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云南藏区多民族共同体的早期构建

【边疆时空】李志农 刘虹每 | 论云南藏区多民族共同体的早期构建

李志农


云南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云岭学者,主要从事云南藏区的民族史、民族关系与社会文化发展研究。著有《云南藏族木碗文化》《我们是谁?——云南维西玛丽玛萨人的身份重构》《奔子栏锅庄》《融痕》等。


刘虹每

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藏区民族关系研究。


摘要:通过对云南藏区各民族在历史上交汇发展历程的梳理及多民族共同体早期构建的社会基础的分析,我们认为,云南藏区各民族以相对区隔的多民族共居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为条件,以共同的经济生活为基础,以多元文化的交汇发展为前提,以文化、宗教甚至血缘的交融为纽带构建的民族关系,是一种超越了族群边界的以地域认同、文化认同为核心的多民族共同体关系,这一关系格局在云南藏区历史上的早期形成及以后的延续发展,是当代云南藏区多民族和谐发展、多宗教和睦共存的深层逻辑,而对这一问题的分析,对深入总结云南藏区民族团结进步的成功经验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云南藏区 多民族共同体 早期构建

云南藏区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民族,傈僳、纳西、汉、白、回、彝等多民族共居的民族自治地方。长期以来一直保持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在五大藏区中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而著称。在已有研究中,郭家骥从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角度出发,指出云南藏区稳定发展的基本经验在于实事求是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王德强通过研究发现,云南藏区的社会和谐程度与当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现程度呈显著的正相关;《云南藏区建构和谐民族关系的实践与经验》一文从云南藏区建构和谐民族关系的实践与经验出发,总结了构建和谐藏区的“迪庆经验”。以上研究侧重于总结云南藏区在处理多民族多宗教如何相处这一问题上的外部协调机制,为解决我国当下的民族问题提供某种类型学意义上的经验总结。此外,也有一些学者从社会内部视角阐释了云南藏区和谐民族关系的深层机理。如刘琪通过实证分析,认为云南藏区多民族和睦相处的内在机理在于各个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建构起了超越族群与宗教的地域共同体。也有学者从明清以来汉族移民进入后的汉藏互动、文化交融以及迪庆地区藏民族的多元合流阐释了云南藏区民族社会内部所蕴含的关系结构及文化特质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因果关系。在下文中,我们将延续社会内部分析视角,从多民族共同体的早期构建入手,从历史的维度进一步阐释云南藏区和谐民族关系的深层机理。

一、 云南藏区的地理生态环境

云南藏区位于滇西北高原,是云南省平均海拔最高的地区。地势总体呈西北高、东南低,德钦县境内的梅里雪山主峰卡瓦格博峰海拔6740米,是迪庆藏族自治州乃至云南省的最高点。南部最低海拔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碧玉河入江口,海拔1486米;东部最低点为香格里拉之东金沙江出境口的洛吉乡吉函,海拔1503米。在这片高原上,相对海拔高差多在3000米以上,这种较小范围内的巨大高差使得迪庆藏族自治州境内气候、植被、土壤、生物乃至民族均呈垂直立体分布。

迪庆藏族自治州处于横断山脉腹地,山川河流均为南北走向,呈“三山夹两江”之势。三山即怒山山脉、云岭山脉、中甸大雪山山脉,其间有澜沧江、金沙江自北而南贯穿全境,其中,澜沧江与金沙江最短直线距离为66公里,是世界著名自然遗产“三江并流”的腹心区。

迪庆藏族自治州境内大部分为山地地貌,占该区域国土面积的89.12%。海拔在4000米以上的雪山山峰就有790座。而6000米以上的雪山则有11座,高耸的雪山和深切的河流将滇西北高原分割成大大小小的块体,适宜人居的河谷及山间坝子零星分布其中,成为土著或迁徙而来的早期族群最初定居的地方。

澜沧江和金沙江是贯穿迪庆藏族自治州境内的两条最重要的水系。澜沧江,藏名“杂曲”,发源于青海省唐古拉山山脉东北部,至西藏昌都折转南下,于德钦县佛山乡德美桥入境,流经德钦县佛山、云岭、燕门,维西县巴迪、叶枝、康普、白济汛、中路等乡,至维登乡碧玉河汊河口出境。金沙江,藏名“支曲”,香格里拉藏族方言叫“吉池”,发源于青藏高原唐古拉山山脉,正源沱沱河,经青海玉树称“通天河”,至四川巴塘河口后称金沙江,由德钦县羊拉归吾流入迪庆境内。虽然地理环境对民族的分布格局无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其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这两条大河不仅为云南藏区各民族从事生产生活提供了丰富的水利资源,也成为各民族南来北往、互动交流的迁徙之通道。

