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善改命文《太上感應篇》5:犯過減福

凡人有過,大則奪紀,小則奪算。

  【譯文】

  總之,大凡人犯下過失,根據其過失的大小,削減其壽命,長者十二年,短者百日。

  【例證一】

  一位姓蘇的人,曾經遇到一位看相的人,說他做官可到尚書二品。後來,他做官到三品時,病得很厲害。夢中有神對他說:‘你的命救不了了。’蘇生於是把看相的人說的話告訴神。神說:‘看相的人說的是實話,並沒有騙你,但是因為你做桂州府官時,有兩個差人狀告他們的縣官,你為了維護縣官,用棍子把這兩個人打死了,所以你的壽命減少了兩年,官也做不到二品了。’

  【例證二】

  合州的都吏孫亮,一天看見陰間的使者來追捕他。孫亮說:‘看相的人說我壽命是七十三歲,現在我才六十二歲,你是不是追錯了呢?’使者說:‘你做了不為人知的,應受譴責的三件事,所以壽命減少了十一年。你同郡的人馬清,因婚姻的事打官司,別人本來理由很正當,你卻故意使他受冤屈,不秉公辦事,所以減少壽命三年。公差孫侑本來沒有過錯,你為了討好太守,編造他的壞話,使他遭到鞭打,又減少你三年壽命。你的姨母罵你,你推她,使她摔倒在地,又減了你五年壽命,所以你的壽命到現在就完了。’孫亮找不出話對答,於是就死了。

道德經:行善改命。

行善改命文《太上感應篇》5:犯過減福

道教.真武祖師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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