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關於敦促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主動說明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有關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部署要求,推動專項整治深入開展,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通告如下:

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和退休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凡是存在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的,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須主動向紀檢監察機關說明有關問題。對於通告期限內主動交代問題、整改問題,上交非法所得、挽回損失、消除影響以及有重大立功表現等情形的,紀檢監察機關將依規依紀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理。

對於拒不說明問題、故意隱瞞事實,甚至仍然頂風違紀違法的,一經發現,紀檢監察機關將依規依紀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烏海市紀委監委受理電話:(0473)12388

  受理地址:烏海市紀委監委信訪室(濱河區宜化街3號)

  中共烏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烏海市監察委員會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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