二、 云南藏区多民族的构成图景及多民族共同体的初步形成

本文所指的云南藏区的早期历史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远古时期至唐以前,这一阶段只有零星碎片的史料记载,所述内容也是只言片语、含糊不清,更多只能依靠考古文献资料;二是初唐至清末,这一阶段,因青藏高原的吐蕃东扩,南下到滇西北高原而引起中原王朝的重视并被史官所记载,至元朝忽必烈南下,明清木氏土司北上,有关迪庆高原的局势变化以及族群活动的记载变得更为丰富系统。

(一) 迪庆高原的古人类及族群活动

早在有文字记载之前,迪庆这片广袤的高原上就有古人类在活动。根据考古调查发现,在今维西县塔城乡戈登村发现的戈登文化遗址,是距今七、八千年的新石器文化遗址。与其相伴生的磨制石器和岩画广泛分布于今香格里拉市的大中甸乡、小中甸乡、上江乡、金江乡、三坝乡和洛吉乡境内。1979年,考古队在今德钦县澜沧江东岸佛山乡纳古村发现石棺墓群,经测定证明,其时期约在春秋早中期或西周晚期。1974年3月,又在今德钦县澜沧江西岸云岭乡永芝村、澜沧江东岸石底村象头山发现青铜器,经测定该墓葬时间为战国至西汉早期。1988年3月,考古队在今香格里拉市尼西乡幸福村的克乡、奔东,又发掘出距今三千年左右、相当于西周时期的石棺墓。

从全国来看,石棺葬的分布区域相当广,东达岷江流域,西至雅鲁藏布江中游地区,总体上看整个分布区是以横断山区为中心。学者赵心愚指出,将石棺葬分布区域与这一地区民族分布情况作一对照可以看出,这一古文化遗存分布区的中心是藏族聚居区,边缘则是藏彝、藏纳西、藏普米、藏傈僳、藏汉杂居区和羌族、纳西族、白族的聚居区。石棺葬的分布还有一值得注意的特点,即沿河谷地带特别是两河交汇处(包括几大江河和一些小支流)分布相对集中,从岷江上游地区到康南、滇西北及西藏境内大都是如此,这显然与古代民族的迁徙及经济活动等有关。

因此,虽无系统地文献记载,但以上考古资料证明,远至旧石器时代至新石器时代,迪庆高原就有古人类在活动,而到了西汉时期,迪庆全境已有人类定居繁衍生息。

西周以后,两汉以前,迪庆境内有普米族的先民白狼、傈僳族的先民卢蛮、纳西族的先民姐羌居住。各族群相错而居,或定居,或随畜迁徙,不相统属。

《后汉书·西南夷筰都传》载,白狼、槃木所居之地在“自汶山以西”,汶山乃冉駹地,今为茂县。又《后汉书·天文志》载,和帝永元十二年(100年),“蜀郡牦牛徼外夷白狼、楼薄种王唐缯等率种人口十七万归义内属”。据方国瑜先生考据,牦牛县为蜀郡属国地,在今泸定县地区,白狼犹在其西南。由此推算,当时这些族群在迪庆高原亦有零星分布,并且白狼、楼薄等部落族群由于“慕化归义”,不仅与中原政权取得了联系,还在益州刺史梁国朱辅的主导下“作诗三章”,即后面对研究古白狼语、纳西语以及普米语很重要的《白狼歌诗》。

