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按30天算合理嗎?

菜鳥語林


其實你說的這個問題,各公司制度不一樣。站在員工的角度來說,你認為是在坑員工。但換個位置站在公司的角度,這樣做是非常有必要的。公司把員工招進來,肯定不希望員工辭職。每招進一批新員工,需要經過面試、培訓……一系列項目都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

像答主這樣的情況,作為一名新員工進入公司才半個月就提出辭職,根本就沒給公司創造任何利潤,基本可以說公司花費在你身上的成本都沒收回來。你提出辭職能夠按天給你結算工資,基本算可以了,試想一下如果每個新員工都像你這樣,幹十天半個月就辭職,那公司根本就維持下去。豈不一年都在處於招聘員工之中何來的生產和利潤?所以公司必須制定嚴格的制度來約束員工的誠信。再說你提出辭職也屬於你單方一種違約行為,如果你在入職時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是有向你提出違約賠償的權利。

其實這種嚴格的說來,就算你去勞動局投訴基本也是無用。1.公司畢竟沒拖欠你工資。2.公司也沒違約。3.公司應該也沒要求你從事和招聘時不同崗位,更沒有要求你違章作業,從事損害人身安全和違法犯罪的工作。而是你自己適應不了這份工作,而提出辭職。至於你說後面要去勞動局就給你補上了,那是公司不想和你糾纏而產生一些負面影響,採取息事寧人的方式給你處理了。勞動法不是為保護哪一方而制定的法律,是保護雙方利益都不受到侵犯的法律。

最後,我想要提醒大家的是:只有人去適應環境,不是環境來適應人。在任何公司都有一個適應過程,從做人誠信的角度來說,既然選擇了進入該公司,就要講誠信。人要想成功就要選擇合適自己職業,持之以恆的幹下去才有機會獲得成功。不要今天想幹這份工作,明天又想幹那份工作。有句話說得好“人生只有現場直播沒有彩排。”沒有回頭路可走,只有把握好每天才能有精彩的未來。





一包和天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王鳳祥律師


很正常,剛入職不到一個月辭職,肯定按天算!無爭議


我是誰呢y


正常應該是按22.5天來計算,按30天算結果會少一點錢。


瞄咖生活


不合理,一個月30天最少要休息一天


zhong鍾


不合理,法定一個月工作日是20.83天,21.75天是算薪資的天數。


腦暴X空間


這個國家也沒有具體規定的


老餘教你學電商


按21.75計算合法


南京許律師


合理不合情,人是需要與家人朋友相聚的,需要出去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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