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壓制地方州刺史,隋唐以前的統治者真是操碎了心

州刺史在中國古代尤其是隋唐以前的歷史進程中,一直都是很多歷史拐點的參與者,歷經東漢末期之後,州刺史已經成為了中國古代王朝地方軍政實權人物。

而州刺史成為掌握地方行政、軍事職權的官職之後,自然也遭到了歷朝統治者的警惕,為了壓制州刺史在地方的權勢過大,隋唐以前的統治者的確是想盡辦法來壓制州刺史。

為了壓制地方州刺史,隋唐以前的統治者真是操碎了心


監督篇:利用監察體系監督從監察官員發展而來的州刺史

州刺史最初是漢武帝為了監督地方,而設立的監察官員,州刺史制度也是中國古代王朝十分重要的地方監察制度。而隨著州刺史轉變成為地方實際軍政長官,原本劃分的監察部/州也成為了地方實際形成區劃,統治者另設監察官職,來監督原本就是監察官員的州刺史,成為統治者壓制州刺史的重要手段。

自秦漢以來,就對地方官員實行監察手段,像秦朝監御史制度,便是後來刺史制度的前身。等到漢武帝設立州刺史之時,也是利用刺史監察地方官員的目的。但等到州刺史失去了替統治者監察地方的作用,反而已經成了統治者需要更娘娘加想要監督的對象,於是監察範圍包括地方州刺史在內的監察體系便應運而生。

漢武帝時,擁有監察職權的官職包括御史中丞、司隸校尉、丞相、丞相司直,當然了也包括監察地方官員的州刺史。其中御史中丞監察百官,當然也有監察地方官員的職能;司隸校尉本身最初是司隸監察部官員,但因為其處於京師之地,因此也擁有了監督京師百官的作用;丞相為百官之首,對於官員有管理之權;丞相司直本身為丞相府官員,但負責檢舉丞相不法,也擁有監察州刺史之權。

為了壓制地方州刺史,隋唐以前的統治者真是操碎了心


在這種官員監察體系當中,州刺史雖逐漸由單純的監察官變為了地方實權官員,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受到監察,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統治者壓制州刺史的作用。並且,監察體系當中,擁有監察職能的官職互相監督,起到了很好的避免官員勢大的作用,也是歷朝統治者所依仗的壓制官員手段。

管制篇:給州刺史設置“長官”,形成對州刺史的壓制

雖然統治者通過官員監察體系,能夠一定程度上避免地方州刺史的勢大,但州刺史本身實際職權的變化,就能夠體現出地方州刺史只靠官員監察,無法真正節制依仗地方自重的州刺史。於是歷朝統治者又開始通過直接給州刺史設置更高“長官”的方式,來壓制州刺史。

  • 都督

東漢末年三國紛爭,地方州刺史因戰爭需要,往往掌控著地方大批軍事力量,這是當時統治者的心頭之患,於是曹魏時期推出了都督制度,來壓制擁兵自重的地方州刺史。

曹操統一北方過程中,逐漸在重要軍事地區基礎上,建立了都督區。以信任的重臣都督某地區的軍事,在行政區劃上都督區往往包括數州之地。都督的設置,讓原本歸地方州刺史掌控的地方軍事力量,受到了都督的掌控,這是極大程度上消除了州刺史擁兵自重的威脅。

而且都督掌控地方軍事的職權,讓州刺史由原來的地方軍政長官,轉變為了單純的行政長官。發展到後來,掌控地方軍事的都督,往往能夠管轄都督區內各州刺史,都督形成了州刺史的上級長官。

當然了都督區並非成為州的上級行政單位,而僅是出於軍事指揮、掌控權的區域。只是因為都督職權的提升,形成了對於州刺史的壓制,但就都督的作用來看,都督是統治者用來壓制地方州刺史擁兵自重導致勢力過大的重要手段。

為了壓制地方州刺史,隋唐以前的統治者真是操碎了心


  • 持節

除了利用都督制度來節制州刺史之外,還發展到西晉時期,還出現了利用不同“持節”,來節制地方州刺史等官員的方式,以鞏固統治者對地方官員的掌控。

所謂持節,就是持皇帝之節,即奉皇帝之命行使權力。在曹魏都督制度基礎上,西晉對官員持節制度進行了更進一步的發展,把持節分為幾種擁有不同權力的持節。其中,“假節”官員可以在戰時殺違反軍令之人;“持節”官員平時可以殺沒有官職之人,戰時可以殺二千石以下官員;“假持節”官員可以在任何時候斬殺兩千單以下官員;“假節鉞”官員可以殺持節官員。