(二) 云南藏区各民族的交汇发展

唐吐蕃至宋元时期,迪庆藏族逐渐形成,并发展成为迪庆高原的主体民族。唐朝初年,松赞干布统一了青藏高原诸游牧部落并建立吐蕃王朝,其势力范围延伸至青海、川西乃至滇西北高原,甚至洱海北部的浪穹诏和施浪诏都在其控制范围之内。这一时期,迪庆高原生活着白狼、槃木、姐羌等族群的后裔,吐蕃设置的神川都督府的铁桥城附近也生活着“浪加萌、于浪、传兗、长裈、麽些、扑子、河人、弄栋”以及裳人、施蛮、顺蛮、麽些蛮等少数族群。吐蕃王朝统治滇西北时期,一部分来自青藏高原的吐蕃部族顺着横断山脉南下到迪庆高原并与当地的土著族群融合,逐渐发展成为迪庆藏族的先民。南诏、大理国统治滇西北时期,其势力范围主要在金沙江以南地区,而对金沙江以北、生活在迪庆高原的吐蕃鞭长莫及。因此,唐吐蕃至宋元时期已基本奠定了迪庆藏族先民为迪庆高原的主体民族的民族关系格局。

在迪庆藏族形成的过程中,除了相似的地理生态环境以及由此衍生的以游牧为主的生计方式以外,共同的宗教信仰对于族群整合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藏传佛教传入以前,从西藏传来的苯教在迪庆地区曾盛极一时,生活在这里的各族群受其影响较深,如纳西族的东巴教、摩梭人的达巴教、普米族的汗归教以及藏族的神山崇拜等都保留了许多苯教的遗存。8世纪以后,吐蕃王朝采取一系列兴佛抑苯的措施,11世纪左右,藏传佛教传入滇西北地区,迁徙到这里的吐蕃族群以及之前受苯教影响的各土著族群都自愿或被迫转而信仰藏传佛教。宗教具有文化整合的力量,从而使迪庆各族群在文化心理和语言上逐渐趋于一致,并且与西藏本土的吐蕃文化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南宋宝祐元年、元宪宗三年至元末时期突出的表现是随战争而来的族群迁徙与元王朝大一统国家建立之后的族群融合。南宋宝祐元年、元宪宗三年,蒙古军队到达川西高原之后兵分三路南征大理。其中西路军由兀良合台率领,沿当时吐蕃所属地界(因吐蕃时已臣服)的草原地带进军,在“旦当”(即中甸)“革囊渡江”进入滇西北高原,再南下到大理;忽必烈亲率的中路军和抄合、也只烈率领的东路军是沿当时吐蕃与宋势力的接壤地带川西滇北古道进军的,同样越过金沙江再南下到大理。在此过程中,生活在川西高原接近云南边界的许多族群跟随蒙古军队南下进入了滇西北高原。其中有的是作为蒙古军队的补充力量而随军迁徙的,如西番族(普米族先民);有的则是在战事牵引下,迫于生计而沿着蒙古军队的行军路线南下到滇西北高原的。宋末元初频繁的战事造成了大规模的族群迁徙,丰富了该地区的民族成分。

及至元王朝建立以及各项统治措施的确立,迪庆高原各族群进入到一个社会发展相对稳定的时期。此时,元王朝对边疆民族地区采取“因其旧而理其民”的政策,并注重利用宗教联合藏区势力;始于宋朝的“茶马互市”在这一时期也变得更为兴盛,甚至由于经济发展,在迪庆地区有了驿路并设立了马站。上层统治阶级的这些举措有利于迪庆高原各族群之间的互动交往与融合。这一时期,迪庆高原的族群分布与南诏、大理国时期大致相仿。战争造成族群迁徙,丰富了迪庆高原的族群成分,元朝建立,中国进入大一统时期,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又促进了各族群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为之后迪庆地区多族群共同体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明朝至清“改土归流”时期,主要表现为木氏土司对迪庆地区的武力征服与政治统治,以及随之而来的新的族群迁徙与族群融合。首先是木氏土司在明王朝的支持下对滇西北地区进行武力征服,随后统治了包括迪庆在内的滇西北、川西南乃至西藏昌都等地将近两百多年。在此期间,木氏土司先是“每占领一地,便建立庄园,迁移纳西族人屯戍”,将大批纳西族先民迁往迪庆地区,使其继藏族先民之后成为迪庆高原的主要聚居民族。这一时期,藏族先民虽然在政治上从属于纳西族先民,但纳西族先民在经济、文化、生活习俗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受前者的影响。如纳西族先民学会了种青稞、吃糌粑、喝酥油茶、穿藏装、说藏话等,甚至在宗教上有许多人也从东巴教转而信仰藏传佛教;同时,随着移民迁徙,纳西族先民也将大理、丽江等地先进的种植技术与工艺技巧带入了迪庆地区。其次,木氏土司还通过渡江屯殖、开渠种稻、开采矿藏等方式对迪庆进行经营,带去了一批新的移民,其中包括大量汉族、白族、回族等内地居民,他们主要是屯户、矿工、工匠以及商贩等。此外,傈僳、彝、苗等民族的先民也陆续迁入迪庆。明朝至清“改土归流”时期迪庆地区的族群分布格局相较以前没有太大改变,只是源源不断的迁徙流动丰富了迪庆高原的民族构成,并且这一时期纳西族先民成为这一区域的强势族群,木氏土司的地方统治为迪庆地区多族群共同体的形成起到了政治整合的作用。

