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一天班沒上,發了700塊錢工資,合理嗎?你怎麼看?

追憶PlayStation


不錯了,我們一月份上班全勤至今沒發工資,說二月三月工資上班90天內發最低標準!你們不錯了。我都負債4萬了一直用銀聯還款軟件還款中


相華415


首先你問的這個問題也正是我現在面對的,我所處的是一家上市公司,二月份整整一個月沒有上班,好不容易熬到三月份上班了,發工資了發現發了八百塊錢,心裡一下低落了,因為本身就沒有多少積蓄疫情期間又花了不少就等著發工資呢。之前就有好多網友說了疫情期間沒上班的安基本工資發放,所以就滿心歡喜的等待著發工資,可是發了工資之後事實不是那樣的。一下子就迷茫了,不過後來也想明白了,就是已開始對這個基本工資期望值太高了,沒想過其他因素,所以導致發了錢之後心情低落。我們這裡的基本工資不算高也不算低了,但是除去保險費用和公積金繳納,剩下的也就這麼多。其實你這樣去想發了總比不發強,最起碼可以給你解決一部分難題。事情都已經這個樣子了。在糾結也只是自己不痛快,還不如把精力放到工作中放生生活上。





此情此景的人生


我覺得並不合理 我是一名幼兒教師 雖然說是天天宅在家 一天班沒上 但是並不比上班輕鬆 每天的問卷調查 線上教學 教育局需要的幼兒信息 返省調查 還有每週的線上家訪 這些總能把我們累的夠嗆 一需要資料,上面就崔學校 學校又催老師 老師又聯繫不上家長 老師只能不停撥打每一個家長的電話 遇上配合的家長是謝天謝地 遇上不配合的家長就是要了老命 還得被家長敷衍 任務越來越重 每天都在忙碌這個家長有沒有參加接龍 那個家長有無返省 每天提心吊膽 上級一個電話馬上就要聯繫每個家長 過年期間大部分家長都是在老家鄉下 信號根本就不好也沒有wifi 最後就變成了電話打不通微信收不到 幾百塊錢真的真的是不合理 疫情期間沒有上班但是吃喝用還是得照常 幾百塊真的不夠生活 以上並不是我的抱怨 只是闡述我的觀念 謝謝


摘個星星吖


非常時期,大家都要有包容心,相互諒解,同舟共濟。我兒子在一小飯店作廚師,去年年底一直歇到現在,問老闆要工資,老闆哭訴說他已白白掏了快3個月房租,飯店還不讓開。唉!沒辦法,天災人禍,忍忍吧!你真幸運!還有700元生活費,知足吧!


任俊辭


疫情期間,一天班也沒上,發了700元工資,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因為疫情發生後,舉國上下采取了嚴格的防控措施,造成了停工停產,使職工有班不能上。一天班也沒上,不是職工個人行為造成的,完全是不可抗拒的大環境形成的局面。既然不是職工的錯,雖然一天班也沒上,但也應該視同上班,按職工的實際工資足額髮放。

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疫情期間,政府依法要求人們自我隔離,減少外出,“呆在家裡就是為疫情防控做貢獻”。我認為,疫情防控,可以看作是職工“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企事業雖然同職工一樣,也是這次疫情的受害者,停工停產沒有效益,甚至造成了不小的損失,但這不是不給職工發工資的理由。對於那些大型的、有實力的企事業,應該無條件地給職工足額髮放工資;對於那些確有困難的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有關法規的要求,與職工協商,或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或根據當地生活水平給與足夠的維持生活的工資。對於那些有能力卻以種種理由不給職工發放工資,或只是象徵性地發點補貼的企業,職工可以依法向有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揭發檢舉,依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對於有的小微企業確實無能力發放工資,給職工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還可以向政府申請救助。

戰勝疫情,是每個人的責任。我們要相互包容,共克時艱,頑強拼搏,奪取疫情防控的全面勝利。



海藍山青


受疫情影響,不上班的人,工資發放也要分階段看。

首先,2月份的工資

2月份的工資比較複雜,要分好幾段來看。

第一段,2月1日、2月2日,這是國家延長假期,對於我們勞動者來說,這是休假,就跟平時的週六週末一樣,也就是說,你不上班是正常的,公司不能扣你的錢。

第二段,2月3日-地方政府發的延長復工時間,對於我們勞動者來說,這段時間,人社部有個指導意見,說要企業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採用年休假等,這些都是字面上的東西,說白了,這麼幾天,企業會拿年休假來抵充,年休假是帶薪的;那對於那些沒有年休假的人呢,全額髮放,不要覺得“全額髮放”很美麗,全額的意思,作為一個為老闆打工的HR,做出來的方案是扣發績效獎金,基本工資“全額髮放”。

如果碰到有良心的企業,可能,這段時間會不抵充年休假,不扣發績效獎金,真真實實的全額髮放,如果碰到那樣的企業,老老實實待著。

第三段,地方政府延長復工時間之後,和剛剛那段時間差不多,有年休假的繼續抵充年休假,沒有年休假的全額髮放。

那麼問題來了,全額髮放發時間是多久?資本家就是資本家,不可能一直全額髮放下去的,答案是一個月,超過一個月後,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但話又說回來,2月份應該不會涉及到80%的說法,這個在3、4月份會體現。

那麼,我們來講3、4月份

3、4月份繼續不工作,那,很好,不工作就不工作吧,企業也能給你錢,給多少錢呢?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當然,你也別開心的太早,這個不給錢的前提是企業停工停產,而不是你自己的原因上不了班。

一些特殊情況

疫情期間,有一些特殊情況,譬如確診的、疑似隔離的等等,這些情況下的工資怎麼算?

有這麼一句話“對於確診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要求延遲復工復業等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支付在此期間工作報酬。”


農村臭小兒



簡霖良V老歌


非常高興解答這個問題

首先,在疫情期間大多數人基本都是宅在家裡的,對於家庭條件比較普通沒有其它收入來源的家庭。我個人認為單位或者企業可以適當的給與員工鼓勵及幫助。疫情期間一天沒上班就給700元我覺得是合理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一是受疫情影響企業停產停工的,員工不上班的。如果停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正常發放工資。超過一個支付週期的,發放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是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或者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的不要裁員或者少裁員。




魏信


因疫情導致勞動者不能正常上班的(如交通中斷),企業應當給予勞動者必要的假期,企業不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在此期間的工資報酬,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來支付。如果企業因此導致停產停工,按照人社部的相關規定,停產停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一枚小饅頭


大家好我是小林,我呢也是一名在職員工,上個月因為疫情的原因一天班沒有上,我們是十號發工資的,我一查居然還發了700多塊,我個人覺得還合理,因為一天班沒有上,還是我們國家的政策好。加油,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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