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拒測體溫持刀追門衛,損毀財物最終被公訴

案情回顧

2020年3月7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郭某返回其居住的小區時,因不滿門口防疫值守的保安員要求其測量體溫,隨即回家取菜刀後到小區門口對保安員進行追逐,之後又採用刀砍、踢踹等方式,損毀防疫點的帳篷、測溫槍、對講機、展板等物品,最終被民警抓獲。

【以案說法】拒測體溫持刀追門衛,損毀財物最終被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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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拒測體溫持刀追門衛,損毀財物最終被公訴

【以案說法】拒測體溫持刀追門衛,損毀財物最終被公訴

【以案說法】拒測體溫持刀追門衛,損毀財物最終被公訴

【以案說法】拒測體溫持刀追門衛,損毀財物最終被公訴

上圖:被郭某損毀的防疫點的帳篷、測溫槍、對講機、展板、桌椅以及小區門口閘杆等物品。

經驗做法

01、副檢察長帶頭辦案從嚴從快逮捕起訴

案件發生後,石景山檢察院第一時間組成專案組,由劉澤鋼副檢察長擔任承辦人,從案件定性、證據補充、程序合法性等方面提出建議,引導公安機關及時補充證據,為從快辦理奠定基礎,最終實現了收案後一日批捕,三日提起公訴。

02、遠程視頻提訊確保及時高效

藉助遠程視頻平臺,檢察官對郭某進行了遠程提訊,並積極協助律師利用該平臺完成會見,在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權益的同時,實現了辦理程序的及時高效。

【以案說法】拒測體溫持刀追門衛,損毀財物最終被公訴


【以案說法】拒測體溫持刀追門衛,損毀財物最終被公訴

上圖:主管副檢察長劉澤鋼帶領曹麗薇檢察官遠程提訊犯罪嫌疑人郭某。

03、三方聯動促認罪認罰 確保法律和社會效果

承辦檢察官對郭某進行了詳細的釋法說理,使其認識到疫情期間自己的行為給社會秩序及防疫工作帶來的影響,郭某用五個“對不起”表達了自己認罪悔罪的心情,並在律師的見證下籤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3月23日,石景山檢察院以郭某涉嫌尋釁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疫情防控不馬虎 遵紀守法靠大家

疫情防控期間,每一名公民都必須遵守國家對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規定,這既是義務,也是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無視規定、肆意妄為、藉故生非觸犯刑律的行為,不但無助於解決任何問題,反而將會得到法律的嚴懲。


供稿:第一檢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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