利用持節不同,擁有權力不同的辦法,能夠擁有持節的官員,尤其是持節都督,既掌握地方軍事,削奪州刺史的軍權,又能夠利用持節,斬殺州刺史。由此,持節官員和相當於成為了能夠生殺地方州刺史的“長官”,形成了對州刺史的壓制。

都督和持節制度,都對於壓制地方州刺史有著十分有效的作用。通過都督對州刺史軍權的削奪,能夠有效避免州刺史擁兵自重。利用持節監督地方州刺史,甚至擁有斬殺州刺史職權,也能對州刺史形成壓制。

削權篇:利用“分權”和“副手”的辦法,削奪州刺史實際權力

利用都督和持節制度,的確能夠很大程度上對州刺史形成壓制,但是隨著持節、都督兼任地方州刺史等情況的出現,原本用來監督和節制州刺史的持節、都督制度,反而成為了州刺史藉以勢重的依仗。看東晉權臣,往往任一州或幾州刺史,而卻能夠都督數州軍事。東晉前期的陶侃,任荊江二州刺史,卻能都督八州諸軍事”,足見當時都督制度,反而成為了州刺史成為權臣的依仗。持節制度也一樣,往往重臣任州刺史加持節,已經無法形成對於州刺史的壓制。

為了壓制地方州刺史,隋唐以前的統治者真是操碎了心


  • “分權”

鑑於這種情況,北魏採取的措施是利用“分權”的方式,將州刺史的職權進行削奪。

一方面看北魏行政區劃的設置上。相比曹魏、西晉等朝十數個州的行政區域劃分,北魏採取了設置更多數量州鎮的方式,來改變原本一州之地極易勢大的情況。據一些資料來看,北魏分裂成為東魏和西魏之時,東魏有八十個州,而西魏有三十三個州。

這是通過削減州級行政區劃的辦法,來減弱地方州刺史管轄過大的情況,相當於將原本一州之地“分權”為眾多小州,實現了對州刺史職權的削奪。

另一方面北魏還採用更改一州刺史數量的方式,來“分權”州刺史。與曹魏、西晉等朝代,一州只設一名刺史的方式不同,北魏在一州之中設立三名刺史,並且有時還在三名刺史當中安置一名宗室成員。這極大程度上,利用三名刺史“分權”了原本地方州刺史的職權。

南朝當中,南梁之時也如同北魏一樣,增設極多州鎮。南梁天監年間時,南梁有二十三州;發展到大同年間,已經有了一百零七個州。

雖然採用設置新州和多設刺史的方式,有很多弊端,諸如州郡二級行政區劃不明、州長官推諉責任等,但是利用這兩種“分權”手段,的確讓統治者實現了對州刺史的壓制。

為了壓制地方州刺史,隋唐以前的統治者真是操碎了心


  • “副手”

除了在州刺史自身職權上動心思之外,統治者在面對州刺史為宗室子弟,形成對自身皇位的威脅時,也會採用給州刺史安排“副手”的辦法,利用節制手段,來壓制州刺史。

南朝劉宋、南齊時,設置典籤官職,州刺史詔令都需典籤官同意才能發佈,並且典籤擁有如同州刺史最初設立時的監察職權,可以像統治者報告州刺史在地方的表現。

因為典籤擁有監督職權,往往在地方形成對地方的壓制,甚至出州刺史畏懼典籤的情況。“諸州但聞有籤帥,不聞有刺史”,足見當時典籤官對於州刺史的壓制程度。

南齊南兗州刺史酉陽王蕭子明,想要寫封信給京師的侍讀老師鮑僎,但典籤吳修之不許,於是此事作罷;曾任兗州刺史南海王蕭子罕,曾經在駐守琅琊時想要出去遊玩,但是當時的典籤官姜秀不準,蕭子罕最終沒能出行。由此來看,連寫信、遊玩之事都會被典籤官所管轄,足見當時州刺史被典籤官壓制的程度。

