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養犬條例再徵意見:遺棄、虐狗要罰5000!你還敢打狗丟狗嗎?

每一次養犬管理條例的修訂或者意見徵求,都牽動著廣大市民的心,養狗的、愛狗的擔心養犬管理條例太嚴格,自家的狗狗不給養,或者飼養成本高;而深受周遭不文明養犬行為之苦的,巴不得養犬管理來得比以往都嚴厲,最好都別養,那就樂得清靜。

近日,在廣州人大的網站看到,《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已經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一審,擬於2020年5月下旬進行二審。為廣泛聽取民意,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就經修改的《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和建議。

根據《徵求意見稿》,養犬不登記最高罰款2000元、遛狗不牽繩最高罰款200元、嚴格管理區內每戶限養一隻、餐廳風景區兒童公園等場所禁止犬隻進入。

廣州養犬條例再徵意見:遺棄、虐狗要罰5000!你還敢打狗丟狗嗎?

完整版的《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在文末,大家可以去看

其中最令編者覺得眼前一亮的,是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虐待或者遺棄犬隻的,由公安機關對單位處每隻犬五千元罰款,對個人處每隻犬二千元罰款,沒收遺棄的犬隻並送犬隻留驗所,撤銷養犬登記,收回犬牌。”

廣州養犬條例再徵意見:遺棄、虐狗要罰5000!你還敢打狗丟狗嗎?

沒錯,按照條例,虐狗和遺棄都是要罰款的!

以往我們經常聽到一些言論:

“狗是我的,我愛打就打,關你什麼事”

“我不想養了,所以扔了”

“老公(老婆)不讓我養”

這些在以往聽起來都似乎合情合理的言論,以後可能就要罰款了。

一個國家對動物的寬容度,往往體現出這個國家的文明水平,這次《徵求意見稿》對於虐狗和遺棄狗作出瞭如此嚴厲的懲罰,也是體現我國的文明水平正在不斷地提高。

另外,《徵求意見稿》除了遛狗要牽繩、清理排洩物外,另外還有一些條例也是非常非常值得關注:

“在嚴格管理區內攜帶犬隻進行戶外活動時,應當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攜帶;用長度為兩米以內的犬繩牽領犬隻或者將犬隻裝入籠內;為犬隻佩戴口嚼或者嘴套;為犬隻佩戴犬牌;主動避讓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搭乘電梯或者上下樓梯時主動避讓他人;制止犬隻吠叫和攻擊行為。


違反上述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徵求意見稿》明確市行政街轄區為養犬嚴格管理區,實行犬隻狂犬病強制免疫和養犬登記制度。"

可見,《徵求意見稿》在保障犬隻方面,有了更加細化的條例外,對於養犬人士要“文明養犬”,這個要求也是從未停止。

對於養犬人士來說,只有做到了文明養犬,才有資格享受養犬條例帶給自己的狗狗的保障;對於一些本來就對犬隻不甚喜愛的人來說,也不能隨意去犬隻做出一些過份的行為,只有大家都遵守了相關規定,社會才能安定,大家才能共享養犬的快樂。

廣州養犬條例再徵意見:遺棄、虐狗要罰5000!你還敢打狗丟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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