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日冬晴
記得在高中學過一篇文章,魯迅寫的文章《吶喊》,其中有一個章節是《藥》。這篇文章分為一明一暗兩條線索,明線是華老栓一家,暗線是夏瑜一家。

夏瑜大致的發展線索是:夏瑜在刑場就義→夏瑜的血在茶館被吃→茶客在茶館談夏瑜→夏四奶奶上墳。
後來查閱了相關資料,也隨著自己閱讀量的逐漸增加,才知道課本中的夏瑜 —— ——“夏”與“秋”相對,“瑜”與“瑾”相對,便影射的是秋瑾這位革命烈士!
兩條線從並行到融合,突出了因群眾的冷漠而帶來的革命者的悲哀!
(辛亥革命)圖片
下面我們回到題主所講的“秋瑾起義”,這裡面貫穿秋瑾生死的兩個當事人為:李鍾嶽和貴福。
秋瑾(1875年11月8日-1907年7月15日),生活在晚清走向沒落——新思潮、新主義新起的年代。1904年去日本留學,結交了“天王級別的朋友圈”,如周樹人(魯迅)、陶成章、黃興、宋教仁、陳天華等,這為她日後革命起義播下了火種!
1908年秋瑾從上海老家回到浙江江陰縣,任大通學堂的督辦,招納革命人士,組織軍事訓練,準備發動起義,但由於部隊中出了內鬼,被清政府知道,被迫提前起義!
清朝官員在審問革命人士時,知道了背後的“主角”秋瑾和大通學堂,浙江巡撫張曾揚,立刻急電告知紹興知府貴福,貴福便命山陰縣令李鍾嶽查抄大通學堂,秋瑾被捕。(秋瑾被捕)
圖片
在1907年就義前,秋瑾對李中嶽提出了三個條件,它們分別是:
- 准許寫家書作別
- 不要梟首
- 不要剝去衣服
後面兩個條件李鍾嶽爽快的答應了,但唯獨第一個條件死死不肯允許,這到底是為何了?(李鍾嶽)
劇照
其實很簡單,只需看一看李鍾嶽是誰就明白了!
李鍾嶽,是安丘縣人。18歲中秀才,39歲中舉人,光緒24年中進士,滿滿的是按封建登科取仕的“過來人”,灌輸了一腦子的封建毒瘤思想。特別是“君為臣綱”這顆害死人的毒瘤!
本來李也是很佩服這位“革命女英雄”,辦理秋瑾的案子時,也是處處保她,但就是我前面所說的“君為臣綱”這顆毒瘤害了他,身為一個區區縣令,被他的頂頭上司貴福處處緊逼,怎敢讓秋瑾寫下家書,去“播下革命的種子”!(秋瑾)
從李鍾嶽當時的情況來看,如果此時他再讓秋瑾寫信回家,無疑會遭到別人說他閒話,落下為革命黨人傳達情報的嫌疑。
如果日後被算賬,自己也將吃不完兜著走,下場輕的話,可能自己的烏紗帽不保,後果重的話還要連累子孫後代。(李鍾嶽)
劇照
你說他就算是不為自己著想,也要為自己的後代子孫想一想啊,他能讓秋瑾寫信嗎?他敢讓秋瑾寫信嗎?他不能,他不敢!
李鍾嶽生活在一個被封建思想壓迫的時代,他能做的、他不能做的,都不能由他自己想的來,他只是一個晚清官僚政府的“代言人”而已!容不得他有其他任何的想法!
文史議春秋
第一個條件就是把他往絕路上逼!
所以,他寧可讓秋瑾把遺憾帶到另一個世界。
秋瑾臨刑前“提”的那三個條件是:
一:死之前給家裡寫封書信。
二:不要剝光衣服(清朝處斬忤逆犯人要剝光上衣以示羞辱)。
三:不梟首示眾,求直接斬首(先用絞索使犯人長時間遭受痛苦,然後砍下頭顱掛在杆上示眾,並不是希望處以吊死之刑)。
順便說句不中聽的話,這三個條件應該是“求”而不是“提”,已經判斬了,還讓你提條件,上司貴福就在身邊(見史料),估摸著是後來文人的一種歌頌筆法吧!
如果衡量秋瑾這三個條件,好像第一條沒太大毛病。按理兒說,馬上要問斬了,寫封訣別信,向家裡交待一下家錢財、存款、房產、孩子、老人等一番事宜乃人之常情,一封遺書,換做誰做主都能同意。然而,如果秋瑾真“提出”了這個條件,仔細分析當時的情況,李鍾嶽死活不答應也有他的難處,其難也該有三:
第一:是為了不牽連她的家人,萬一信中有什麼暗語或囑託未盡之事,那就可能全家被抄,儘管家人並不一定看得懂。但按大清律可以視作共同忤逆,不需要解釋。秋瑾本人就是個例子,她不是也沒招嗎!供詞上只有一句話:
……秋風秋雨愁煞人……。
第二:信誰去送,送給誰?肯定得自己送。而秋瑾被捕後,官府去抄家時,李鍾嶽已經很偏袒了,上報時只說的一無所獲,已經把上司(貴福)惹怒了,再親自送信,不是往自己身上扣屎盆子嗎?
