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澳籍華人在限期滿了不走應該怎麼處理?

午陽十二時


澳籍華人梁女士單論學歷是個非常厲害的人,她畢業於國內某老牌的985大學,大學畢業之後又到了澳大利亞有名的昆士蘭大學學習信息系統專業。而且梁女士畢業後還曾經在多家國際知名企業任職,她最近就職的拜耳公司據說給她開的年薪超過百萬!

然而有句話說得好,高學歷並不等於高素質!梁女士的素質和她的高學歷並不相稱!她從澳大利亞返京後,不但沒有遵守規定居家隔離14日,私自外出跑步鍛鍊身體,而且面對勸阻的工作人員還大肆撒潑,滿口芬芳,那副樣子完全看不出是個擁有高收入高學歷的“成功人士”。

梁女士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她不但在互聯網上掀起軒然大波引發眾怒,而且她就職的拜耳公司很快就公開發表聲明,直接開除了梁女士。梁女士可以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名聲臭了工作也丟了。但是我們只能說她是咎由自取,誰讓你不守規矩的!

不過樑女士被公司開除後,她的工作居留許可也在3月18日被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局依法註銷,梁女士將會被限期離境。梁女士工作居留許可被註銷後,如果她還強行賴在中國不走,這樣的話她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是一種違反行為!如果是這樣,按照法規將會被處以拘留處罰,之後再將其驅逐出境。但是我想梁女士應該是不會這麼做的,本來這波操作就把自己的名聲搞得臭名昭著,如果之後再賴著不走被驅逐出境,那麼梁女士的聲明會變得更臭,到時候可能回到澳大利亞也混不下去了。

梁女士的思維中充滿了傲慢、偏見和優越感,她有著高學歷和高收入的工作,以及澳大利亞國籍更是讓她在中國人面前優越感爆棚。殊不知,她骨子裡充滿了自卑,覺得比不上外國人,在自己取得外國國籍並且事業有所成功後,通過不守規矩、撒潑打滾來彰顯自己是高人一等的存在!但其實她在我們眼裡不過是一個有才無德的“巨嬰”罷了!


鏟史官老李


聽說澳籍華人梁某妍已經在諮詢房子退租的事情了,從公安機關取消其居留權和限期離境,她的半個月出境時間已經時日不多了,應該還有幾天吧。

梁某妍現在應該打點行裝了,購買能夠接收她的國家或地區的機票,通過香港、日本、韓國轉機回到她的祖國澳大利亞,1-5年之內不能來到中國從事任何工作或者探親之類的,肯定會拒籤。

假如梁某妍女士逾期不出境的話,公安機關將會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之62條規定,非法居留、非法就業;違反出境入境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作為澳籍華人,梁某妍到中國工作,需要到公安機關辦理居留手續,按照規定,她可以居留到9月15日。接受中國法律的制約和管理,必須嚴格按照外國人在華管理辦法進行工作、生活。不得違反法律,絕對不會因為你是外國人或外籍華人受到區別對待的,不能有超越國民待遇。

限期離境是一種行政處罰措施,如果梁某妍對處理決定有異議,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估計這個行政複議她是不會勝訴的,只能是聽話馬上離開。限期離境是最常用的一種行政措施,是最方便的。


梁某妍在行政複議結束後,如果公安機關沒有撤銷限期離境措施,她必須離境。如果她不離境,採用躲藏等方式非居留,將會像緬甸女子莎朗一樣,被遣送回其國家。

莎朗於2018年用護照和邊境通行證到了中國,從12月份開始至今在中國居住,沒有簽證,沒有合法居留權,因此,常州天寧公安分局鄭陸派出所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5天,並遣送回其祖國


警方還提示,現在疫情還沒有穩定,在這種時候更應該強化涉外疫情管控措施的落實,防止漏管失控。而梁某妍就是撞在了槍口上。如果當時她在外面跑步,聽從社區工作人員勸說,向社區工作人員道歉表示自己的錯誤行為;在社區人員到其家門後,她先不開門,解釋清楚自己沒有戴口罩的原因,承認自己的錯誤,不大喊救命啊,騷擾啊;在警察同志到來後,與警察同志好好溝通,承認自己錯誤,主動要求寫保證書,表示遵守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

現在一切都是板上訂釘了,留給梁某妍的時間不多了。限其出境總比遣送出境要體面得多,再見了,梁某妍,我祝你一路順風吧。

我是:黎濤微世界我在等著你,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您,感謝您的閱讀。更希望得到您的評論和關注,對我來說就是最好的老師了。再次感謝!


