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部門聯合發文,山東支持鼓勵這類人員創新創業!

近日,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8部門印發《關於貫徹落實人社部發〔2019〕137號文件進一步支持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支持和鼓勵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開展科技成果研發和轉化活動(以下簡稱“雙創”活動)。

8部門聯合發文,山東支持鼓勵這類人員創新創業!

《通知》提出,要積極支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開展“雙創”活動,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切實維護“雙創”科研人員合法權益,加大對“雙創”科研人員的政策支持,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加強技術轉移體系建設。

其中,在加大對“雙創”科研人員的政策支持方面,《通知》明確,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人員以及離崗創辦企業人員可以在兼職單位或所創辦企業申報職稱。離崗創業期滿,個人選擇回到原單位工作的,需在離崗期滿前一個月內向人事關係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人事關係所在單位應將其聘用至不低於離崗創辦企業時原崗位等級的崗位,如無相應崗位空缺,可暫時突破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對創新崗位科研人員,經有關部門批准可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分配方法。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完成或者轉化職務科技成果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相關支出納入人事關係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不作為績效工資調控基數。

與此同時,在加強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面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聯合所在市、縣(市、區)利用內部及周邊土地、樓宇等資源共建成果轉化區。鼓勵事業單位自主設置流動崗位,不納入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後的崗位設置方案,用於引進建設技術經紀人隊伍,流動崗位人員通過公開招聘等方式被事業單位正式聘用的,其在流動崗位期間的工作業績可以作為崗位聘用和職稱評聘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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