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20年,農、戰並重,為統一而戰

商鞅變法20年,農、戰並重,為統一而戰

話說,秦國能夠從西方一隅崛起而雄霸天下,進而統一全國,離不開秦孝公時期由商鞅主持的兩次變法。商鞅在秦兩次變法共20年(前361年—前341年),使秦國富民強,為秦東進中原和擊滅六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太史公說:“秦所以強六世(孝公、惠文王、武王、昭王、莊襄王、始皇)而並諸侯,皆商鞅之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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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在秦的變法最主要的有三點:

一是將散漫的社會人民和習於苟安的封建農民,用嚴密的制度組織起來,用法制進行激勵,使習慣私鬥的風氣轉為勇於公戰的新民。

二是廢封建,建郡縣,使渙散無力的政治變為有力的中央集權。

三是將分散的封建農業經濟變為集中的國家經濟。變法使秦國強大,一躍而登於六國之首,為以後的戰爭勝利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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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期僅較大的作戰,就發生了219次,幾乎年年都有。所以戰爭就成了社會各階層都關心的大事,隨之也產生了對戰爭的各種不同看法。商鞅站在新興地主的立場上,從當時的客觀實際出發,形成了他的戰爭觀。根據史實和《商子》所載商鞅的言論,可以大致看出商鞅的戰爭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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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戰爭勝利是達到統一目的的唯一途徑

戰國時期封建割據戰爭的發展趨勢,必然是統一全國。這既是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人民群眾的要求。商鞅從歷史經驗和當時的社會現實中認識到:“名尊地廣以至王者,何故?戰勝者也。名尊地削以至於亡者,何故?戰罷者也。不勝而王、不敗而亡者,自古及今未嘗有也。”很明顯,這是站在封建地主立場上,就統治者的主觀動機而言的,但在客觀上符合歷史發展規律。商鞅的軍事思想來源於此,商鞅的改革措施也由此出發。這是商鞅對戰爭的根本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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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戰爭勝利的基礎是發展農業經濟

戰爭是力量的競賽,但不單是軍事力量的競賽,還是經濟力量的競賽。商鞅對此有深刻的認識。他特別強調農業生產,把農與戰並重,看作是獲得戰爭勝利的根本。他說:“聖人知治國之道,故令民歸心於農”;農業發展了,才能“兵出,糧給而財有餘”,“國不農,則與諸侯爭權,不能自持也,則眾力不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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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而他得出結論:“國之所興者,農、戰也”,“國待農、戰而安,主待農、戰而尊”,“能行二者於境內,則霸王之道畢矣”。重農重戰是我國古代軍事家的一貫思想,而商鞅則是第一個較系統地論述農、戰重要意義的軍事家。農、戰是商鞅軍事思想的核心。

如何看待商鞅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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