黎濤微世界我在等著你


澳洲“跑步女”京城撒野,公安註銷她工作居留證件,限期離境。根據咱們法律規定,15天內她必須回它的澳大利亞去。

如果她賴著不走,怎麼辦呢?

一是強制驅逐出境。

它的合法居留證件已經沒效,在限期離境的這15天內,也就是它最多的停留,到期不走,不好意思,那就是非法滯留,按照規定,強制驅逐離境。

二是情節嚴重,投放大獄。

根據有關規定,她一旦非法居留,沒合法證件,她怎麼在中國生活呢,如果跑到禁止外國人去的地方,那就是違法,公安機關就可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說到投放大獄的話題,網友不開心了,像這種貨色,她在中國一天,都浪費咱們的糧食,有的網友甚至說,她膽敢非法滯留不走,直接扔進大海,讓它游回去。哈哈,網友想法,好可愛呀!

這個女的犯得什麼事兒?

3月14日,她從澳大利亞到中國北京,居住小區內,它不服從疫情防控規定,不戴口罩,在小區裡跑步,社區防控人員找她,她說就是要跑步,咋地!

等民警來了後,她又不聽勸,問她為何不戴口罩,她說:“在我們澳大利亞,戴不戴口罩,是人權自由”,被問急了,她還撒潑,竟然汙衊騷擾她。

像這樣的貨色,視頻被傳到網上後,她所供職的拜耳公司,作出:辭退,立即生效!

當中國的處罰出來後,澳大利亞實行禁止入境,即便是澳洲國籍,回去也要隔離,且這個女的自認為驕傲的澳大利亞網友,認為她太無禮,沒品,甚至有網友,認為不該讓她回來。

一個外籍人員,來到中國,不服從管理規定,還對著疫情防控人員的大喊大叫,對著民警喊騷擾,這是什麼品質,兼職是無賴至極。

這個小丑一樣的洋人,丟名聲,丟工作,被限期離境,她要是有點知趣,趕緊捲鋪蓋滾蛋,還有何顏色非法滯留?

真的不走,遣返!再撒野,耍無賴,起訴她,抓她入大獄!在這裡,奉勸她,趕緊回她的澳大利亞去,永遠不要到中國來!


小言球事


我是向日葵,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經歷了此事件的澳籍華人梁某以後一定是老實了,她這次的外出跑步事件,使的她不僅名譽掃地,工作也丟了,短時間內可以肯定的是她不敢在踏足中國的土地。

澳大利亞跑步女事件出現後,受到了中國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不會因為你是外國國籍而對你的違法違規行為而放縱不管,為了保障中國全方位防疫工作的順利進行,對於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梁某,下達了15天限期離開的處理決定,但是有的老百姓會說,如果她不走怎麼辦?針對這點,我們的公安機關會強制遣送出境,並且會口頭警告或者書面警告,這中間產生的飛機車船費用,將由梁某自行承擔,並且梁某作為被執行人五年不能進入中國境內。

說句心裡話,梁某作為華人,因該響應國家防疫的號召,不要搞特殊化,畢竟國家要求大家在屋子裡宅,也是為了大家不被傳染新冠,希望經過此役後,身為成年人的梁某能夠改過自新。不要在犯同樣的錯誤。


向日葵愛歷史


這確實是個很麻煩的問題。

畢竟法律再威嚴得不可侵犯,但架不住有人不要臉啊,比如很多洋垃圾不就是這樣死皮賴臉地不挪窩嗎?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這位梁某研女士祭出了打死也不走,甚至睡下水道也不走的大招,我們該怎麼辦呢?

