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你在做什麼?

阿6076


1997年我大學畢業,畢業前後發生的幾件事,過後想起都是滿滿的回憶。

4月初,經過試講後,我和省城X機中學簽約,並寫了一份10年內不辭職不請調否則賠償學校3000元的保證書。老校長帶我逛了學校,打開一間空置的大房子,告訴我那就是我將來的宿舍,還承諾我工作滿一年後就可以在那個房間裡結婚了。

我帶著協議回到家鄉的州教委,找到了主任。在他的辦公室兼宿舍裡,我提出我按規定交5000塊的培養費,請他給我開一個放行條。主任大怒,破口大罵我不知道家鄉為了培養一個大學生花了多少錢,說他死也不會放我走,讓我交得起5000塊的話先去賠償了X機中學的違約金。打飯的鈴聲響了,我賴著不走,主任找出一個洋瓷口缸,在門口水龍頭下洗洗乾淨,又從熱水瓶裡倒水燙燙,遞給我,讓我跟他去食堂打飯吃。我本想著一起吃完飯他可能就大發慈悲了,沒想到吃完飯他還是不同意我留在省城,他說我如果看不起市裡、不喜歡留在市裡,他可以把我分配到縣上,想去哪個縣隨我挑。

灰溜溜地回到學校,我打電話給X機中學的校長。老校長人是真好,說那就算了,也不用我賠償了。

等到了6月底,拿到派遣證的我回到了家鄉,按規定先去州教委報到。人山人海的畢業生,我卻在大廳門口見到了州教委主任。他微笑著站在那裡,我卻以為他是對著我笑,而且不懷好意。想起他說要把我弄到縣上的話,我在報到後馬上提出要把我的關係轉回市裡。州教委的老師再三確認後,給我開了報到證。

拿著報到證的我,趕緊跑到了市教委,生怕夜長夢多。市教委冷冷清清,一個畢業生都沒見到,接待的老師一直在開心地感嘆我能回到市裡。辦完手續,那位老師讓我抓緊時間找單位,找到單位他們馬上就發派遣證,我就可以有資格領工資和買供應糧了。

走在大街上,我正疑惑去哪找工作,卻遇到了雲大畢業的高中同學。他得知我把關係轉回市裡時,大罵我糊塗。原來,關係在州上,全州的所有單位任意選;關係在市裡或縣上,就在市級或縣級的單位裡挑吧。木已成舟,後悔也晚了。同學問我想做什麼工作,我說我想教書。同學讓我回高中母校試試,聽說今年要招人。

我去了母校,交了簡歷,校長讓我去會議室等著。會議室裡有十五六個年輕人,一問才知道都是來求職的應屆生。正閒聊著等待結果,來了兩個警察,說是來學校通知大學生,如果進不了學校當老師,就去當獄警吧。所有人都登記了姓名、畢業學校和專業,兩位警察留了一個電話,讓我們過後打電話聯繫。

校長進來,說只留兩個人等待面試和試講,其中一個就是我,另外一個是學計算機的,當時牛逼得不得了那種專業。其他的人,校長建議去看看其他學校,要麼就直接去當警察吧。

經過試講等等各種,我和計算機師兄都被錄用了,是當年擴大辦學規模的母校錄用的幾十個老師中僅有的兩個應屆畢業生。其他十幾個一起去求職的,後來大多管犯人去了,曾經還來學校看過我們呢。我和那位計算機師兄都很認真負責,但都不適合教書,而且據說“情商低”,都在入職後沒多久就跟學校領導層鬧僵了。於是,兩年多後,計算機師兄被人找了個機會一腳踢到市委組織部當打字員,結果調過去後人家也沒讓他打字,幾年後他成了常務副部長,再後來他當了我老家鄉鎮的一把手,現在管著開發區。我在他被踢走後,也選擇了辭職,重新回到了省城,漂泊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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