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死闖紅燈的人,機動車只負10%的責任?

開車撞死闖紅燈的人,機動車只負10%的責任?交警:沒那麼簡單
摘自 COPSPOWER0

目前在道路行車過程當中,由於法律法規和交通法規的約束,大多數駕駛者都是謹慎駕駛,害怕出現交通事故的,但是行人和電動車等非機動車並不這麼想,這也就導致我們在開車過程當中,經常能夠遇到一些電動車,自行車,行人,隨意變道,併線,逆行,從而發生交通事故。那麼撞死闖紅燈的行人,機動車只負10%的責任嗎?交警表示並沒有那麼簡單。





第一種情況,機動車是正常綠燈行駛,沒有超速,超載等一系列違章情況,那麼這時候處在行駛過程當中撞死違章的行人或者電動車,那麼我們只需要承擔10%的責任,也就是法律法規規定的人道主義賠償,而且這部分賠償,一般來說保險公司都能搞定病,不需要自己掏錢。





第二,如果有輕微的違章,輕微的違章指的是不超過20%的超員,超速!這種情況下撞死人,責任劃分一般情況下是七三開,也就是說我們需要承擔30%的責任,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第三,行人在斑馬線上闖紅燈,在斑馬線上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我們一般要承擔沒有仔細觀察路面情況的責任,因為是在斑馬線上,所以責任一般來說是五五開,並且如果賠償能夠讓家屬滿意,我們也是可以免受刑事責任的,不過這部分賠償,保險公司通常都不會進行賠付,需要自我掏腰包!





第四,撞人之後逃逸,雖然說行人和自行車違章在先,但是撞人之後如果逃逸,那麼就會被判定為肇事逃逸沒有積極救治。這時候不僅僅要承擔一定的賠償,還要承擔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第五,駕駛者故意殺人,殺人的罪行就不用小編多說了,我們在行駛過程中看到有人亂闖紅燈,從而故意造成對方受到傷害甚至死亡,那就涉嫌故意殺人,故意殺人應該怎麼辦?就是警察局的事情啦!







在道路行車過程當中,小編建議大家在車流量人流量比較大的路口儘量減速慢行,否則發生交通事故自己也是很麻煩的。


活動時間

2020年3月26日 至 202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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