云南藏区的汉族是在清雍正二年(1724年)随着“迪庆归滇”以及“改土归流”才进入这一区域的,虽然到来的时间较晚,但影响却很深。云南藏区的汉族大部分是在清雍正二年(1724年)“迪庆归滇”以后进入迪庆地区的。境内汉族主要分布在中甸、维西的城镇地区或交通要道附近,除此之外,德钦县的升平镇也有分布。民国28年《中甸县志》载:“中甸汉族有陕籍、贛籍、湖广籍、川籍、滇籍诸种,其一部分系为绿营弁兵之苗裔所繁衍,其余则为贸易、开垦、游艺而来。”说明进入中甸的汉族,其来源大致可以分为绿营兵后裔、商贩、屯户以及手工业者等等。清雍正六年(1728年),中甸设置塘汛,400多民绿营兵进入中甸,他们大多数带有家属,藏族称之为“古加”,意为营兵里的汉人。民国元年(1912年),绿营兵的饷粮被废除,其时所设塘、汛、关、卡南路木笔弯、三家村、下桥头、界碑、红石哨、一家人、拖木南、箐口,东路的四村、安南、白地,西路的独洛、吉仁、泽通,西北路的腊浪、汤堆、尼西、纸房、上桥头,北路日堆、格咱、普上、翁上、翁书关都有塘汛兵落籍,藏民称之为“加玛岗”(即当兵户)。其后裔,在虎跳峡镇还保留汉族族称,在县城、上桥头的已改报藏族,但还保留着汉语言。其余东路、北路、西路及南路拖木南、箐口塘、卡驻地的汉族均已同化于藏族之中,仅保留了“加达”的户名,多数连姓氏也已忘却。同期,“中甸沿江数百里及山谷旷土甚多”,给以牛种房屋招佃开垦,亦有少数汉族落籍江边境。乾隆年间(1736-1795年),又有一批陕西籍、山西籍及大理、鹤庆汉族进入中甸贸易、开矿。雍正至道光年间(1724-1850年),因有绿营兵驻守,社会安定,“五方商贾,络绎聚归”。迁入县城及江边境的汉族增多,汉文化对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进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清咸丰至民国年间(1796-1949年),凉山彝族奴隶主,抢劫之风盛行,从四川得荣、乡城、稻城逃亡至中甸落籍的川兵,当地人称其为“川川客”。亦有个别从河南、湖南、湖北流浪入县落籍的。

维西于清雍正五年(1727年)设治建厅,同时设立制营,调入1000名绿营兵布防,因而充任官弁员役及兵卒的汉族人口成批进入县境。随之源源而来的,便是以汉族为主的商贩及各种手工业者。乾隆年间,以经商为主的江西人进入县境的人数众多,且有一定的实力和社会地位,在县城兴建了名为“万寿宫”的江西会馆,其规模颇为恢宏。他们居住日久,大多落籍于县境,其后裔聚为村落,至今遗迹尚存。继后进入县境的四川人日渐增多,也在县城建了川主庙。有清一代汉族移民源源不断,民国年间仍继续涌入。

此外,这一时期中央王朝将“茶马互市”的贸易点从大理、丽江转而直接设置到中甸和德钦,川、滇、藏之间的贸易往来促进了迪庆地区的经济发展与人员流动。迪庆行政区划及政治制度的确立以及内地流官的设置,使其最终纳入到中央王朝的直接管辖之下,各民族之间因而可以进行更广泛的社会、经济、文化的交往。至此,迪庆地区以藏族为主民族,纳西、傈僳、汉、彝、白、回、苗等多族群混居的民族构成图景已基本形成。