第三:主要還是怕受牽連,本來已經盡力了,別再把自己白白搭進去。若那樣做了,後兩個條件都沒他說話的份量了。
即便是這樣,在秋瑾被處斬三天後,貴福還是呈報朝廷,以庇護罪犯的罪名被罷免,還追加刑獄,好在後面兩個條件他是同意並不是同情,因為畢竟是他親自下的斬立決手諭,後來朝廷也就沒再往死裡整。
二個月後,幾欲自行了斷未果的李鍾嶽終於自殺身亡。自殺之前幾天裡,家人常常聽他嘴裡反覆唸叨一句話:
“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
史料中,世人一般只知道女權運動的先驅女俠秋瑾,也知道她起義未果,被捕後的第二天就被斬於紹興軒亭口。但是,沒人知道抓他的山陰縣縣令李鍾嶽其實是秋瑾的忠實“粉絲”。這個流芳了百年的歷史故事當中,李鍾嶽著實被忽略了。其實,如果他接到命令後馬上實施有效抓捕,秋瑾成立的“光復會”便會被斬草除根,然而,李鍾嶽採用了拖字訣。就這一拖,其他三十幾名骨幹才得已逃脫。其中包括與她齊名的尹銳志和尹維峻,也就是當時聞名浙江的“鑑江三俠”(都是武行出身,常在一起切磋武義,和秋瑾一樣,每人都有一把左輪手槍)。
然而,李鍾嶽拖的主要目的是讓秋瑾趕緊逃……
可是……
她竟親率十幾名師生與來學堂的官兵交了火,自損兩人後,她讓其他人逃脫(見史料)。
為了保護秋瑾,李鍾嶽下令不準向女性師生開槍,秋瑾這才沒被當場打死(李鍾嶽沒認為她能“有事兒”,因為“寬限”的幾天裡,他認定秋瑾把一切都辦明白了,沒證據,就好辦)。
審訊中,他避重就輕,還把秋瑾供詞中的“秋風秋西愁煞人”交了上去,欲以此替她開罪。
但是,他的計劃沒有“得逞”。
史載;貴福看罷,大怒;立斬。李鍾嶽大驚,憤然對答:“畢竟是學堂之首,名望極高(今教育局長之職),案情尚未弄清就處以極刑,難服人心,望大人三思而行呀!”貴福不允,嚴令李鍾嶽立即執行上一級巡撫手諭。李鍾嶽力拒,倆人發生衝突。後無望,只稱:“既而斬決秋女士,若與其他人行刑一般,令其多受凌辱,勿寧不為,望以成全其成仁之志。”
當晚,他落著淚在夜審堂上了勾劃了秋瑾的斬決令,而對第一個所謂的“條件”沒有應允。
其餘兩條自行做主擔下,這也是被罷官的原因。若第一條擔下了,可能就步了秋瑾的後塵了。
1907年7月15日早上(也有一說是凌晨,秋瑾不想讓人圍觀),秋瑾被五花大綁押至紹興鬧市軒亭口,李鍾嶽為了減少圍觀之眾,讓官兵圍著圈遮住百姓愚昧的嘴臉。
然而,天不隨人願,貴福為了洩憤(光復會會員、警察處會辦徐錫麟刺殺的安微巡府於庫裡.恩銘與貴福是至交。她雖沒供詞,但貴福不可能信),據傳給了李鍾嶽面子沒裸刑,但還是專門交待了劊子手,第一刀下去……
秋瑾女俠長出了一口氣後,第二刀,女俠才被……。
……江湖傳聞:秋瑾死後,她的倆個好姐妹尹銳志和尹維峻在上海避難期間,暗中殺掉了出賣秋瑾的胡道南……。
但是,據確切資料載,是王金髮殺的。
1907年7月,在紹興準備響應徐錫麟安慶起義的秋瑾、竺紹康、王金髮等人被胡道南告發於巡府貴福,導致秋瑾被捕而死,王、竺逃亡”。
1910年,王金髮將其殺於府中。
驍勇34
不惜千金買寶刀,貂裘換酒也堪豪。一腔熱血勤珍重,灑去猶能化碧濤。
咋一看,都以為這是熱血男兒的豪邁情懷,殊不知,這是一介弱女子秋瑾在日本會友的詩作。箇中的英風俠氣、豪邁情懷力透紙背、氣貫長虹。秋瑾原本也是官宦人家,嫁得一個好人戶,還生了一個孩子,無論從任何角度來看,也當是花前月下、相夫教子、終了此生的命。
再不濟也似李清照吟哦揮灑,寫盡閨怨寂寞、千古閒愁、悽切情愫,成就千古才名。但是,李清照卻在那種封建勢力對女性的嚴苛約束中走了不屬於女人的路。毅然投身革命,救亡圖存,不惜以一窈窕嬌軀,接受血與火的淬鍊。壯哉,巾幗競雄,壯哉,鑑湖女俠。俠之大者,以柔弱之軀,承擔家國興亡之重,莫此為甚!
