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把小孩子拋棄了等長大了又想認回來,你們還會要這樣父母嗎?

客家人阿峰


我自己覺得這個問題要從多方面去說!

首選,作為父母是什麼原因拋棄孩子,當然不管什麼原因也不能拋棄孩子,但是面臨自己無力照顧孩子,孩子跟著自己可能會面臨死亡,這時候選擇拋棄孩子,也不能完全說錯,這時候的父母其實是痛苦的,尤其是母親,他們恨自己的無能,這種拋棄也算是愛的拋棄吧!

再者因為自己的原因拋棄自己的孩子是可恥的,生下她,她就是你的責任,您卻因為自己的自私遠離自己的孩子,只能說是可恥的!

不管哪一種拋棄,你都有權利讓你的孩子知道誰是他的親生父母,問題是你有勇氣去嗎?人都說孩子要感謝父母帶他來到這個世界,讓他看到這個世界,感受相這個世界!但你卻他感受的是冰冷的世界,空氣是凝固的,愛是可怕的!如果他好就不要去打擾她,如果他的狀態不好,你又能給予她什麼!請真正的愛她!




小鐲迷迷


身邊確實遇到有朋友是這樣的,小時候因為家庭的緣故,那時候比較窮,她是老二,她母親第一胎生了女兒,第二胎還是女兒,就把她寄養到親戚家,然後長大後,過來認親,但她一般對親生父母沒有什麼感情,雖然認了也是形式,畢竟是他們生育了自己,賦予了生命。但在孩子的心中,感情始終是殘缺的,後來她媽媽又生了個女孩,她始終不明白,為什麼送出是她,這個刺實在拔不掉,無法釋懷。但她父母對她也是很冷漠的,跟老大和老三比較親,畢竟彼此都不曾生活過,沒有一起經歷,其實突然冒出來,也似乎是個陌生人,掛名的父母而已。

但有一種情況,確實父母不得已,比如是被偷了的孩子,長到後找回自己的父母,或者父母經過很多年,終於找到了孩子,這個情況,不是父母主觀要遺棄的,可恨的是人販子,當然父母可能也會存在照顧疏忽,這種彼此互相找的,父母一直都是很痛苦,孩子能找到父母也是萬幸,這種的感情會深很多,彼此都會相認,父母苦苦尋找這麼多年,照顧親生父母也是應該的。

但你說的,未婚先孕,然後把孩子丟棄的,這種是無法原諒的!典型的不負責任,不顧孩子的生死,像這種,應該受到法律的處罰。父母再難,也必須把孩子的生命放在第一位。


飄搖的野草666


雖然有些父母給了子女生命,但從他們拋棄孩子的那一刻,此生與孩子的緣分已盡,即使日後再相見,心裡的隔閡已在,永遠也沒法修復。

阿雲是我的發小,她是家裡的第一個孩子。因為她的爺爺極其重男輕女,在她之後,父母又接二連三地生了好幾個,一直巴望著能有個男孩。但是事與願違,每次等來的都還是女孩子。

家裡本來已經有了女孩子,所以再出生的兩個妹妹阿雲的父母毫不猶豫地送給了別人,絲毫沒有一點不捨。原以為這輩子都不會再跟送出去的女兒有任何交集的阿雲父母,做夢也沒有想到以後竟然會去求她們。

早幾年為了生男孩,阿雲的媽媽元氣大傷,身子很弱,幾乎不能勞作。她的爸爸有一年用電動滾稻機打稻子的時候不慎把膀子伸了進去,被鄰居發現的時候,右邊的膀子已經被絞得血肉模糊,從此變成了殘疾。偏偏阿雲這幾年自己過得也很不幸,想要照顧好自己的父母,常常是心有意而力不足。

這個時候,阿雲的爸爸聽人無意中說起,他們之前送出去的二女兒,現在在鎮上開了一家很紅火的電子廠,很有出息。據說,那個二閨女不但幫養父母家的哥哥在城裡買了房,還經常把她的養父母帶出國旅遊。

阿雲的爸爸聽到這個消息後心裡很不是滋味,回家跟阿雲媽媽商量之後決定還是讓阿雲去尋她的妹妹。

都在一個鎮上,很快阿雲就要到了妹妹的聯繫方式。哪知道,阿雲剛剛表明身份還沒來得及說什麼,這個當年被父母拋棄的女孩就當即表示:請以後不要再找我,我不想跟你們有任何聯繫。

阿雲把這件事告訴我的時候,我也是唏噓不已。不過,我非常能夠理解那個被拋棄的女孩,換做是我,如果知道當年父母是因為重男輕女而拋棄了自己也肯定無法原諒他們。

所以,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而被拋棄的孩子,心裡始終都會有道疤,而且是永遠好不了的那種。對於這樣的孩子,他們選擇不照顧自己的親身父母也是無可非議。


愛美的豬麻麻


我覺得這個要分情況看吧,也不能一棍子打死。

1、生父母無法養活孩子,為了孩子生活更好送給好人家養大。這種情況其實是有的,比如有些生父母連自己都養不活更別說養孩子,甚至有的比如進監獄或者重病,如果剛好有想養孩子的人家,家境好又對孩子好那生父母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都覺得孩子跟著養父母更好肯定會送出去的,等孩子大了,可以理解了我覺得是可以去孝敬下自己的生父母的,畢竟是他們是為了孩子更好才將你送出去的,而且如果他們讓孩子留在自己身邊,也許耽誤的是孩子自己一生,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他們將孩子送給家境好的正是為孩子所計。

