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牛山—投資者提問:“公司既然1月份已經計劃轉讓地產公司,為什麼還在2月份申請貸款?”

用戶提問來自:matrix123

公司既然1月份已經計劃轉讓地產公司,為什麼還在2月份申請貸款?

董秘回覆:

《關於公司剝離房地產業務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已披露,自評估基準日至本次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為過渡期,在此期間,相關房地產項目不停工繼續建設,需要資金投入。謝謝。

2020年03月25日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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