每一個人選擇了自己的路,就要承擔相應的結果。熱血豪烈如秋瑾,依然如是。秋瑾在革命失敗後被捕了,她對負責對她執行刑罰的山陰縣令李鍾嶽提出了三個要求:
一、准許寫家書與家人作別;
二、不要梟首(亦即不能砍頭,畢竟也是風華絕代的女子,愛美之心,人皆有之};
三、不能剝衣受辱。
李鍾嶽答應了後兩條,卻沒有滿足第一條,這是為何?貌似第一條更容易達成啊。
其實,李鍾嶽原本也是胸懷廣博,一心想致仕報國的人,奈何在那個只要有銀子就能買官的時代,他這種清流不被重用,做了一個小小的山陰縣令,原本他也洞察世事,對為國捐軀的革命者抱以了同情之心。而且其對秋瑾的大名早有耳聞,也很景仰秋瑾的人品。秋瑾到案後,他也以竭盡所能代為周旋,已經引起上司貴福的強烈不滿。
處決秋瑾已經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了,如何處決,由於他是監斬,權限範圍內,他還可以為其擔待。但是要讓秋瑾寫家書,確實勉為其難。
第一、秋瑾的革命者身份是滿清深惡痛絕的,按照處置慣例,沒有凌遲處死就很不錯了,脫衣遊行以打擊革命者形象,這在清末是司空見慣的,尤其是對女性造反起義者。李鍾嶽讓秋瑾體面赴死已經是冒了風險,盡了努力。
第二、按照清末的慣例,參與革命的最少也是要梟首的,參照戊戌變法國際影響力巨大的戊戌六君子,清政府可是頂住外交壓力對他們公開砍頭的,這也讓李鍾嶽揹負了壓力。
第三、留家書看似平常,對於參與革命者來說卻很不平常。不但可能因此連累家小背上同謀之名,為其傳信者更是難逃株連。如果李鍾嶽網開一面,日後一旦事發,他就不是同情“女匪”的問題了,而是參與革命的同黨。因為口頭的承諾與交流可以一概否認,書面的東西卻是鐵證如山。
李鍾嶽不同意秋瑾留家書,一是為了秋瑾好,省得連累家人;二是最後自保,不敢涉案太深。畢竟要想做一點有意義的事情,先得能夠自我保全性命,而且手上有權,否則淪為庶民,又如何實現報國抱負?
儘管如此,事後不過三日,李鍾嶽還是被貴福參了,以“同情女匪”的罪名罷職還鄉。他時常念起秋瑾的英風節烈,常以“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的秋瑾詩句教育子女:一個女子能有如此壯烈情懷,更勝多少鬚眉。
李鍾嶽每憶及此,鬱鬱寡歡,恨自己當初不敢放掉秋瑾自行擔當,常念:“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最後在愧疚、後悔中上吊自殺。到其自殺時,秋瑾被殺不過百日、腐朽晚清官場,此人也算是一股清流了,值得敬佩。
謝金澎
開門見山,先讓飛揚帶大家來看一看秋瑾就義前,曾向監斬官山陰縣令李鍾嶽提出過哪三個條件?
一、准許寫家書作別;
二、不要梟首;
三、不要剝去衣服。
對於這三個條件,作為監斬官的李鍾嶽聽完後,果斷的答應了她後兩個條件,然而對於第一個條件,李鍾嶽卻考慮再三沒有同意。
一個死刑犯為何還能和監斬官談條件?監斬官為什麼只答應了後兩個?“不要剝去衣服”怎麼會被秋瑾當成一個條件特意提出來?這背後的動人而又悲壯的歷史故事,請聽飛揚為你道來。
奇女子、革命家、女權運動者、鑑湖女俠秋瑾其人
如同李清照是中國南宋歷史上的一個奇女子,秋瑾在中國近代史上的所作所為和影響力毫不遜色於李清照,她是中國首位女權運動者、近代中國女性革命的象徵、 “辛亥三傑”之一。
出生於官宦人家的秋瑾,卻不同於一般的古代大家閨秀,從小起,她便表現出了奇女子的特徵:
秋瑾幼年隨兄讀書家塾,好文史,能詩詞,15歲時跟表兄學會騎馬擊劍。
嫁作人婦後,秋瑾並未像人們所想象的封建婦女那樣,相夫教子,平淡地度過一生,恰恰相反的是,秋景的人生激揚歲月才剛剛開始。1904年7月,不顧丈夫王廷鈞的反對,衝破封建的束縛,自費東渡日本留學。
留日期間,秋瑾接觸了一大批進步人士和民主革命家,如周樹人(魯迅)、陶成章、黃興、宋教仁、陳天華等。通過和這些人的交流,一方面秋瑾受到了革命思想的極大影響,從此投身民主革命。另一方面,作為一個進步的女性,一個有了學識的女知識分子,秋瑾開始為自身所代表的廣大女性發聲,他積極開展婦女運動,解放婦女思想,宣揚女權主義,她曾與陳擷芬發起共愛會,作為開展婦女運動的團體。
留日的經歷,使她從一個勇於追求個人理想和目標的女子成長為了一個投身革命、宣揚女權、解放婦女的女革命家。
