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開展安全生產“流動紅旗”競賽活動

為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持續推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提升事故防控能力,嚴防安全生產事故發生。贛州市決定於每年的1月和7月在全市開展安全生產“流動紅旗”競賽活動。通過對安全生產工作成績突出的,授予“流動紅旗”,對安全生產工作成效差的,掛“流動黃旗”,以激勵和鞭策各地各有關部門和企業,勇爭先、創一流,推動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爭先創優。

安全生產“流動紅旗”競賽活動對象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各類工業園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授予“流動紅旗”條件為各縣(市、區)轄區內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未發生工礦商貿一般事故;市直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在道路交通、消防、建築施工、礦山行業領域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且一般事故總量同比下降;其它行業領域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工業園區內各類企業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生產經營單位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及以上或行業安全生產最低標準,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同時,對事故單位、事故園區、事故企業掛安全生產“流動黃旗”,以示警醒。掛“流動黃旗”情形為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安全責任不到位,防範化解安全風險不力,轄區內發生1起較大安全生產事故;市直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職責不到位,防範化解本行業領域重大安全風險不力,所監管行業領域內發生1起較大安全生產事故或2起經營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工業園區內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或工礦商貿一般事故同比上升;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亡人事故。

對被授予“流動紅旗”、掛“流動黃旗”的單位,將在市應急管理局網站進行公告。企業被授予“流動紅旗”的,納入“紅名單”管理,在評先、評優、許可、優惠政策上開闢“綠色通道”;對被掛“流動黃旗”的,納入“黑名單”管理,推送至信用平臺(江西),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對一個年度內兩次授予“流動紅旗”的縣(市、區)、市直行業領域主管部門,推薦其為年度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對一個年度內兩次掛“流動黃旗”的縣(市、區)、市直行業領域主管部門,不能推薦為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對掛“流動黃旗”的縣(市、區)、市直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市屬企業集團公司,由市安委會辦公室約談其分管負責人;對掛“流動黃旗”的工業園區、企業,由縣(市、區)安委辦約談其主要負責人。(贛州市應急管理局 張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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