三、维系云南藏区多民族共同体构建的社会基础分析

从唐朝奠定基调,到元朝初具雏形,再经历明清两朝的发展,最终在清末形成了云南藏区的多民族构成格局,其多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以下将从经济、政治、宗教和文化四个维度分析维系云南藏区多民族共同体构建的社会基础。

(一) 经济基础

云南藏区,地势总体呈西北高、东南低,最高海拔6740米,最低海拔1486米,区域内相对海拔高差多在3000米以上,这种较小范围内的巨大高差使得迪庆藏族自治州境内气候、植被、土壤、生物乃至民族均呈垂直立体分布。

由于海拔高差明显、地势起伏巨大、环境差异显著,分布在不同地理单元内的各个族群根据不同的生态环境选择多种生计方式,也衍生出多种经济类型。生活在河谷及坝区的纳西、白、回、苗、汉等民族,在金沙江、澜沧江水系沿岸和山间盆地内种植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以及苹果、梨、李子、黄桃、西瓜、核桃、油菜、扁豆、辣椒等水果蔬菜,主要从事农业和采集业;生活在半山区的藏、傈僳、彝、普米等民族,在山间盆地种植青稞、小麦等农作物,在山地灌木草场放牧黄牛、山羊等牲畜,在林区打猎或游耕,从事农业、畜牧业、刀耕火种和采集狩猎业等;而生活在高寒山区的藏族,则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矿产和水资源,在草场放牧牦牛、犏牛、绵羊等牲畜,在森林采集虫草、贝母、松茸、鸡枞等珍贵药材和菌类,同时也种植少量青稞、小麦。

山区、半山区与河谷坝区的生态环境的多样性,促成了在不同生态位中的各个民族之间的商品交换与贸易往来。如藏、傈僳、彝等民族会用山区所特产的兽皮、兽肉、虫草、贝母、松茸等,与河谷坝区的白族、汉族换取茶、盐、红糖等生活必需品;而河谷坝区的白族、汉族等也需要来自山区的皮毛、木材以及山珍野货等,各个民族在进行商品交换与贸易的同时,不仅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各民族彼此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也由此形成了以商品贸易为纽带的共同的经济生活。

(二)政治关系

云南藏区处在滇、川、藏三省区交界处,虽然唐朝时为吐蕃管辖地,元朝时全国统一建立了行省制,但无论是吐蕃王朝还是中央王朝,对这里都没有实际的政治控制,因此可以看作是一个“三不管”的边缘地带。历史上虽然各大王朝对这里有过军事征服,但更多是出于战略上的考虑,而后续经营往往交给地方贵族或土司,实行羁縻遥控,所谓“因其俗而柔其民”或“因其旧而理其民”。一直到雍正二年(1724年)“迪庆归滇”以后,迪庆地区才被正式纳入到王朝国家的版图内,而当时的《中甸县志》中对于本地的描述往往是“中甸系新辟夷疆,地阔山险”“中甸系属抚夷,并无关津要隘”等语。因此,生活在这一区域的各少数民族,虽受到政权更替以及伴随而来的军事武装活动的影响,但同时较其他地区又拥有更大的自主性。以下按时间顺序对此进行简要梳理。

633年,松赞干布迁都逻些并建立了吐蕃王朝,随后便开始了征服、兼并和统一周围部族的扩张战争,先后将娘布、工布、塔布、苏毗等部一一征服。约在644年,又兼并羊同(即香雄),武力控制了整个西藏高原地区。此外,陆续又征服了党项、白兰、吐谷浑、附国、多弥等西羌诸部。而对唐朝的战争,吐蕃势力发展至松(今四川松潘)、茂(四川茂县)边境一带。

1253年,忽必烈南征大理国,兀良合台率西路军经旦当(今建塘)革囊渡江,至1271年派蒙古军镇守旦当,设置茶罕宣慰司。元朝为统治藏地,专设直接由中央管治、帝师兼领的宣政院,统管藏区的军政事务及全国的佛教事务。至此,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到元朝,今天的迪庆三市县均被视为西藏地区一个整体而属吐蕃管辖,并在1293年,将旦当划为宣政院辖地。