1905年7月,在日本,秋瑾在黃興寓所加入同盟會,被推為評議部評議員和浙江主盟人。1906年,因抗議日本政府頒佈取締留學生規則,憤而回國。回國的她開始冒著被清政府逮捕的風險積極參加民主革命運動,然而不久以後,秋瑾被捕,歷史就進入了本篇文章開頭的一幕。
遭受背叛身份暴露,明知危險毫不退縮,秋瑾被捕入獄
1907年7月6日,同盟會的徐錫麟在安慶起義失敗,大量同盟會革命人士被捕入獄,其弟徐偉的供詞中牽連了秋瑾。此時的秋瑾,正在同盟會培養人才的據點浙江大通學堂主持校務,同時聯絡各地同盟會會員,組織各地起義事宜。
清政府決心要徹底剿滅亂黨,浙江巡撫張曾楊命令紹興知府福貴,搜查大通學堂並逮捕秋瑾。紹興知府收到指令後,馬上下令山陰知縣李鍾嶽前往大通堂逮秋瑾及其學生。
其實在7月10日,秋瑾已得知徐失敗的消息,但她拒絕了要她離開紹興的一切勸告,表示“革命要流血才會成功”,她遣散眾人,毅然留守大通學堂。14日下午,山陰縣令李鍾嶽清軍包圍大通學堂,秋瑾被捕。
此後,秋瑾與李鍾嶽的故事拉開了帷幕。
秋瑾與李鍾嶽,悲壯的傳奇烈女,懦弱的傳統書生
其實,山陰縣令李鍾嶽對秋瑾早有耳聞,他讀過秋瑾的詩,聽說了不少秋瑾的事蹟,對這個奇女子李鍾嶽內心佩服不已。秋所寫的“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這樣的詩句更是被李鍾嶽反覆吟讀,拿來教育兒子說:一個女子能做出這樣的詩,比你們男兒有出息多了。
接收了紹興知府的逮捕秋瑾命令後,李鍾嶽內心是極其不願去執行這個命令的,他想盡各種辦法反覆拖延,向知府貴福反覆陳述該校並無越軌行動,請求暗中調查,從長計議,實則為了拖延時間。大通學堂的學生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才有時間逃脫。然而令李沒有想到的是,秋瑾竟然如此剛烈,明知危險仍舊不撤退。
知府逼迫甚急,恐嚇李鍾嶽再不行動就以通敵同謀罪論處,懦弱的李屈服了,7月14日帶兵前往大通堂逮捕了秋瑾。
秋瑾被捕後,李鍾嶽也處處給予周全,審訊時,讓她坐在椅子上,兩人促膝長談,形同會客。有人將此事報給貴福,知府貴福大怒,氣勢洶洶的責怪李鍾嶽,並命令他當監斬官立即處決秋瑾,否則要追究李通敵的罪過。
李鍾嶽(《競雄女俠》劇照)
李鍾嶽這個懦弱的傳統書生,還是上級受不住壓力,他知道自己保不住秋瑾了,再次面見秋瑾說:“餘位卑言輕,愧無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諒之也。”說完便淚如雨下,並詢問秋瑾還有沒有需要自己做的?於是,秋瑾這才說出了,文章開頭的那三個條件:
一、准許寫家書作別; 二、不要梟首; 三、不要剝去衣服。
李鍾嶽為何不答應第一個條件?
秋瑾提出的這三個條件裡,後兩個其實都是為了保持自己死後女兒身的清白,但是她作為造反罪的死刑犯,這兩條操作起來似乎難度更大。而第一條僅僅是留書給家人交代後事,反而應該沒有什麼難度。可是,李為什麼果斷的答應了後兩條,而做不到第一條呢?
在飛揚看來主要原因還是懦弱的傳統書生李鍾嶽的自保心理。在遇到危險時保持自身的周全,這是人類的本能。與秋瑾這樣明知危險卻毫不退縮的奇女子相比,更多人是想李鍾嶽一樣以保全自身為前提。
李雖然內心對秋敬佩不已,也想盡一切辦法來保全和優待她,但是“通敵”的罪名他不敢承擔。作為監斬官,具體怎麼殺死秋瑾和處理屍體,這一點上李還是有相當的自主權力,所以秋瑾的後兩個條件李確實能做到。
但是對於第一個條件,本來知府貴福就已經對他多有不滿,要是還幫秋瑾傳遞書信,一旦被巡撫抓住把柄,誣陷他為敵傳遞情報,那麼李自己甚至全家人都在劫難逃。最終,自保的心理壓倒了他對秋瑾的敬意,他沒能答應秋瑾的這一臨終遺言。
最終的結果
秋瑾遇害後,知府貴福仍然沒有放過李鍾嶽,李鍾嶽被冠以“庇護女犯罪”的罪名遭到革職。李鍾嶽實現了他對秋瑾的諾言,沒有梟首和剝去衣服,但是秋瑾的屍首無人敢為其收,最終秋瑾生前好友呂碧城、吳芝瑛等人設法與人將其遺體偷出掩埋。
李鍾嶽回到杭州寓所後,對秋瑾之死內心非常愧疚,難以釋懷,常常獨自唸叨“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之後趁家人不備,在房中自縊而亡,時年53歲。
一代奇女子,一個懦弱書生,一位進步的民主革命家,一個傳統的封建官員,原本風馬牛不相及的兩人,卻在各自生命的最後時光裡產生了交集,他們之間的故事遠比文學和影視作品都來的更加傳奇,這一段真實的歷史也遠比虛構的作品更令人心神震動,更使人慨嘆不已!
