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老闆讓我當他的面刪除所有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這種要求合理嗎?你怎麼看?

職場幸福路


不用他說,讓留都不留。我曾任職的一家公司就有這樣奇葩的 龜腚,離職後主管電話找我,一概掛斷。後來讓一個朋友(供應商)傳話給我讓我給公司打電話,我對他說他們知道我的毛病,通訊錄上沒有的電話一概不接。以後的事就不說了,不管怎樣,共事一場有些忙該幫還要幫。


Jeef狼四爺


這還用問嗎?刪就刪唄,現在有那麼多同步助手,雲服務啊,早就上傳了。上一分鐘刪完,我下一分鐘就下傳回來了。沒讓我刪,我也許不好意挖同事,挖客戶。讓我刪掉了,我就可以無所顧忌的挖同事和客戶了。刪完通信錄就說明和公司再無任何瓜葛了。


星火制袋


只能說老闆情商不高或是懶。

在我們這,業務員的業務提獎是延遲二個月發的,而離職報告,是必須提前一個月遞交的。提交離職報告的當天,業管部就會列出所有客戶清單,補充完客記所有聯繫方式後,公司會對每個客戶分配新的業務員,然後接下來一個月的時間,就是陪著新業務員,把所有客戶都拜訪一遍,由新業務員向公司提交拜訪紀要,並評判客戶脫落的概率和原因。

說老實話,客戶因為業務員人品原因而離職跟著走的概率不大,通過上述制度至少還可以提高二成的維持率,至於聯繫方式,帶走就帶走吧。


雷154135693


雷哥先說結論:當然不合理。


對於這件事情,雷哥認為,這個老闆是自作聰明,以為自己手段滿滿,可以消除離職員工給公司業務發展的隱患,其實不過是畫蛇添足、聊以自慰的昏招、蠢招而已。為什麼這樣說呢?


首先,老闆的這些招數根本起到任何作用,只是徒增員工的反感和厭惡而已。

說實話,老闆的想法真的愚蠢之極,以為刪除掉了離職員工手機通訊錄裡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就可以讓離職的員工無法再聯繫這些人,這真是讓人感嘆:這個老闆智商欠費。


如果離職的員工真的要起心動念去做損害前任東家的事情,那他早就會有了相應的動作,而不會等著你刪除一個通訊錄就可以了事。


而且,現在的手機都是智能手機,很多通訊錄或者聯繫方式,都可以通過雲端存儲的方式來得以恢復,你老闆笨到這個地步,簡直就是奇葩中的奇葩。


況且,如果員工真的有心要去做損害你公司利益的事情,那他直接去客戶的公司找客戶,還不是一樣可以達成聯繫上客戶的目的,難不成你一輩子還跟著他,確保他不會再聯繫客戶了?


所以,這個老闆多此一舉的行為,只能是讓離職員工更為心寒、更為憤恨。假如我是那個離職員工,被你老闆這麼無情無理的對待,我未來如果有機會,一定會跟你和你的公司對著幹,報這“一刪”之仇。


這樣一來,這個老闆的行為不僅沒有任何好處,而且還硬生生逼迫自己曾經的員工成為仇家,這犯得著嗎?


其次,老闆的行為是對個人隱私的直接踐踏和侵犯。

手機通訊錄屬於個人的隱私範疇,老闆以同意離職為要挾,要求離職員工必須當面刪除同事和客戶的通訊方式,這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在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中,對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進行了規定。


《憲法》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老闆保護自己公司的商業利益不受侵害,本身是合理合法的。例如,要求離職員工刪除或交還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文件資料,這是合理的;要求員工遵守商業秘密規定或競業協議,不得將公司的商業秘密透露給其他競爭對手,也是合理的。


但是,你為了防止離職員工可能會聯繫單位的現職員工或客戶而要求其刪除聯繫方式,這就是違法的。


結語

綜上所述,雷哥認為,當老闆的,必須要有點職場的智慧,更要有點作為管理者的格局,還需要有點法治的思維。如果當老闆的只知道耍派頭,顯威風,擺架子,不僅無助於你的公司經營和管理,更會讓你的員工看清你的醜陋嘴臉,對你、對你的公司失去信心。


到那時,你才會知道,你的狂妄自大和自作聰明是多麼的招人討厭、惹人憤恨!


我是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問答達人、問答青雲計劃獲獎者【雪天驚雷】。如果我的觀點對您有啟發、有幫助,勞煩您點贊並關注我,雷哥將把職場乾貨與您分享到底,謝謝!


雪天驚雷


[捂臉]我手機客戶通訊錄,有一個excel文檔,有詳細記錄業務信息,通訊錄只是一個號碼,重要的數據都在excel文檔裡,並且U盤,網盤,郵箱,電腦都有。尤其是U盤和網盤裡,是用閃迪提供的加秘軟件進行加密處理的文件。

有的時候自己真心想刪除,一時半會都刪不全的。

就算刪除了,你也擋不住客戶回撥的。業務就這樣,離職一定會帶走一部分客戶,沒有人捨得放棄自己養大且還能下蛋的母雞。

合理點的就是業務一旦成了,回訪客戶的事兒交給下一個部門去維穩,只有公司厲害才能持續合作。


莫問天塵


老闆的做法看似粗魯,但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只是方法用的不對。

老闆讓離職員工當面刪除所有客戶和同事聯繫方式,其中客戶屬於公司資源,員工離職時,理應辦理交接,切斷和客戶的聯繫方式。

而公司同事中既有因為工作原因需要維護的關係,也有私交甚好需要聯繫的人。所以老闆讓員工刪除所有同事的聯繫方式不合理。

員工離職,合理的工作交接還是要辦理,客戶屬於公司資源,所以應當切斷客戶的聯繫方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想正常辦理離職,為了不跟老闆撕破臉,可以在老闆面前暫時刪除所有客戶和同事的聯繫方式。

如果在辦理離職時跟老闆撕破臉,離職出現問題,不利於下一份工作的入職。員工可以暫時刪除聯繫方式,過後一鍵恢復,現在的備份功能這麼強大,備份之後刪除也可以重新恢復。

因此,老闆的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也存在紕漏,員工離職刪除客戶聯繫方式可以,但刪除同事就有點過分,員工也要合理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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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職場日記


不合理!