看起來並沒有特別好的辦法,這一方面是因為我們一直以來對外籍人士都相當寬容,從本次“限期離境”而不是“驅逐出境”的操作來看,我們對這位自詡高人一等的外國人還是太過寬容;

而且在跑步事件發生後,除了拜耳中國在3月17日雷厲風行地開除了梁某研,與它解除了僱傭關係。梁某研國籍的歸屬地澳大利亞也在我們下達了限期離境的逐客令後,因為確診病例80%來自於境外輸入,於3月19日宣佈“封國”,再加上很多富有正義感的澳大利亞民眾也堅決抵制其返回澳大利亞,所以梁某研成為真正無處可去的流浪者。

從這位土澳女在我國境內目空一切的德性來看,相比於主國澳大利亞的醜拒,無處可去的梁某研在所謂的“兩害取其輕”的思維方式下,極有可能想盡一切辦法留在我們這裡,畢竟我們對外國人比澳大利亞寬容得不是一點半點。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就是在重複踐踏我們的底線。對於這樣的行為,我們要怎樣維護法律以及國家的尊嚴呢?靜夜史認為必須要採取強制手段。

3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條等規定,依法註銷梁某研工作類居留許可,限期離境。

作為主權國家為維護本國安全利益或社會公共秩序而採取的強制手段,針對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的離境措施分為限期離境和驅逐出境。

相比於24小時內必須離境的驅逐出境,限期離境的措施相對寬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出境入境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

外國人被決定限期出境的,作出決定的機關應當在註銷或者收繳其原出境入境證件後,為其補辦停留手續並限定出境的期限。限定出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日。

也就是說,梁某研最晚離境時間為4月3日,而因為其3月14日入境後需隔離14天,所以其離境時間應在3月28日至4月3日之間。

而在離境前,理論上樑某研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

外國人對依照本法規定對其實施的繼續盤問、拘留審查、限制活動範圍、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該行政複議決定為最終決定。 其他境外人員對依照本法規定對其實施的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的,適用前款規定。

不過因梁某研的案發時間為疫情防控的非常時期,所以其行政複議成功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4月3日梁某研仍然拒絕離境,那麼等待她的必然是強制手段的“遣送出境”,即由所在國派專人押送該人離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2條第1款的規定,被處限期離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適用於遣送出境,而一旦遣送出境,這意味著在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

可以說,雖然我們對外籍人士相當寬容,但絕不意味著他們可以頤指氣使甚至無視我國的法律法規,尤其是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的非常時期,我們14億人付出巨大犧牲才取得的防控成果,絕不允許個別自私的外國人肆意破壞,這不僅觸犯了我們國家的法律,更踐踏了14億國人的底線。

希望梁某研的事件能給妄想享受超國民待遇且無法無天的梁某研們警醒,而我們也要反思長期以來的對外政策,杜絕此類踐踏我們成果和尊嚴的事件再度發生。

多有疏漏,煩請斧正。

我是靜夜史,期待您的關注。


靜夜史


近期關於澳洲華裔“跑步女”事件,很多人都表示很是氣憤。在疫情緊張之時,她依舊特立獨行,在由北京機場回國之後,本應在家隔離14天的梁女士,卻做出了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就在第二天,梁女士獨自一人在小區內跑步,並且還沒有佩戴口罩。群眾發現之後及時向小區防疫工作人員反應,之後梁女士不僅沒有配合談話,還惡語相加,這樣的醜行實在讓人不恥。那麼,這樣一位素質低下的澳洲華裔最後結果怎樣了呢?


在與工作人員僵持的情況下,梁女士不僅沒有配合調查,還較為誇張的喊出“救命”、“有人騷擾”等字眼,實在讓人感到厭煩,最後直到民警到來之後,梁女士才稍微安分一點,同意在家隔離。經過了解,原來梁女士來自拜耳公司,當拜耳公司知情後,公司高層果斷辭退了她,同時,北京相關部門也是註銷了梁女士的工作類拘留許可證。不得不說拜耳女這真是自作自受,以為自己是白領了,感覺高人一等,實際可笑至極。談到拜耳公司,相信大家不怎麼熟悉,但說到阿司匹林,相信人人皆知。而拜耳就是阿司匹林藥物的主公司。自從1899年拜耳獲得阿司匹林商標之後,阿司匹林便被冠上世紀之藥,尤其近些年在中國,市場更是極佳,拜耳公司預計明年在中國的市場會再次擴大。而在瞭解到梁女士的事件後,得知她在中國已經成為“網紅”,拜耳高層果斷辭退,畢竟一名大公司不會因為一個就職剛剛一年的女士而去得罪整個中國。
被拜耳公司辭退之後,梁女士想要再次找到工作可是不容易了,如果找一些與中國稍有交易來往的公司可能會容易一點就職。並且,相關部門也是對她限期離境。那麼,如果她沒有按照規定日期離開境內,就將會收到法律的制裁。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沒有在限定日期離開境內的可以將之遣送出境,並且在五年內不得回到中國。可笑嗎?自以為是的拜耳女作繭自縛,囂張之後就必須得接受制裁。畢竟人在做,天在看,況且還有國家法律,公正自在人心。


