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一視同仁能應用到仁愛上嗎,但是孔子的仁愛是分等級的,所以說孔子沒有做到一視同仁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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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視同仁”,出自韓愈的《原人》,並非孔子所說。

《原人》講的是“仁”的本原,天地聖人的仁愛之心,對所轄萬物,並沒有區別。

這個表述是符合孔子原意的。對君子、小人,對家人、鄉人,對國人、天下人,雖然具體方式有所不同,但所秉持的都是同樣的仁愛之心。

與具體作為相比,仁更根本的評判標準在於心。顏回不曾從政,不能說顏回不仁。子貢富甲一方,施與和救助想必更多,但也不能說子貢就更仁。

仁心相同,方式方法有差,不能理解為這就是把仁愛分了等級。比如孔子講的對待小人要嚴厲、要疏遠,但目的不是讓小人滅絕,而是促使小人改過自新。其他也是同理。

另一方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求和理解,即便仁愛天下,也不能用同樣的標準給與每個人仁愛,方式方法的差異、區別是必然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也就是這個道理。

仁也有大小之分,所愛越廣遠,仁的範圍和境界就越大。孔子之所以在歷代封聖,就是因為孔子的仁愛施於天下。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孔子是做到了一視同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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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之內皆兄弟也。天同履、地同載。

仁愛思想是孔子的核心思想,他主張:凡是人,皆須愛。仁者愛人。意即所有的人類共同生活在一片藍天下,共享一方土地,彼此互相依賴,互相支撐,因此大家應互相關心,互相愛護。沒有血緣之分,彼此相親相愛;沒有等級貴賤,眾生一律平等,孤者有其養,勞動的人找到相應的工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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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子罕篇》有,“子罕言利與命與仁”。利、命、仁,三者之間用“與”字連接,說明是並列關係。

其實,利、命、仁,《論語》裡,孔子一個也沒罕言。僅“仁”,全書有一百多個“仁”,《里仁篇》前七段短文,孔子一口氣就言了十八個“仁”。

於是有譯者,如本人手裡一套四書五經合訂本,解釋為,“孔子少說利,但對天命與仁德卻很讚許”。也就是說,孔子罕言利,不罕言命與仁。這就說不通了。因為孔子還曰,“仁者安仁,智者利仁”。

其實,託名孔子《易傳》解《易經》,利,命,比比皆是,“自天佑之,吉無不利”。

單說“仁”,《論語》裡並無明確定義,且互相矛盾。如,《里仁篇》孔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意思為,只有仁者能喜愛人,能厭惡人。可接下來孔子又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意思為,立志於仁,就沒有惡人。

《易傳》解《易經》,孔子給出了“仁、義”明確的定義:“天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

仁:聖人守住自己的位。義:禁止民眾為非作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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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視同仁”,出自韓愈的《原人》,當然孔子也講究一視同仁。

“仁”的本質,聖人的仁愛之心,對所有人,並沒有區別。

所謂的有等級區分。指的是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舉例。有一個強盜要搶你的東西。我們就要人愛他,把東西給他嗎?

所謂一視同仁指的是心理。即便這個強盜在做壞事。我們內心對他還是有仁愛之心的。擴展開來其實也非常同情他。又或者覺得他可能有難言之隱。才會出來搶東西。

但是行為上肯定是要分別對待,你是壞人。肯定不能對你仁慈。

再舉個例子。假設你是一個非常漂亮的女孩。有一個又窮又醜又無趣的屌絲追求你。要求你做他的女朋友。你不願意。這是不是就不是一視同仁的呢。

換個角度說。作為一個屌絲。你有權利去追求你心中的女神。這可以說是給到你一視同仁的機會。

但是因為不適合。女生沒有答應。這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總而言之。一視同仁,只是一種心理狀態。在處理事情的時候絕對是有區別對待的。不用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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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仁愛是一樣的,是平等的,只不過人們相對相處的地位不同,仁愛的表達方式不同,仁愛雖然是分層次的,但卻是平等的一樣的。

《禮記·禮運》:“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

這樣的仁愛是真實的,可以實踐的,仁愛也是雙向的,相對應的,就像我們現在說的,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一樣。如果不這樣細分層次,就會亂,仁愛的思想也無法深入人心,也不能為民眾統治者接受。不同層次的仁愛,恰恰體現了仁愛的平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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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視同仁,就是對任何人都同等對待,不

分親疏,不分彼此。仁愛分了等級,就有

侷限性,算不上大仁大愛,大慈大悲。沒

跳出世間法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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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說孔子的仁是虛偽的。世上有惡,提仁,有偽,提倡忠,沒德了,提倡孝,不守法了,提倡禮,誤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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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若分了層次,那還是仁嗎,

孔子活著的時候據說還是有點兒囧😓的。


荷塘的魚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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