青花瓷一般製作精美卻又色澤淡雅,青銅器一樣體量厚重而又造型獨特,這是飛揚看到的歷史,願與你一起共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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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飛揚
秋瑾,一生都在為推翻清王朝封建統治而做鬥爭。1907年她回到紹興,在大通學堂負責校務。實際上,秋瑾暗地裡在不斷支持推翻清王朝的革命運動。因人告密秋瑾的身份暴露,在危急關頭,秋瑾從容不迫的等待清兵的到來,她本有機會可以離開,但是她選擇了流血犧牲,她認為革命要流血才能成功。
1907年7月14日,秋瑾被清軍逮捕,次日秋瑾在紹興軒亭口就義,這一年秋瑾緊緊只有32歲。秋瑾行刑時的監斬官是山陰縣令李鍾嶽,因此不少人認為李鍾嶽是迫害秋瑾致死的罪魁禍首,其實並不是如此,真正的罪魁禍首另有其人。
秋瑾在英勇就義前曾向李鍾嶽提出了三個條件。第一是給家人寫一封家書,第二是行刑前不能脫她的衣服,第三是斬首不示眾。李鍾嶽沒有任何猶豫就答應後面兩個條件,並且李鍾嶽也確實滿足了後面兩個條件。至於第一個條件,李鍾嶽猶豫再三沒有答應,這是出於對秋瑾家人的保護,所以拒絕了這一條件。
李鍾嶽當時僅僅是山陰縣令,人微言輕。他根本就想要殺害秋瑾,下達命令的人是李鍾嶽的上司貴福。李鍾嶽瞭解他的上司貴福,貴福是個為了升官發財而不擇手段的人,倘若秋瑾寫了一封家書給家人,貴福極有可能為了升官,而汙衊秋瑾的家人,牽連更多的無辜。因此,李鍾嶽拒絕了第一條件,恰恰是因為他不想牽連更多的無辜百姓。
傳奇歷史觀
1907年7月15日,年僅32歲的鑑湖女俠秋瑾,在紹興軒亭口英勇就義。犧牲前,曾向監斬官李鍾嶽提出三個要求。
(秋瑾劇照)
那麼,秋瑾究竟向李鍾嶽提出了哪三個要求?李鍾嶽面對秋瑾的要求,為何只答應了兩個,另一個不答應?
事情還得從秋瑾被捕說起。
1907年7月6日,光復會成員徐錫麟在安慶刺殺了清廷安徽巡撫恩銘。隨後,在奪取安慶槍械庫的戰鬥中,徐錫麟不幸被捕,英勇就義。
由於徐錫麟起義失敗,直接導致秋瑾所在的大通學堂處於十分危險的境地。7月7日,浙江巡撫張曾楊命令紹興知府福貴,搜查大通學堂並逮捕秋瑾。
山陰知縣李鍾嶽在接到福貴的命令後,心中十分的痛苦。他私下裡和秋瑾有過接觸,十分欽佩秋瑾的膽識和才幹。尤其是對身為弱女子的秋瑾,不但能吟詩作對,還心繫家國天下,大膽追求婦女解放,提倡民主革命,印象極為深刻。
此刻的李鍾嶽,唯一的念頭就是如何儘可能地拖延時間,讓大通學堂裡的秋瑾和學生們能從容撤退。在福貴的一再催促下,李鍾嶽才不得不在7月13日,硬著頭皮帶領清兵前往大通學堂。
即便這樣,李鍾嶽仍然還在為秋瑾考慮。他為了阻止清兵開槍射殺學堂師生,故意坐轎走在隊伍的最前面,並在抵達現場後,下令“但加逮捕,弗許傷害”。
秋瑾既沒有逃走,也沒有做任何抵抗。她已下定決心,為革命流血,從容被捕。李鍾嶽隨後押著秋瑾等8人回到山陰縣衙。
(李鍾嶽劇照)
福貴當夜對秋瑾進行了審訊。縱使福貴百般拷問,秋瑾始終只承認參與了婦女解放運動,對指控參與推翻清政府的政治革命活動,一概矢口否認。一無所獲的福貴只好暫時作罷,將秋瑾交由李鍾嶽繼續審訊。
第二天,李鍾嶽在縣衙提審了秋瑾,不但沒有刑具加身,還對她禮讓有加,專門為她放置了一把椅子。審訊的整個過程,就像會客般平靜而禮貌。最後,秋瑾的供詞只有一句話,這就是傳頌百年的名句“秋風秋雨愁煞人”。
福貴在得知消息後勃然大怒,痛斥李鍾嶽故意偏袒秋瑾,責問:“為何不用刑?”李鍾嶽回到:“均系讀書人,面對弱女子,礙難上刑。”
但李鍾嶽畢竟只是一個區區知縣,能量有限,他無法阻止清廷殺害秋瑾的險惡用心。
7月14日晚上,李鍾嶽接到了張曾楊的手諭,“將秋瑾就地正法”。
李鍾嶽試圖做最後的抗爭:“供證兩無,安能殺人?”
