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承天子、執官為相,王朝興衰,深入分析歷朝宰相制度的更替

史籍上說:“天下之宰,通於四海”,又說:“天下安,注意相;天下危,注意將。”

宰相制度作為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歷朝歷代都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就歷史發展軌跡而言,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政治形態發展的主流,而宰相制度就是連接皇帝制度和官僚制度的一個聯結點。

宰相制度和官僚制度一樣,都有著嚴密的內在體系,宰相制度並不僅僅只是指“丞相”這一個官銜,其背後連接著無數錯綜複雜的旁支關係,內容及其豐富。

宰相制度千百年來因襲變革,不斷增減,情況也比較複雜。可正是因此,宰相制度才逐步發展成一套體系完善、沿襲清晰的職官制度。

掌承天子、執官為相,王朝興衰,深入分析歷朝宰相制度的更替

一、從商周家臣到王朝宰臣

宰相制度的濫觴是商周時期。

商周時期並未形成中央集權,政治主體是較為落後的奴隸制度。奴隸制度下嚴密的等級之分使得一些身在高層的貴族掌權為政。這些貴族多由“巫史”和“公卿”擔任,且多世襲,如此一來,天子難以撼動這些貴族的權力,君主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力,開始以一些掌管王室事物的家臣為親信。

這些人地位較低且與帝王有著親眷關係。這便是早期的“宰相”萌芽。

到了戰國時期,世卿世祿制遭到衝擊,各個諸侯國為了爭相稱霸以及應對貴族干政現象,多啟用家臣和一些有才能的士大夫為政。像早期的管仲就是家臣為相的典型代表。

在春秋時期,宰相在各國有不同的官方稱呼:如楚國稱為“令尹”、吳國稱為“太宰”、宋國稱為“太尹”,到了齊國,世人稱此職位為“相”。

其實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宰相”一直都只是一個代名詞,並未出現真正意義上的名詞定位。到了戰國時期,“宰相”稱為這類官職的一個通稱。

戰國時期的秦國最先興起君主專制的先河,“商鞅變法”確立了“郡縣制”,官僚制度得到了確立,各個國家也紛紛開始建立起宰相制度。雖然秦朝最先開始確立官僚制度,但是設立宰相卻是諸國當中較晚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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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書上最早記載的一位秦相是張儀,秦武王改置左、右丞相,以右相居首。宰相制度經歷了一個錯綜複雜的發展時期,大概可分為四個階段。

其一,是西漢之初的丞相制和西漢至東漢的三公制。西漢之初的丞相制度沿襲了秦朝舊制,在前期丞相的權力較大。漢武帝時期皇帝的丞相權力開始衰弱,三公的設立使得丞相職權一分為三,到了漢哀帝,丞相被大司徒一職所代替。西漢之處的宰相制度為國家的大一統起到了很好的輔助作用。

其二,是隋至宋的三省長官制。三省六部制度算是中國歷史上影響較為深遠的官僚制度形態,三省長官制的特點就在於當朝設立三相。中書、門下、尚書三省長官皆為宰相,三省長官制是宰相制和官僚制相結合的一種成熟形態。三省長官制為隋唐的證政局穩定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其三,是元朝的一省長官制度。門下省被廢除,尚書省時設時不設,作為“宰相”形態的尚書省由歷代的皇太子繼承。元朝中書省統領六部,主持全國政務,是明清內閣制度的先驅。元朝的一省長官制是中央集權的一種表現,鞏固元朝疆域統一;宰相制度主要是服務於君主專制,因而作用並不是特別明顯。

其四,是明代的內閣制度和清朝的內閣軍機處。丞相制度在明朝被迫中斷,朱元璋罷免胡惟庸宰相制之職,胡惟庸成了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名正言順的丞相。

到了朱元璋以後的朝代,宰相制度一直處於一個形滅神存的狀態。就清朝的內閣軍機處而言,它其實是一種變相的“宰輔制度”,只不過這裡的宰輔重的是一個“輔”字。當官僚制度異化成一種僵化的狀態時,與之同生的宰相制度在這樣空前專制的政治大體系下也逐漸走向消亡。

宰相制度的發展離不開中央集權和君主專制的發展,歷朝歷代宰相制度的變遷在一定程度上其實是服務於君主的統治的。因此,我們可以說,宰相制度其實是官僚制度的一種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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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宰相制度的演變因素:內在固化矛盾與外在客觀環境

(1)君權與相權的矛盾、封建王朝的弊病

宰相制度的變遷有九成的原因是皇權所致,君臣之間的對立關係可以說是專制制度的本質使然,在這樣的君臣關係大背景下,君主與權相之間的衝突是不可避免的。

封建王朝的本質是君主專制,從這一本質屬性出發細究,我們可以發現君權凌駕於一切之上,這種高度集權的狀態必然會使得其排斥相權,進而排斥宰相制度。

為了謀取最大效益的統治力度,君權離不開強大的組織力量——宰相制度,但是同時帝王又會顧忌這種力量所帶來的的不可控力。

一個強大的力量很可能會有後天形成的組織性和自我覺醒,君權顧忌相權的力量,這也就說明了為什麼宰相制度經常被打擊復又採用。

(2)各種政治力量的對比、客觀環境的變化

宰相制度興起之初是由皇帝賦權,可當另一波能供皇帝可用的人出現時,宰相制度不可避免的會受到一定的衝擊。

西漢時期漢武帝任用身邊的宦官侍人,來達到集權的效果。雖然說宰相制度當中不少的官吏也曾出身低賤,但是此刻這些萌生的新一批政治參與者無形之中成了入侵者。

除此之外,外戚干政、外敵入侵推翻政權等等都作為各種政治力量不斷干涉和衝擊宰相制度,而王朝的更迭、生產力的進步發展、新興的經濟因素出現等都會影響外部客觀環境,當客觀環境發生改變,宰相制度作為內部構成的因素自然也會受到一定的衝擊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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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宰輔制度:運行模式與管理效能上的突破和侷限

