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說事——一個醫務工作者眼中的人間事 小明

第一次見到小明,他是個十八九歲的小夥子。

那天,正總值班,急診醫生叫我,說有個小夥子大腿上捱了一刀,需要進行手術,但是患者身上錢不夠,需要總值班簽字。按照規章,這種字當籤。簽字後,我去急診看這小夥子,頭髮偏黃,眼睛無神,是從朔州轉來的,褲管已被剪開,包紮著的紗布完全被血浸溼,眼神中滿是倔強,一聲不吭。

按照規定,刀傷、槍傷這種病人我們要報110,很快民警來調查。家屬自述在朔州賣羊肉串,由於小明和未婚妻吵架,拿起割羊肉的刀朝自己腿上捅了一刀,沒想到卻捅到了動脈,當地醫院處理不了,轉到了我們醫院。

後半夜,小明上了手術檯,我也已經休息,突然被一陣急切的敲門聲敲醒,開門一看是一個年輕女子,戴著絲巾,面容姣好。她告訴我,她是小明的未婚妻,有張手術單需要我急籤。簽完後,她千恩萬謝,表示明天一定會將費用補齊,並且要抵押她的身份證和一個玉石吊墜。

對於玉石,我還是懂一些,那是一塊上好的和田羊脂玉,不算大,但顏色極佳。留下身份證是正常手續,但抵押貴重物品就超出了規定,於是我把吊墜還給了她。

第二天,我去血管外科又看了看小明,一切順利,恢復良好,但是費用沒有補齊,他說已經讓自己的未婚妻拿銀行卡去取錢,很快就會補齊,讓我放心。

第三天,血管外科護理站給我打電話,問我是不是簽過幾張總值班急診手術單?我說是的。護理站告訴我,病人在半夜的時候不告而別,現在欠費兩萬多元,誰簽字需要誰去追費。我給小明打電話,關機。再去看身份證,上面有姓名和地址,按地址在網上一查,是我們國家偏遠地區的一個小村子。

最終這事兒不了了之,因為是正常治病救人,雖然是我簽字救人,但醫院會擔負一部分欠費,科室再擔負一部分,需要我擔負的費用極少,也就漸漸忘卻了這件事。

幾年後,大約四五年吧,那天正在辦公室工作,推門而入一個小夥子,第一眼我便認出是小明。他靦腆地對我笑了笑,和我說,那次真不好意思,那會兒是真沒錢了,只能坑我了,這次來醫院已經把之前的欠費補齊了。

中午我請他吃飯才知道,小明生在一個小山村,到他的家鄉,下了火車坐汽車,下了汽車還需要走的那種小村莊,他從十二三歲起就和老鄉們在外闖蕩。

那女孩不是他的未婚妻,而是他的女朋友。女朋友、小明,還有另外一個同鄉小夥子,三個人在朔州賣燒烤。

那天,女朋友和同鄉先回租住房,小明獨自營業到十點,回家後正巧女朋友衣衫不整地從同鄉房間出來,由此大吵,激動之下拿刀在自己腿上捅了一刀。來醫院後,他將銀行卡交給女朋友讓她去取錢補上費用,女朋友卻和同鄉不僅一去不返,還將他攢了幾年的積蓄全部帶走。

我和小明漸漸熟識,他在太原一個大型烤肉店打工。有一天,我又去烤肉店,突然看到一個服務員長得特像小明的女朋友。我將她叫住,她一看我,特不好意思,想轉身走,卻已來不及。

在樓道里,她讓我和小明不要再來往,小明身染毒癮,說的任何一句話都不能相信,當初她離開小明,就是想脫離他,但他回到家鄉威脅她的父母,她沒辦法才回到他身邊。

對她的話,我將信將疑,她又問我記得那個吊墜嗎?那是她奶奶留給她的,已經被小明賣掉了。

幾天後,小明給我打電話,問我願不願意和他一起開一個烤肉店,投資數目還不小。

想想,還是算了。

王繼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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