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蠡縣人民政府關於明確高排放柴油車禁行、繞行區域的通告》的相關規定,我大隊根據自身工作職責,對禁行、繞行區域的交通提示牌進行完善,標誌標牌設置清晰、規範。繞行提示牌
禁行提示牌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為公告期。從4月1日起,我大隊開始通過路面巡邏查處和電子違法抓拍等方式對違反規定的相關車輛進行取證,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的,處以100元罰款並記3分”予以處罰。
同時,對確需進入縣城主城區運送生產、生活必需物資的貨運車輛,請持機動車行駛證、車主身份證(非本人或單位車輛辦理還需攜帶委託書及辦理人身份證件)、檢測合格報告(2019年11月1日以後的《在用車檢檢驗報告》)或生態環境部門路檢路查點出具的檢測報告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提前到蠡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二樓大隊辦公室(蠡縣紫薇西路191號)辦理通行證,諮詢電話:0312-6211523。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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