迴環體育


對付這類人,就是拿起法律手段對付他們,保護我們自己。

說起這位澳籍華人,原來和之前一位從美國回來黎某有一些相似,就是她們總覺得自己是外國人就有一種優越感,覺得出生於中國現在回來也理所當然,還覺得她們可以享受比中國人更多的權利,典型的利己主義者吧。前者不戴口罩不聽小區防疫人員勸阻,還罵人家性騷擾。後者在明明自己已經感染了新冠肺炎情況下,入境時候口服雙倍退燒藥,成功逃脫了邊境安檢人員的檢查,想回來享受免費醫療,而不想想和她同機的其他人員的安全。這些人怎麼就這麼會算計,怎麼把別人不當一回事,還高高在上呢?大約就覺得自己是外籍人員吧!




但是外籍人員你也要遵守相關法律啊,比如題目中的澳籍華人因為爆粗口在網上被熱議,已經被她所在澳大利亞就職的拜耳公司直接開除了,目前該澳洲女子已經被限期出境,她所持有的工作簽證也被註銷,估計再不走就是強行驅逐出境了,你們說她還能賴著不走麼?所以不要把自己看得那麼高貴,也要想想他人的安全,不然,害人害己,得不償失啊,大家說是不是這樣?


欣溪6


最近幾天,關於那個澳籍華人,也就是所謂的“跑步女”,因為自己的醜行,已經成為全世界臭名昭著的“網紅”。



這個澳洲人名叫梁某妍,是3月14日由首都機場入境進北京。現在非常時期,她應該居家隔離14天,沒想到她在15日下午,在未戴口罩的情況下在小區內跑步。

社區衛生防疫人員接群眾報警,對其進行勸阻。沒想到醜女梁某妍不配合,還情緒激動的侮辱防疫人員。大言不慚的“不聽”防疫人員的話,還要求見領導,更是噁心的叫出了“救命”、“騷擾”的話。直到民警到場後,她才服從管理,未再外出。

“跑步女”醜行曝光後,所在公司拜耳當即開除了她。然後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註銷了梁某工作類居留許可證,同時限期離境。

那麼,要是她在規定時間內不離境會怎樣?那會很麻煩,後果會很嚴重。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外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出境的,公安機關會責令其限期出現,如果不出境的,公安機關可以強制其出境。

這是有法律依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可以遣送出境。同時,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

這就是很嚴厲的處罰。

這個“跑步女”已經在辦理退租手續,應該會如期回澳大利亞。但是澳大利亞人已經知道了她的醜行,澳大利亞網友紛紛表態,不歡迎她回到澳大利亞。

估計“跑步女”就算是回到澳大利亞,也是一個非常不受歡迎的人,那她在那邊的日子就難過了。

送她兩個字,活該!


湘楚風雲


提要:誰讓你這麼會作呢?澳籍跑步“巨嬰”被限期離境!