如果說客戶聯繫方式算是公司的商業機密的話,那同事的聯繫方式,那就是完完全全的個人隱私信息了!老闆很霸道,也很可笑。

客戶聯繫方式,確實是公司的財產,是商業機密。但只通過刪除離職員工的信息,做法很可笑,因為根本不起作用!如果員工要持續擁有這些信息,早就作好備份,不會輕易被這樣刪除而遺失。

公司(老闆)正確的做法是:

1、有比較完善的客戶信息管理系統,客戶進行分級分層管理,越高職級,接觸到的客戶級別越高,信息越完善;

2、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產品質量,讓客戶減少對人的依賴。加重對公司和產品的認同度,從而增加客戶的忠誠度;

3、和員工簽定保密協定。對洩露客戶信息,盜取客戶資料行為,公司保持法律追償權益;

4、加強員工職業操守的教育。

題主的原老闆,通過刪除離職員工客戶信息的方式,為時已晚,幾乎沒有效果,還涉嫌侵犯員工權益。

至於老闆要求離職員工刪除同事的聯繫方式,純屬無理取鬧,法盲一個!

如果是我,我一定嚴詞拒絕!


冷暖職場


當然不合理,但這樣的舉動能從側面印證你離職是多麼英明的決定。

離職時,老闆讓你當面刪除所有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這樣的領導還真是不多見。

雖然客戶資源是屬於公司的機密,但他當眾要求你刪除這些也是侵犯了你個人的隱私,你完全可以拒絕他的要求,我可以刪除,但我沒有必要在你的監督之下刪除,又沒有犯什麼錯,正常離職,沒必要沒當做像個罪人一樣來看待。

但要說這個領導也是真傻,以為當面讓你把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刪除了,就萬事大吉了嗎?

第一,現在大家的聯繫方式有多種,刪掉了一個還有另外一種,總有一種方式能聯繫到。

第二,很多的信息現在都備份在了雲端,手機端刪除了,上雲端就能迅速恢復。

第三,領導越是這樣,越會激起員工的逆反心理,刪除聯繫方式無非就是怕員工挖公司牆角嘛,你越怕我越要這麼幹,本來沒這個想法的,那現在還真得動一動這樣的想法。

第四,領導這樣做,等於是公然與離職員工之間對立,職場的圈子很小,多得罪一個人自己以後的路也要窄一點。

既然領導都已經如此撕破臉了,我覺得作為員工也沒什麼遮遮掩掩的,直接拒絕他的要求,指出他沒有任何權限要求自己這麼幹。同時,也慶幸一下自己的離職是多麼的明智,因為這樣一個鼠目寸光的領導,只會讓你的職業生涯越來越黑暗,趁早離開,是對自己的解脫。

恭喜你,終於要離開了一個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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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風HR


都9102年了,誰沒個雲備份?我有五個雲備份,小米備份、360備份、百度網盤,還有一個自己搭建的私有云盤。其中小米備份和私有云是即時備份,其他兩個隨機備份,當你面我把手機砸了都沒事。

另外,為了公司安全計,如果給員工單獨配發手機及號碼的,離職交回無可厚非,如果是私人號碼的話,除非法院判決或者國安問題,誰也沒資格動我手機資料。

下圖是隻用了單硬盤的私有云,因為臨時只做備份所以只插了一塊硬盤,只要有需要隨時變2T...



王大千


離職時,老闆讓我當他的面刪除所有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這種要求合理嗎?這種要求肯定是不合理的,不知道你的老闆那裡來的權力去幹這種事情。這個行為是不合理的可以拒絕的。為什麼呢?我們可以從以下來談談。

第一老闆讓你刪除同事的聯繫方式,這個是赤裸裸的侵犯個人的隱私權。這個老闆的做法是違法的,你可以馬上拒絕這樣的做法。如果老闆要強來的話,建議可以報警處理這個事情。


我從業20幾年,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事情。不管和企業是否是高興的離開還是不高興的離開。都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事情。如果是我的話。老闆一定要強制我去刪除同事的電話我會馬上報警處理。如果該老闆不向我道歉的話,我會考慮起訴該老闆侵犯我的個人隱私權。

第二關於老闆要求刪除掉客戶的聯繫方式,這個我可以理解。我也可以接受。因為從企保護業務的角度來講的話。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也贊成這樣的做法。


如果你是企業的核心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或者是業務人員。那你要離職的話,企業是可以和你簽訂競業協議的。如果簽訂了競業協議的話,那你根本就不需要去刪除什麼客戶資料的。但是很多小企業是不會籤的。因為第一小企業沒有這樣的保護意識,第二簽了競業協議是要支付給員工一筆費用的。所以只能讓你刪除客戶資料。

總之,這個老闆的做法是很愚蠢的。就算刪除了又有什麼用呢?人人都有備份的資料。而且這種行為還是違法的。不如和員工簽訂一份競業協議對大家都有保障。皆大歡喜,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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