典簽名義上是負責文書之事的官職,最多算是州刺史的“副手”,但卻能夠因為統治者給予的監督職權,而形成了對州刺史的嚴苛壓制。這在很大程度上,讓統治者實現了對州刺史的壓制。不過,南梁以後,取消了典籤官職,讓州刺史再次趁機借地方勢力攪動亂局。

為了壓制地方州刺史,隋唐以前的統治者真是操碎了心


任人唯親篇:任用宗親子弟出任地方州刺史

以上討論了統治者使用各種手段對州刺史進行壓制的方式,但在一些朝代當中,統治者還會任用宗親勢力來出任州刺史,以實現既能避免外姓篡權,又能更好地掌控地方。

西晉建立以後,晉武帝司馬炎認為曹魏滅亡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曹氏宗親勢弱,導致皇權受到威脅時,宗室力量無法馳援中樞。因此,司馬炎稱帝后,便大封宗室,並且給予宗室力量極大的權柄。

但就地方州鎮長官任用上,司馬炎讓大量宗室子弟出任地方州刺史,並且讓宗室都督軍事。不僅如此,因其分封諸王的措施,司馬炎還將司馬氏宗室的軍事都督區,與他們各自的封國相結合,極力地讓宗室力量擁有地方軍政權力。

而也正是這種極力通過將州刺史任為州刺史、都督的方式,讓西晉宗室力量極度膨脹,反而引發了西晉末期的八王之亂,最終導致了西晉無力抵抗胡族勢力而覆滅。東晉之世,司馬氏宗族勢力出任州刺史的情況不再,反而外姓士族門閥子弟壓制司馬氏皇族。

等到東晉滅亡後,南朝自劉宋以來,鑑於東晉時期皇權受到壓制,地方方鎮也多由士族出任,於是南朝便效仿西晉時期的辦法,多任用宗室子弟出任州刺史等地方軍政長官。這是為了杜絕外姓力量壓制皇權,也是利用血緣宗親力量來掌握地方的考量。


為了壓制地方州刺史,隋唐以前的統治者真是操碎了心


不過,即便南朝利用典籤官職監督出任州刺史的宗親等手段,依舊沒有杜絕南朝宗室藉助地方州刺史等軍政長官勢力,來爭奪權柄的事情發生。南四朝之中,基本都出現了宗室相殺爭奪皇權的情況出現,可見這種如同西晉一般,大力藉助宗室掌握地方的辦法,並非皇權消除州刺史威脅的好辦法。


總結語

南朝結束之後,刺史的地位隨著對行政區劃等方面的變革而逐漸受到削弱,而隋唐之前的統治者們,面對尚未真正消除依仗地方而勢大的州刺史,真的可以算是操碎了心:

  • 想要利用官員監督體系,來形成對州刺史的壓制,州刺史直接起兵逐鹿中原了,讓官員監察體系形同虛設。
  • 想要藉助軍事“都督”和“持節”節將來節制地方州刺史,可“都督”和“持節”兼任了州刺史,反而讓節制手段成了州刺史勢大的依仗。
  • 好不容易利用“分權”手段削弱了州刺史,但卻也造成了州、郡混亂局面;好不容易用典籤壓制住了州刺史,但也讓地方州刺史過分受制,不利於對地方的管轄。更何況天性“仁慈”的梁武帝蕭衍,取消了過分苛刻的典籤官,讓州刺史再次得以勢大。
  • 當前朝因宗室受制而滅亡後,統治者們熱衷於讓宗室出任州刺史,希冀宗室掌握地方能避免外姓篡權,但卻忽略了宗室掌控地方時對朝局穩定的衝擊,西晉的“八王之亂”,南朝的“宗室相殺”足見這種辦法的不足。


為了壓制地方州刺史,隋唐以前的統治者真是操碎了心

總而言之,州刺史自從掌握了地方軍事和行政職權後,統治者雖然仍需要州刺史來掌控地方,但卻也不會任由州刺史藉助地方而壯大,形成對皇權的威脅。因此,歷朝統治者便費盡心機地想要壓制州刺史的壯大。不過,這些壓制手段雖然在一段時期內實現了對州刺史的壓制,但卻也往往包含弊端,而為了杜絕這些弊端,後世統治者便會採取新的壓制手段來節制州刺史。如此往復,歷朝統治者真的在壓制州刺史這件事上操碎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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