到了明朝,从朱元璋继位起,就对藏区釆取招抚的政策,在藏区各部相继归服的情况下,明朝即奉行“因其旧而理其民”的方针,依旧让原来的寺院、农奴主统治和治理藏区。

进入清朝后,清朝继续对云南藏区实施羁縻统治。雍正五年,经清王朝批准,将云南、四川、西藏划界,将阿墩子(德钦)、奔子栏、维西划归云南省,设维西厅,派流官任职;乾隆二十一年,维西、中甸等云南藏区统一划归云南省丽江府管辖,自此云南藏区开始在丽江府下被作为一个统一的地区来管理,这种体制一直被延续到迪庆建州。

总之,无论是相对于以藏族为中心的吐蕃王朝,还是相对于以汉族为中心的中央王朝时期,或是相对于以洱海区域为中心的南诏政权时期,云南藏区都是一个远离“中心”的“边缘”。它进入王朝国家的视野较晚,长久以来属于中央王朝的“化外之地”,地方政权无法管控的“瓯脱之所”,即便藏族先民曾长期占有这片土地,但并未实行严格的政治管控,而是作为发展所需的游牧之地与军事要塞。云南藏区还是整个云南省最晚进行行政建置的地方,清朝以前这里相对于本在边疆的四川、云南来说仍是“西徼地”,直到雍正二年(1724年)“迪庆归滇”以后才被正式纳入到版图内。现在迪庆藏族自治州下辖香格里拉(之前称中甸)、维西、德钦三县(市),其中,中甸、维西是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才首次置厅,而德钦更是在近代才设置的。由此,在这片远离王朝国家的边缘地带,民族并不是区域内不同隶属关系的划分界限,而是构成了不同民族的土司和与当地寺庙共同掌管地方性事务的政治格局,这是云南藏区以地域认同为核心的多民族共同体构建的政治基础。

(二) 宗教关系

云南藏区的藏族几乎全民信仰藏传佛教,但是在藏传佛教传入迪庆以前,这里的民族深受从西藏传来的苯教的影响。据地方志和实地调查的资料来看,历史上苯教在云南藏区曾盛极一时,并对相邻的纳西族的东巴教、摩梭人的达巴教和普米族的汗归教产生了深刻的影响。8世纪后,由于吐蕃王朝采取了一系列兴佛抑苯的措施,苯教势力渐衰,特别是赤松德赞采取了严厉的灭苯措施,或使苯教徒改信佛教,或使苯教徒放弃宗教职业,做吐蕃王朝纳税的百姓;或把苯教徒流放到边远地区去。因此,这些流放的苯教徒很多来到了滇、川、藏交界地区的德钦、中甸、维西、丽江、宁蒗、木里、得荣、德格、乡城、稻城、盐源等地,使苯教在这些边缘地区得以留存。

藏传佛教在西藏兴起并兴盛以后,传入云南藏区的时间大约是在11世纪以后。据杨学政的研究,最早传入云南地区的教派是噶举派和宁玛派。噶举派,约在11世纪末,分别从西藏和康区两路传入云南德钦、中甸、维西、丽江、宁蒗永宁等藏族、纳西族(摩梭人)和普米族地区。宁玛派传入云南藏区的时间和噶举派相似,但由于其组织分散、分支众多的特点,没有在当地形成一个稳定的寺院集团。萨迦派传入云南的时间约是在萨迦派第五祖八思巴时代,主要是在宁蒗、永宁等摩梭人和普米族分布的地区流行,中甸、德钦、维西等地的藏族在历史上也信仰过萨迦派,但后来其僧侣及信徒逐渐减少,势力衰弱。格鲁派是目前藏传佛教中势力最大、传播最广、影响最深的一个教派,其传入云南藏区的时间约在15世纪末。

除此之外,藏传佛教传入云南的不同少数民族地区也有时间上的分期,其传入藏族、纳西族、摩梭人和普米族地区的时间大致经历了四个较大的传播阶段:第一阶段为吐蕃时代,前弘期佛教及苯教伴随着吐蕃与南诏政治、军事、经济的关系而传入。第二阶段为宋元时代,特别是元朝,随着元朝统一大理,管理整个藏区,扶持萨迦派盛行于云南藏族、摩梭人和普米族地区。第三个阶段为明代,明朝丽江纳西族木氏土司势力强盛,吞并了康南藏地。木氏土司与噶举派的噶玛巴系活佛关系密切,因而噶玛巴派在丽江纳西族地区盛行。第四阶段为清代,由于和硕特部及五世达赖对整个藏区的经营时期以及清皇朝扶持格鲁派以安蒙古的政策等原因,而使格鲁派在云南藏族、纳西族、摩梭人和普米族地区兴盛,并居宗教领域中的统治地位。