最近一個澳籍華裔火了,這也是繼鄭州郭某鵬之後又一個一夜之間火爆全中國的“明星”人物,據瞭解澳籍女士梁某妍就職於國際著名的生物醫藥公司拜耳集團,年薪過百萬,可謂是一位高級白領,根據網絡鎖曝出的消息,其本科階段畢業於華南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階段畢業於澳大利亞的昆士蘭大學,也是一個世界排名超過清華、北大等著名學府,然而在3月15日梁某妍在北京拒不服從防疫工作人員的管控進行隔離,而且還不戴口罩的外出跑步,在被工作人員攔截時候還“撒潑打滾”,只能說她是一個身體上成人,行為上的“巨嬰”。

在3月17日經過媒體曝出之後,梁某妍迅速走紅網絡,事件引發了社會上廣泛的關注與討論,大家一致性的譴責梁某妍的做法,甚至拿出了不處理梁某妍誓不罷休的態度。隨後3月18日,拜耳中國發布聲明,鑑於梁某妍的做法,已做辭退處理,並立即生效。接著3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決定依法註銷梁某妍工作類居留許可、限期離境。

處理結果可謂是大快人心,不少網友結合了梁某妍撒潑打滾的態度詢問,那麼梁某妍如果在截止日期沒有離開我國國境的話,那麼我國該怎麼處置梁某妍呢?其實關於這個問題大家也是多慮了,對於遭到驅逐的外國公民,如果沒有在截止日期離境,那麼就會遭到強制措施,幫助其離開國境。

首先會收繳其在我國的居留證、簽證、護照等,而且回國機票、車票、船票還需要由其本人承擔,而如果梁某妍撒潑打滾拒絕交付遣返的機票費用,那麼費用將會由其國家的領事館來負責解決。可以說梁某妍本次是徹底的涼涼!

目前澳大利亞新冠肺炎數量已經高達1100例,全國也處於高危險地區,本來梁某妍可以在我國拘留到9月15日,按照當前的國際新冠肺炎發展趨勢,我國可能是最為安全的國家了吧,然而如此好的居住環境梁某妍卻不知道珍惜,一片大好形勢被其葬送,梁某妍也為自己的“囂張與無知”付出了代價。

我國醫護與全國人民經過了艱苦卓絕的奮鬥,如今終於將國內的疫情控住住,在這個檔口誰破壞祖國抗疫取得的勝利果實誰就是我們的敵人,這一點毋庸置疑。如今國外疫情已經遠超國內,而且據統計國外的新冠病例數量已經超過了我國,梁某妍剛剛入境我國就不服從管制進行自我隔離,而且更為可惡的是拒不戴口罩,如果這些回國人員都效仿的話,那麼好不容易取得的勝利果實也將會瞬間被偷走。


科學興農


澳大利亞華裔梁女士是一個非常有力量的人。 她畢業於中國一所古老的985大學。 大學畢業後,她去了澳大利亞著名的昆士蘭大學學習信息系統。 此外,梁女士畢業後還曾在多家國際知名公司工作。 據說她最近工作的拜耳公司給她的年薪超過一百萬!

但是,有一種說法是高等教育不等於高質量! 梁女士的素質與她的高等教育水平不符! 從澳大利亞返回北京後,她不僅沒有遵守規定,還在家呆了14天。 她還未經授權出去跑步和鍛鍊。 另外,她面對員工不滿的飛濺和芬芳。 她的外表似乎並不是一個收入高,學歷高的人。 “成功的人”。


梁女士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她不僅在互聯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並引起了公眾的憤怒,而且她所工作的拜耳公司很快發表了公開聲明,直接將梁女士開除。 可以說,梁女士“失去了妻子,失去了士兵”,失去了聲譽和工作。 但是我們只能說她責備自己,這使你變得不守規矩!

但是,梁女士被公司解僱後,她的工作居留證也於3月18日被北京出入境管理局依法取消,梁女士將在境內離境。 一個時間限制。 梁女士的工作和居住證被取消後,如果她仍然被迫留在中國,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這是違反的! 如果是這樣,他們將在被驅逐出境之前按照規定受到拘留的懲罰。 但是我不認為梁女士會這樣做。 這波手術會使她聲名狼藉。 如果她以後依靠不被驅逐出境,梁女士的陳述將變得更加臭。 目前可能無法返回澳大利亞。

梁女士的思想充滿了傲慢,偏見和優越感。 她擁有受過高等教育和高薪的工作,而澳大利亞國籍使她在中國人面前具有優越感。 眾所周知,她的骨頭自卑,對外國人的自卑感。 在獲得外國國籍並取得事業上的成功之後,她顯示出她的不屈不撓和出色表現! 但實際上,在我們看來,她只是一個才華橫溢的“巨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