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让疫情“逼出来”的好习惯落地生根

立法!让疫情“逼出来”的好习惯落地生根

3月26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二审。草案二审增加的几条文明行为要求,在疫情期间市民再熟悉不过。比如,在第十六条增加了“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传染病患者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滥食野生动物,不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内容。此外,还增加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遇有突发事件时配合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等规则。

生病的时候戴上口罩、打喷嚏要掩住口鼻、不随地吐痰……这些文明行为,对很多人来说本是生活常态;但对不少人来说,实打实地是被疫情“逼出来”的。就以严禁随地吐痰为例,宣传足足几十年,仍旧有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毫无惭色地把痰吐出去;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也不乏一些衣着光鲜亮丽的市民一个喷嚏把飞沫喷得到处都是的尴尬场面;很多市民感冒了,出门不会戴口罩;聚餐时使用公筷公勺,也难得一见。在最近两个月,这些不文明行为,不仅被疫情给治了,而且治得还颇为彻底。把看似临时的文明成果变成长期习惯,让好习惯成为新常态,是很多市民的良好愿望,也是城市治理需要思考的问题。

因此,这次《条例》的二审稿相应增加的内容,可谓恰逢其时。特别是《条例》草案二审稿对规定的从重处罚和按最高额度处罚进行了修改,规定实施本条例中规定的不文明行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反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从重处罚。这样的导向明确告诉人们,诸如随地吐痰这样的坏毛病,绝不再是罚酒三杯式的处理,而是要实实在在地从重处罚了。过去,纠正不文明行为,更多地是从道德层面给予提倡、加以谴责;今后,将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了。

文明行为,既体现个人修养,也能带来健康生活。疫情在某种程度上对每个人都是一次教育——你的不文明会给他人带来严重伤害,而这伤害最终也会反噬到你自身。于人于己,于家人于社会,疫情“逼出来”的好习惯,都要保留下来;通过法律法规加以固化,则可以让好习惯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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