“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部,猛將必起於卒俉。”宰相之稱最開始見於《韓非子•顯學》。

這裡要指出的是:宰相與丞相不是同一個概念。宰相是對中國古代君主之下最高行政類長官的俗稱,他不是一個具體的官職(只有遼代將其作為正式的官民);而丞相則是一種具體的官職。宰相可以代表一個人,也可以是一群人。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宰相代表的是歷代次居於皇權下的一種權利形態。因而,就算是明朝廢除了丞相這一官銜之後,“宰相”制度在一定意義上卻並沒有根除。

宰相制度的運行模式是的穩固的、定向的。

宰相制度就像是河脈主流的一級支流,它起著一種承上啟下的作用。上承君主,直接對君主負責,掌管文書案牘,算是君王的直系下屬;同時宰相制度中也有二級支流和三級支流,這些盤錯交雜的層階都為了站在宰相制度頂端的人服務。

可以說,宰相制度是一個高效便捷的政治體系,其分發處理政務的效能之快,足以幫助皇帝料理遼闊疆域下的各種官方事件。

就“三省六部制”而言,作為比較成熟的官僚制度和宰相制度,三省長官制各司其權,雖然可以加快效能,但是無形中也埋下了積弊和隱患。

宰相制度下的長官權力之大,若集中在一起就是單個的丞相,很可能會威脅皇權甚至一手把控朝政;可當其分為三個或多個時,則很有可能會在內部之間產生分歧,每個職位手中掌握的權力對等,互相消耗,反而會延緩和阻礙正常政務的處理,也有失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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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治結構下的宰輔相權與王朝皇權關係

歷代皇帝設立宰相,本意是為了鞏固皇權而非威脅皇權。但是宰相這種集大權於一身的存在無論從哪一個方面來說都使皇權受到壓迫。正因如此,歷代的宰輔制度幾經起伏。

在中國的封建時代,皇權與相權之間的關係也十分複雜,這二者並不是簡單地對立關係,相反,他們是一種相互依存和逆向消長的形態關係。

逆向消長即為此強彼弱,這也是歷代關於相權與皇權的一大爭論點所在。不可否認的是,逆向消長確實是一種常態,一般來說,皇權得到加強,帝位者勢必要從政治角度去削弱掌權的丞相。但就整體發展的趨勢來說,皇權與相權之間還存在著相互依存的關係,這也就是為什麼宰相制度會成為王朝興衰的重要因素所在。

“宰相之任,掌邦國之政令,弼庶務,和萬邦,佐天子,執大政。”宰相制度設立之初就是為了“佐天子”,分封之初憑藉著天子所賜予的權力而壯大,如果皇權沒落,那麼相權也無法立起來。皇帝需要宰相的真正原因是無法遍覽政務,皇帝離不開宰相制度,因為宰相制度的存在是一個成熟的國家所必須的體系。

皇帝和宰相制度、皇權與相權是一種相互依存的狀態。儘管有主僕之分,甚至歷史上出現不少臣子弒君、君王斬臣的事例,但是“君相本一體”的說法並非空穴來風。

在封建王朝中,君與臣更像是一種合作關係,雖然有階級上的不平等,但因為宰相制度的作用之大,導致宰相制度成為帝王不可或缺的治國工具。

觀其發展史,我們可以發現宰相制度下的具體官銜雖幾經變動,但是這個制度形態卻一直長存。三公、三省長官、中書令、內閣、軍機處......這些官職形態幾經變化,實權幾經起伏,但只要封建王朝存在、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存在,那麼宰相制度就一定會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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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總結宰相制度的流變規律

(1)由內朝官向外朝官轉化

宰相制度的內部人員構成有很多來源,通過科舉入仕、舉孝廉徵官的大有人在,但就早期官吏組成狀況來看,佔據絕大部分的是內官,通俗意義上來講,就是皇帝身邊服務的隨侍。他們經歷了從內朝走向外朝、參與政務加入官僚政治的過程。

(2)總趨勢是壓制相權以鞏固皇權

皇權和相權之爭是宰相制度發展的明線脈絡,因為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始終為主流,因而相權的起伏最終都是為了鞏固皇權而存在的,簡而言之,也就是服務於大的政治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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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宰相的具體職權由實轉虛

早期的宰相掌攬大權,但隨著歷史的發展,就丞相到軍機處這一始一終來看,權力是一個不斷弱化,官銜不斷虛化的過程。雖然宰相制度一直都存在,但因為到明清時期,尤其是晚清時期,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空前僵化,宰相制度也就成了一個空殼,實權被架空。所以說,具體職權由實轉虛也是客觀環境之下的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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