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龍井”商標遭“冒用”,龍井茶葉產業協會起訴索賠

據北京海淀法院3月21日信息,因覺得北京德力視貿易有限公司銷售仿冒“西湖龍井”商標茶煙構成侵權,杭州市西湖區龍井茶葉產業協會以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北京德力視公司訴至法院,規定其終止侵害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賠付財產損失5萬餘元。此前,海淀法院審理了本案。

“西湖龍井”商標遭“冒用”,龍井茶葉產業協會起訴索賠

原告西湖龍井協會訴稱,其系第9129815號“西湖龍井”商標註冊人,該商標核准使用商品(第30類)茶葉,該地理標誌商標用於證實具有“西湖龍井”商品的原產地和特定質量,合乎一定標準的商品經營人應向協會提交《西湖龍井地理標識證明商標使用申請書》等申請辦理應用該商標。但市場上出現了一批仿冒“西湖龍井”商標的商品,不但侵害原告商標專用權,並且侵害了西湖龍井產區內茶農、茶廠的經濟發展權益及消費者的合法權利。

原告西湖龍井協會認為,北京德力視公司在網銷平臺設立名為“豹克旗艦店”的店鋪銷售仿冒“西湖龍井”商標的茶煙,侵害了原告的申請註冊商標專用權;其在題目中突出使用“西湖龍井”關鍵字,對目標客戶開展引流,不正當獲得了較多交易機會和競爭優勢,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給原告導致了巨大財產損失,故起訴至法院。

現階段,本案已經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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