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停開放!十堰不早於4月20日!

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進一步做好民政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通知》精神,為避免集中祭掃引發輸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將2020年清明節期間祭掃服務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省經營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不含農村公墓,下同)、骨灰堂暫停開放現場祭掃服務,恢復開放時間暫按武漢市不早於4月30日、其他市(州)不早於4月20日執行,具體恢復開放時間由武漢市和其他市(州)的縣級防控指揮部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確定,提前1周向社會公佈。


二、全省經營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推出集體祭掃、網絡祭掃、委託祭掃三項服務。由各公墓管理單位組織工作人員為安葬在陵園內的逝者舉行集體祭掃儀式,由各殯儀館組織工作人員為骨灰寄存在殯儀館的逝者舉行集體祭掃儀式。各公墓管理單位應提供網絡祭掃服務。有條件的公墓管理單位可開通委託祭掃服務,服務時間為4月1日至4月8日。


三、加強農村地區祭掃服務和管理。對具備條件開展現場祭掃的農村公益性公墓,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要制定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細則,安排專人專班值守,引導群眾分時錯峰祭掃,合理控制現場祭掃人流;加強野外祭掃用火管理、交通疏導、現場秩序維護等工作,嚴防森林火災和其他安全事故發生。


四、各級民政、公安、交通、應急、林業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明節期間祭掃服務工作。要加強宣傳,提倡綠色文明祭掃,引導群眾安全有序寄託哀思。各殯葬服務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服務保障,高效有序開展祭掃服務。


五、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根據本通告精神,將清明節期間的祭掃安排、祭掃形式及時向社會公佈。


感謝廣大群眾、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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