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小夥為千元“工資”換來九個月牢獄

四川筠連:小夥為千元“工資”換來九個月牢獄



四川新聞網宜賓3月26日訊(楊萍)“你剛才說最開始不知道是毒品,送了幾次後就知道是毒品了,為什麼還繼續幫忙送呢?”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問道。

“他承諾我幫忙送東西,一個月給我一千元的工資,我想把工資掙到。”一臉稚氣的被告人楊某某坐在遠程提訊室單純地回答。

“我因為年輕不懂事,法律意識淡薄,犯下了不該犯的大錯,辜負了父母對我的期望,希望法庭念在我年幼無知,給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讓我早日迴歸社會,孝敬父母。”庭審最後陳述階段,被告人楊某某對自己的行為懊悔無比。

宜賓小夥為千元“工資”換來九個月牢獄

庭審現場


審判庭中,被告人楊某某的母親坐在旁聽席早已泣不成聲。

近日,四川省筠連縣法院通過遠程提訊系統“隔空”審理了此案,最終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作案工具OPPO手機一部依法予以沒收。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楊某某與何某某(另處)認識後,在2019年7月,先後多次幫助何某某零包販賣甲基苯丙胺(冰毒)給吸毒人員易某、胡某、溫某等人。2019年7月30日晚,民警在楊某某、何某某住處抓獲二人,並當場查獲屬於何某某的甲基苯丙胺疑似物9包(淨重41.84克),經抽樣送檢,從查獲的甲基苯丙胺疑似物中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幫助他人多次向多人販賣,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鑑於被告人楊某犯罪時系未成年人,具有從犯、坦白、認罪認罰等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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