但他的話不夠分量,根本沒人理睬。即便李鍾嶽“竭力阻拒,幾至衝突”,但仍然無法挽救秋瑾被害的命運。
行刑前,李鍾嶽對秋瑾說到:“餘位卑言輕,愧無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隨即“淚隨聲墮”,左右之人也“相顧側然”。
但秋瑾卻毫無懼色,只給李鍾嶽提出了三個要求:一是准許寫家書訣別;二是不要梟首;三是不能剝去衣服。
李鍾嶽爽快地答應了秋瑾的後兩個要求,但對第一個要求,李鍾嶽卻最終沒有應允,這又是為什麼呢?
(李鍾嶽和秋瑾劇照)
其一、李鍾嶽沒有膽量答應秋瑾。
秋瑾被害的“罪名”,是參與推翻清王朝的統治,她在清廷眼裡,就是個“政治犯”。
實際上,清廷坐臥不安的,並不是什麼婦女解放運動,而是忌憚秋瑾倡導的民主革命。害怕國人在秋瑾的號召下,掀起轟轟烈烈的反清起義,推翻腐朽清王朝的統治。
因此,對於這樣的革命者,清廷是不會有絲毫仁慈的,更談不上同情。絕不會讓秋瑾在犧牲前,還有書信存世,哪怕是訣別家書也不行。
再說了,秋瑾如果寫家書,還可能因此連累更多的家人。李鍾嶽不願意出現這樣的後果。
其二、李鍾嶽沒有機會讓秋瑾寫訣別家書。
從7月14日凌晨2點,李鍾嶽接到了浙江巡撫張曾楊處斬秋瑾的手諭起,直到凌晨4點,秋瑾被押赴刑場,英勇就義。在這短短的兩個小時中,李鍾嶽和秋瑾的一言一行都在福貴的監視之下。因為清廷已經不再信任他了,但福貴又不希望自己手上沾染革命者的鮮血,只好讓李鍾嶽做監斬官。
因此,李鍾嶽即便敢冒殺頭的風險,答應秋瑾的要求,秋瑾也沒有機會完成訣別家書。
實際上,李鍾嶽還是為秋瑾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在秋瑾犧牲後僅僅3天,清廷就以“庇護女罪犯”為由,將李鍾嶽革職了。
離任的李鍾嶽終日鬱鬱寡歡,對秋瑾的死始終無法釋懷,整日不斷地重複唸叨同一句話:“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
最終,李鍾嶽因內疚而上吊自殺。
此時,距秋瑾被害不過百日。
張生全精彩歷史
7月15日,農曆“七月半”,俗稱“鬼節”,是祭祀亡魂的陰慘慘的日子。1907年7月15日凌晨,浙江巡撫張曾揚向紹興知府貴福,下達了立斬秋瑾的命令,張曾揚和貴福以屠殺革命黨人不過夜的精神,要為這個“鬼節”再增添一個活生生的冤魂!
行刑的時間定在寅時,寅時剛到,直接負責秋瑾一案的紹興府山陰縣令李鍾嶽匆匆走進關押秋瑾的地方,將她提到大堂,以朋友的面目和態度,真誠地對秋瑾說:“餘位卑言輕,愧無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諒之也。”隨後,詢問秋瑾有何遺願。
秋瑾知道自己赴義的時刻到了,但她早已下了赴死的決心,她要做喚醒民眾的犧牲者,她要以自己的生命祭奠革命,她要以自己的血道,引革命同志前赴後繼,所以,視死如歸的秋瑾,坦然向李鍾嶽提請三件事:
1、準寫家書與親友訣別;
2、臨刑不脫衣物;
3、勿以首級示眾。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秋瑾的要求,確實很低,相對於頭臚落地、血濺山河的人生抉擇,已經很低很低。所以,對於臨刑不脫衣、勿以首級示眾的要求,李鍾嶽滿口答應,而且拼死答應,倘若做不到這兩條,寧願死,他都會讓秋瑾實現遺願。
然而,對於寫家書,他卻沒法答應了,因為貴福就在門外,他是監斬官,他是秋瑾的催命鬼,有他現場指揮,有上頭的立斬令,有等待秋瑾人頭落地的巡撫,李鍾嶽縱有十顆腦袋,也沒法改變秋瑾受刑的時間。所以,李鍾嶽無法答應秋瑾的第一條要求,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秋瑾也理解李鍾嶽的難處,因此還當面謝了李鍾嶽的通融。
其實,對於秋瑾,李鍾嶽不僅做到了仁至義盡,甚至因為秋瑾的死而懊惱神傷,最後自殺身亡。李鍾嶽1907年初調到山陰任縣令,當時遍訪山陰的名流,其中就包括秋瑾。李鍾嶽對秋瑾一見如故,深為佩服。
