲罰,不希望做了壞事的人還能混得好
  3. 辭職後舉報風險小,領導沒辦法報復,對我們不會有太大影響

那麼我們就來看看,真的是這樣子嗎?首先,辭職後舉報領導,真的有用嗎,領導會因此受到懲罰嗎?

我可以很實在的說,大部分情況下不會,因為公司不會為了一次辭職的員工而處理還在任的管理者,除非這個管理者損害了公司的利益,而且是重大利益。但大部分員工不可能掌握到這樣的證據,很多舉報最後都只能是石沉大海,舉報成功的概率太低。

另外,辭職後舉報真的沒有風險嗎?並不是的,比如想你面試新公司,新公司做背調去問你領導,你的工作表現時,領導自然就會詆譭你。更別說,中高層管理者在行業裡都有一定的圈子,他也能在圈子了詆譭你,讓你失去很多就業機會。

如果你覺得匿名舉報就會沒事,那就太單純了,公司裡的匿名舉報,要找到是誰並不難,因為能舉報的人就那麼幾個,一一排除就行了。

所以,舉報這種行為,成功率低,還會讓自己得罪領導,冒著找新工作更困難的風險,完全是得不償失的行為。

二、職場上有其規則,不談對錯和公義,觸及法律或公司利益時,才好舉報

不贊同舉報的另一點,是因為員工看到的往往並不是所有的真相,也許你看到領導不道德的行為,也許你看到領導貪汙的行為,也許你看到領導犯錯。但是,它真的代表全部的真相嗎?

職場往往有很多潛規則,而且大部分潛規則是行業和公司默認的,公司在意的利益,只要領導能帶來利益,對錯和公義並不那麼重要。

而我們辭職的時候,大部分時候是帶有情緒的,尤其是懷有舉報領導的看法,說明我們對領導的管理或某些行為不滿,這種情況下是很難客觀看到真相的。尤其真的是領導的問題,還是我們自己的情緒,不妨先想想。

在這種情況下,我的建議是,除非領導做了觸及法律或者傷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情,我們才好舉報,而且舉報時最好有證據,不然很難成功。

比如性騷擾員工、出賣公司機密等等。

三、前公司仍是職業發展的人脈,處理好關係可能會是個人發展的助力

最後,普及一個重要的觀點:離職並不代表我們和前公司斷絕所有聯繫,前公司的領導和同事依然可以是我們職業發展的人脈,處理好這段關係,會成為我們職業發展的助力。

如我在離職後還在行業裡,會經常請教老領導,也會以前的同事有過合作,有些行業資源也會相互分享。甚至於,當我發展到一定高度,老領導也會邀請我回去做個兼職督導/顧問,或是向別人推薦我。

所以,與其想著如何舉報領導,還不如好聚好散,必須留個後路。

財富學習委員會專業回答,供參考


學習委猿


別!千萬別這樣做!做這麼損的事,遲早你會為自己的衝動埋單的。

之前閨蜜跟我訴苦,她說部門的女經理很苛刻,經常無理取鬧,公主病,部門的同事都忍受不了她的壞脾氣和工作作風,所以很多都辭職了。有次,閨蜜詭異地跟我說,我們打算在公司官網放一個帖子,指桑罵槐地說她賄賂、收回傭、跟客戶勾結、跟上級領導有不正當關係的事,看她還能在公司站穩腳不。

我聽了之後一身冷汗。

我告訴她別衝動,不要做這麼傻的事。

閨蜜反駁說這是匿名信,沒人知道是我們乾的,放心好了。

果然,閨蜜一班同事都很衝動,陸續辭職後,就開始謀劃她們的計劃,她們真的在公司官網的留言信箱裡“揭發”了這件事來。

果不其然,這件事引起了軒然大波,女經理被革職調查。而雖然她們已經離職,但是,公司的一些同事開始聯繫她們,試探口風。其中有一個關係比較好的在職同事找到我的閨蜜,問她是不是她們這幫人乾的好事?閨蜜打死不承認。但同事的語氣肯定,神情堅定,跟閨蜜說了這件事的惡劣性,讓閨蜜儘快撤回這個帖子,否則其他領導會找到她們問話的。

閨蜜這下子就慌了,找到我問我怎麼辦。我告訴她,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其實,閨蜜憤氣離職後,想順手舉報前領導的惡劣行為,這個舉動大快人心,但是這只是一時的解氣,後續的麻煩會更加多。俗話說,山水有相逢,在這個行業裡,我們會兜兜轉轉也會遇見,何必讓自己難堪呢?

如果被查出真的是你作為,那麼在這個行業裡,還有人會願意招聘一個喜歡抓住領導痛腳,並懂得威脅的員工在身邊嗎?

因此,千萬別做這種損事,堵上了自己的後路和人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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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仔的職場之路


從去年11月實習直到現在,我辭過四次職了。每次辭職理由都是相同的,不喜歡不合適,也沒有什麼發展前途。現在找到了自己相對滿意的工作。

我讀的大學城市在二線城市,自己做第三份工作時,也將近畢業了,工資4500。然而這個老闆做事比較挑剔,而且他說話有點讓我感到舒服。喜歡說教我,說我用的OPPO手機和他的蘋果手機不是一個檔次,還有很多對我挑剔的點。幫他做事以後,我都有點害怕他。害怕做不好事就被大罵一頓,哪怕一點小事也抓著不放。權衡以後,我覺得自己當初進他的公司,更多原因是薪水的緣故。步入正軌以後,發現自己並不適合或者喜歡那份工作。想清楚了後,我便果斷提交了份辭職申請書。走的那天,我主動對他表達了感謝。最後老闆還問我走的原因是什麼,我沒有如實告訴他,只是說了自己的不好,以及真誠地誇獎了他幾句。我想表達的是,自己之所以不說實話,不是別有用意。每個人的處事方式不同,我那個老闆也是。他能力很不錯,對人挑剔理所當然。儘管他一度讓我感到害怕,對我造成了一些傷害。但他也讓我學習到了很多知識,開拓了不少眼界。我感激他是真的,和他不適合共事是真的。但我也希望他自己的公司發展得越來越好。

個人覺得,如果只是個人和領導的感情或者小事情問題,涉及不到大原則或者領導違法違規之類。那不叫順手舉報,叫有意為之。



鑰柔


一切往前看,沒必要的,何必呢?昨天再好也回不去,明天再難也要繼續。我之前公司做了幾十年,承包合同沒到期就不給幹了,還投了幾十萬裝修,開始無法接受,後來想通了,退一步死不了……,我選擇原諒,也不走任何法律程序。事情發生太突然了,措手不及,目前還待業在家,放慢腳步,我不相信好人有好報,但是我相信,一切都會過去的……


用戶4480985984258


只要實事求是,有憑有據,不誣告、不亂告,就是正義的行為。舉報違法亂紀、違法犯罪,你這是為民除害,當然應當提倡了。


好奇怪的事情


不可恥,只要證據確鑿舉報事實為什麼不可以。對這種人法律會遲到,但不會缺席。


國良7786


小人之舉,從今往後別想有人用你!你並不高大,只是自己不樂意時而遷怒他人!和你同行也是與虎作伴,在人生的路上,如此形為也是自絕前程,做人要光明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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