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借給親戚三萬,他準備只歸還三萬不還利息,我不同意他乾脆不還了,怎麼辦?

清水6039


朋友:借給他是你的人情!如果親戚還錢,也不能開這個收利息的口,否則人情就沒有了,你收他的利息,他有能力的情況下,是無所謂的。可人家要還你的錢,還得儉食儉用積蓄起來的,你如果編編要收利息,親戚變仇人也沒意思。屬話說:可食一古井,還差這一茶懷。我建議你,他還三萬就收了,如果親戚再送包茶或條香菸,也就笑納了。大家親戚一場,翻臉沒意思。如果親戚不講道理,不還你,你也拿他沒辦法的,因為是否有借據?如果有借據也可能超越法定還款日期,也就收不回來的,何必親戚來翻這個臉?朋友們:說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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