後來,因為秋瑾在日本留學的同學胡道南聯絡當地士紳舉報秋瑾在大通學堂搞革命,被紹興知府報告到浙江巡撫衙前,成為浙江巡撫的督辦大案,李鍾嶽作為當地縣令父母官,受命直接辦理此案。當接到要抓捕秋瑾的命令後,李鍾嶽還一再拖延,給秋瑾逃跑的時間,然而秋瑾視死如歸,像譚嗣同一樣,寧死不逃,才有了後面的刑戮。
所以,李鍾嶽作為當地縣令,受巡撫、知府節制,人在官場,身不由己,只得被動成為殺害秋瑾的幫兇。他本意無此,卻不得不如此。他因為照顧秋瑾,遭到紹興知府貴福的彈劾,最後罷官。
然而,罷了官還不能平息李鍾嶽心頭的悔恨,最後因為自己沒在秋瑾一案中救下秋瑾,李鍾嶽後悔莫及,最後在家中自殺身亡,給了他最敬重的秋瑾,一個最終的交待。作為清朝官員,對秋瑾敬重仗義如此,再無第二人。
帝國的臉譜
秋瑾就義前,向縣令李鍾嶽提出了三個請求:一、准許寫家書作別;
二、不要梟首;
三、不要剝去衣服。李鍾嶽聽完後,果斷的答應了她後兩個條件,然而對於第一個條件,李鍾嶽卻考慮再三沒有同意
看似這三個請求沒有毛病,第一個就是在自己臨死之前向家裡寫封家書作別,而“梟首”則是犯人死後把頭顱砍下來,掛在城門上示眾,第三個請求不要脫去衣服(清朝的犯人死後有扒光衣服遊街的例子)第二個和第三個要求作為縣令的李鍾嶽都答應了,而第一個家書作別卻沒有答應,也許我寫的這裡有人會覺得李鍾嶽外面太不近人情了吧,人都要死了,寫封家書也是人之常情啊,為什麼就不能通融一下呢?,其實事情遠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簡單。
秋瑾被捕後,她的家已經全被抄了,這時候她寫家書要交點什麼?交代哪裡還有寶貝?交代,還有自己沒有說完的事情,還是交代一些絕密的事情,還有就是這封信怎麼送?誰去送。這也是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李鍾嶽覺得寫家書這個事關重大,他傳人不能答應,如果一旦寫不好,字裡行間流露出對家人不好的意思,那豈不就是害了家人更加雪上加霜嗎?李鍾嶽覺得你秋瑾一個人死就死了,不要再連累你的家人了,他甚至覺得囚禁這麼做未免太欠考慮了,所以這三個條件他只答應了兩個。
而秋瑾作為一個將死之人,她憑什麼還向別人提條件,她連自己的生命都左右不了了,她能左右得了別人,所以在李鍾嶽看來秋瑾提出向家人寫信作別這個事情,未免太自私了,也許是她欠考慮,但是李鍾嶽作為縣令,他不能跟著糊塗呀。所以他寧肯秋瑾帶著遺憾離開也沒有答應,秋瑾臨終前寫家書作別這個事情。
總結:也許秋瑾也覺得李鍾嶽太不近人情,太不通融了,但是我認為李鍾嶽這麼做是對的,他保全了秋瑾的家人,避免節外生枝,再生禍端,避免連累更多的無辜死去。
佳寧姐姐說歷史
“莫重男兒薄女兒,始信英雄亦有雌。” 心繫國家以女流之身投入革命事業,生死無悔
秋瑾祖上世代為官,家境也算殷實。幼年便跟隨兄長在私熟讀書,稍大些又隨表兄學習騎馬射箭。15歲的年紀,她已經文武雙全,並立志要做巾幗英雄。
封建社會,女性對婚姻大多都沒有主動權和選擇權,一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便決定了一切。20歲到了適婚年齡的秋瑾,迫於父母壓力嫁給了她根本就不瞭解的王子芳。
成婚之後她沒有忘記自己少時的志向,更加忍受不了這個封建腐朽的家庭。1904年,她衝破一切束縛,毅然隻身東渡赴日本留學,義無反顧地投身革命事業中。
在日本留學期間,她被推為同盟會評議部評議員和浙江省主盟人。同時聯絡當時留日的的女學生,組成了“共愛會。”當時清政府跟日本勾結,壓迫留日學生,於是秋瑾憤然回國,進一步訓練革命力量,與清政府鬥爭。
1906年,她加入了光復會,在上海設立革命機會,第一個提出創建“婦人協會”的主張,為近代婦女解放吹響了第一聲號角。
秋瑾以女流之輩,矢志不渝的投身革命事業,為百姓爭人權,與清廷作鬥爭。女兒之身,男兒之志,她是當之無愧的巾幗英雄。
1907年,安慶起義由於準備不足,旋即失敗。秋瑾不幸被捕,就義前提出三個條件
一是寫一封家書
二是行刑後不要梟首
三是死後不要剝去衣服
當時秋瑾案由山陰縣令李鍾嶽負責,對於秋瑾提出的三個條件,李鍾嶽不加思索便答應後兩條,但是第一條卻沒有答應。這是為何呢?