由此可见,尽管就历史传统而言,藏族先民信仰苯教,纳西族先民信仰东巴教,普米族先民信仰汗归教,汉族信仰汉传佛教和道教,但在相互的交往交流中,藏传佛教始终是信众最多、影响最大的宗教,形成了各种宗教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甚至两种及以上的宗教为同一民族所共同信仰的情况。这一以藏传佛教为主体、多元宗教并行不悖、兼容并包的宗教信仰格局,成为云南藏区多民族共同体构建的宗教文化基础。

(三) 文化关系

“迪庆归滇”尤其是改土归流以后,随着大量汉族人口迁入云南藏区,其语言文字、饮食服饰、农耕技术、文化习俗,尤其是儒家文化也一并进入到这一边疆地区。据清朝吴自修等人编纂的《新修中甸志书稿本》记载,中甸城内自1732年至1851年期间,先后建起了关帝庙、观音阁、灵官庙、龙王庙、陕西古庙、鹤庆会馆等庙宇。另外,儒学教育在迪庆地区也得到推广,汉语逐渐成为这一地区的主要通用语言之一。雍正九年(1731年),维西县城保和镇开办义学,到嘉庆二十三年(1819年),维西义学办到当时的各区,全县境设义学五馆。雍正十三年(1735年),州判辜文元设义学馆于中甸县大中甸、小中甸、江边、格咱、尼西五境。因尼西、格咱二境设义学困难极大,后全县剩义学三馆。“各就其地以课民间子弟”,……学生除当地汉族外,还有纳西族、藏族、白族等,曾出过极少的增生、廪生和秀才。清光绪三十三年(1906年),迪庆地区开始兴办学堂,中甸江边境蒙养小学堂改为初级小学堂。同年,中甸同知阮大定在中甸创办蒙养古宗学堂。到宣统二年(1910年),蒙养古宗学堂改名为“两等小学”。迪庆地区高等小学开设的课程有修身、中文(读经及讲经)、历史、地理、格致、算学、体操、图画、乐歌等9科。当时的执教者多来自邻近的丽江、鹤庆、剑川等地,也有境内江边一带的识字人。

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汉文化在迪庆地区的传播与推广,既充分体现了云南藏区多民族文化交汇发展的特点,也体现了云南藏区与祖国源远流长的密切关系,同时,随着中央王朝势力的不断深入,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汉文化对这一区域的深刻影响,也为云南藏区最终纳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奠定了重要的文化基础。

四、结论

1988年,费孝通先生在香港中文大学发表了《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演讲,认为中华民族在整体上是一个利益相关、休戚与共的共同体。在历史的发展中,它经历了从自在向自觉的转变过程。在认同层次上,高层次的民族认同(对中华民族认同)并不一定取代或排斥低层次的民族认同(56个民族的认同),不同层次可以并存不悖,甚至在不同层次的认同基础上可以各自发展原有的特点,形成多语言多文化的整体。费孝通先生的观点影响深远,为理解云南藏区多民族共同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关系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分析框架。

本文所指的多民族共同体是指生活在相对区隔的同一区域内的不同民族,在历史与现实发展过程中基于共享经济生活、文化习俗、价值理念、情感归属以及物质利益而结成的有机的、复合的社会整体,这一概念是对多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良性的社会文化生态的描述与提炼,是对单一的地域共同体、血缘共同体、宗教共同体、文化共同体、情感共同体、价值共同体的整合与超越。通过以上在早期历史上对云南藏区各民族交汇历程及彼此间经济、政治、宗教、文化关系的梳理,基于云南藏区在早期发展历程中多民族和谐发展和睦相处事实经验的总结与提炼,我们认为,云南藏区各民族是在一个相对区隔的地理单元内,以多民族共居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为基本条件,以多元文化的交汇发展为前提,以共同的经济生活为基础,以文化、宗教甚至血缘的交融为纽带,是一种超越了族群边界的以地域认同、文化认同为核心的多民族共同体。这一共同体在云南藏区历史上的早期形成及以后的延续发展,是当代云南藏区多民族和谐发展、多宗教和睦共存的深层逻辑。

【注】文章原载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


声 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