2、父母只是不想負責將孩子隨便就不要了,長大了又回來要孩子照顧甚至還總是說什麼生育之恩什麼的,這種說實話我不認同,既然可以狠心丟棄,那也不見得有多麼疼愛自己這個孩子,既然打算了丟棄了沒有盡養育的義務那孩子也沒有必要盡贍養的義務,如果總說給了生育之恩什麼的,那大不了等過世的時候孩子給下葬當還了所謂的生育之恩。

不要所謂的道德綁架,那些站的高高的只會說生育之恩大於天的人,他們根本沒有搞清楚什麼是真正的生育之恩,有些時候把一個孩子生下來其實受罪的是孩子和大人兩個,倒不如不要生,最少禍害的不會多一個人,既然要生,就要負起養育的責任。


林杉姐姐


有些人把小孩子拋棄了,這應該發生在計劃生育年代。

那時候由於舊的傳統觀念一直左右著一些人,為了傳宗接代,為了生一個男孩,不惜把自己的親生骨肉所拋棄,繼續像《超生游擊隊》一樣,一個又一個的生,至到生出男孩為止。

前陣子和朋友在一起聊天,因為計劃生育把女兒拋棄了,現在己經長大成人,而且生活的還比較富裕,於是心中盟生了想認女兒的念頭。不管怎麼說這也是自己的親骨肉,也是懷胎十月所孕育的孩子,那份傷痛只有自己知道。

於是朋友試著和親生女兒進行了接觸,遭到了女兒強烈反對,直接質問父母,你們即然能生我為什麼不能養我,為什麼從小把我拋棄了。現在我己經長大成人,求你們不要打憂我們的生活了,如果我是別人拋棄的孩子送給你們,你們又是什麼心情?質問的我朋友無言以對。

後來不知道養父養母怎麼知道了,和我朋友鬧的不可開交。因為小女孩拋棄給她親姨媽了,這種關係能不鬧嗎?這不僅是爭的一份親情,也是一種道義。小女孩說的對,你能生我為什麼不能養我?現在知道親骨肉了,現在知道是親情了。你想過沒有,因為收養你家的孩子,別人也是放棄了在生一胎的希望,在良心上,道德上能容忍嗎?

作為那個年代拋棄的女孩太多太多了,有的送給親戚朋友,有的直接拋棄在車站或者荒效,有的己經可能無人問津己經命歸黃泉。無論那種情況你即便知道是自己的親骨肉,從道義上都不可以相認,因為你己經沒有資格在做女孩的父母了。

對於被拋棄的女孩能否相認,歡迎大家留言評論。

我是農民鴻運當頭,謝謝關注。



鴻運當頭hydt


首先我的選擇是不要(不是以道德的角度,是以個人的角度),儘管他們給了我生命。接下來說說我不要的原因:

1:不管是什麼原因都不應該丟掉自己的孩子,你不想要這個孩子,可以選擇不把他帶到這個世界,既然你選擇把他帶到這個世界,就要盡到一個父母應該盡到的責任,而不是說因為自己有多困難或有多大的苦衷,就可以把孩子丟棄。要知道在你丟棄他之後,他的人生就已經被你毀掉了一半,他會比別人家的孩子活的更為艱辛,也會比其他孩子更容易誤入歧途,最後他可能憑藉自己的努力和拼搏,有了出息,而這一切又與你有何關係,你又有何資格讓他認回你,照顧你?

2:俗話都說生恩不如養恩大。在你丟棄掉這個孩子之後,幸運的話可能會遇到一個好人家或者好孤兒院的收養,也會讓他過上無憂快樂的童年。然後在一個新的“家庭”憑藉家人的溫暖和照顧,讓他有更好的機會通過學習改變自己的人生,在將來有了出息,他需要回饋的也是這個新“家庭”。如若不幸的是遇到了心思比較歹毒的人,將他進行人口販賣或虐待,他心底裡最恨的人也應該是你們,又何來認回你們,照顧你們呢?

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感謝!


鍋鍋浮世記


首先看情況吧 還是要了解清楚。其實說真的不發生在誰身上,作為一個旁觀者可能都看得清 。但是如果在養父母身邊過得不開心 還是會想自己的親生父母的 ,當然還是有例外 。有的養父母對自己也很好的 ,這個時候就不能讓養父母傷心了 畢竟大家都說。。生恩沒有養恩大, 還是跟著自己的本心走吧 覺得對得起良心 自己不後悔就行


媛傑123


要看她的動機是什麼,如果是不小心弄丟了,會相認。如果是被遺棄的,永遠都不會相認


思宏雲


孩子都是心頭肉,哪有說那麼容易放棄的,都是有苦衷的,所以不要去怨恨,每個人的經歷都是不同的,虎毒不食子這個道理大家都明白。所以我們要學會理解。


先知君


江山易改稟性難移,拋棄過一次就可能有第二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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