後兩條是對秋瑾人權尊嚴的維護,且與革命無關,所以李鍾嶽答應
李鍾嶽是清朝官員沒錯,但他並不是一個為虎作倀的鷹犬走狗。他素來崇拜秋瑾的為人,還曾以秋瑾的詩句教育自己的兒子,並說道:
以一女子而能詩,勝汝輩多矣。
在秋瑾被捕後,他也百般維護,奈何上命難違終不是他能左右的。
秋瑾的後兩個條件,都是為了維護自己的身後尊嚴。李鍾嶽也不忍秋瑾受辱,更重要的是這兩個條件並不牽扯其他人,並不牽扯其他事,所以他果斷地答應了這兩個條件。
寫一封家書到底是什麼內容,會不會與革命有關呢?收到家書的人會不會收到牽連?李鍾嶽一家會不會受到牽連?種種疑問,所以他不敢答應。
秋瑾對當時的政府來說,就是亂黨。若真有家書傳出,被清廷查獲,如果內容是秋瑾關於革命事業的資遺願和倡議,那麼收到家書者勢必難逃一死,而允許他寄家書的李鍾嶽也勢必難逃一死。
茲事體大,李鍾嶽著實不敢答應。其實也是他對於秋瑾家人的保護,對於他自己,準確的來說是對自己一族的保護。因為李鍾嶽自己並不怕死。
處決秋瑾之後,李鍾嶽整日裡悶悶不樂,時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便是:“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竟自縊而亡。在秋瑾被宣判處決時,他就說過這樣的話:
餘位卑言輕,愧無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諒之也。
足見他對秋瑾之死的愧疚和無奈,才致自盡。
結語
秋瑾是偉大的女性,李鍾嶽同樣是真正的男兒。秋瑾為革命事業碧血丹心無悔,李鍾嶽為維護秋瑾以死明志同樣悲壯。
泱泱中華,即便面對壓迫,也從來不缺乏英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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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瑾是我國著名的民主革命先驅,她和許多當時的有志青年一樣,主張推翻延續了五千多年的封建社會。但也因為她的所作所為觸犯到了封建統治階級的利益,在從事革命活動之後不久,她便被清朝抓獲並英勇就義。
在她就義之前,她曾向當時抓捕她的官員李鍾嶽提出了三個條件,不過李鍾嶽只同意了兩個,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首先來了解一下秋瑾此人的生平事蹟。
秋瑾出生於福建省,得益於她的好家世,她曾得到過良好的教育,無論是眼界還是學識都不輸給當時讀過書的男子。後來她還曾赴日留學,受更加開放、先進的思想理念薰陶,回國之後不顧家人反對毅然投身於革命事業之中。
在光緒三十三年回國之後,她成為了任大通學堂督辦,與學堂中的各個志同意合之士一起共商革命大業,後來被清朝極力打擊並抓獲,最後在浙江就義,時年三十二歲。
秋瑾活躍期間多次參加關於女權、革命的演講活動,除了是革命先鋒,她也是女權運動的倡導者,為我國婦女解放運動做出了卓越貢獻。但是生不逢時,這樣一位才華橫溢的愛國青年最終還是隕落在清朝統治階級的迫害下。
其次再說說李鍾嶽為什麼應準了秋瑾就義前的兩個條件。
實際上李鍾嶽非常崇拜秋瑾等愛國革命青年,他雖沒能得到國家重用但也始終抱著一顆愛國之心。所以在上面下令要求他立刻查封秋瑾等人所在的學堂之時,他一拖再拖,為學堂中的學生逃跑提供了絕佳條件。
後來在朝廷的壓力之下,他不得不抓捕了秋瑾。不過在抓捕了秋瑾之後,他一直以禮相待,甚至多次為秋瑾說話,要求朝廷重新徹查秋瑾罪名。而朝廷非常關注秋瑾事件,在知道李鍾嶽有包庇的意思之後強制要求他處決秋瑾。李鍾嶽終究還是官微言輕,沒能保住秋瑾。
在重重壓力之下,他所能做的,就是在秋瑾就義之前問其還有什麼心願未了。於是秋瑾便提出了三個心願:一是寫家書,而是不絞首,三是不脫衣。
其實這三個條件都很合理,但是迫於朝廷威脅,李鍾嶽也沒有辦法了卻她的第一個心願,只能儘自己所能保證秋瑾死得有尊嚴一些。後來李鍾嶽還為自己沒能保住秋瑾感到十分愧疚,在因包庇秋瑾的罪名而被罷官之後自縊於家中,時年五十三歲。
所以說,李鍾嶽主觀上是非常想要替秋瑾完成心願的,但是客觀條件並不允許他做這樣的事。而秋瑾的三個條件也並刁鑽,皆是人之常情。
作為看客,我們為秋瑾所做出的革命事業感到熱血澎湃,為李鍾嶽頂住壓力保護國家希望的作為感動不已,也為清廷腐朽頑固的思想而憤懣無奈。作為現代人,我們應該慶幸自己處在一個開放、富強的時代,同時,我們也要繼承前輩們的優良思想,為祖國的未來不懈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