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傷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磐石市檢察院從快辦理,判處被告有期徒刑9個月

疫情防控期間,孫某和朋友鄧某、劉某飲酒後,送劉某回家。在劉某居住的小區門口,孫某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發生爭執並廝打,孫某將工作人員打傷。日前,磐石市人民檢察院根據疫情期間適用認罪認罰程序,從快辦理了這起妨害公務案件。

打傷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磐石市檢察院從快辦理,判處被告有期徒刑9個月

據瞭解,2月23日下午,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被告人孫某仍糾集其朋友鄧某、劉某聚集到家中飲酒。酒後,孫某乘坐鄧某駕駛的車輛送劉某回家。車輛行駛至劉某居住小區正門入口處時,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阻攔其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小區,雙方發生爭執並廝打。廝打中,孫某將工作人員踹傷。

案發後,磐石市人民檢察院協同公安機關辦案,主動提前介入,共同研判案情,夯實證據、完善程序,為案件的快速辦理打下了堅實基礎。3月13日,磐石市公安局將孫某涉嫌妨害公務案移送磐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結合案件事實與證據從快辦理,當日結案。並協同值班律師,對該案適用認罪認罰制度。現該案已經審結,被告人被判處9個月有期徒刑

辦理案件檢察官說,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被告人孫某仍目無法紀,以暴力方法抗拒國家工作人員執行職務行為,其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該案的快偵快判有力維護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和公職人員的合法權益,為疫情防控樹立了法律紅線,起到了強烈的震懾作用和良好的社會效果。


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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