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治安案件的簡易程序?適用簡易程序的條件是什麼?

答:簡易程序又稱當場處罰程序,是公安機關為了提高辦案效率,保證及時處理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而當場進行處罰的行政處罰程序。簡易程序的前提必須是案情簡單,情節輕微,無需多方查證即能認定違法事實,並且不涉及其他違法犯罪案件的行為。如果當事人對執法人員認定的事實有異議,則應考慮適用一般程序。對治安案件適用簡易程序,《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00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的,人民警察可以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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