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漢代要分封和郡縣並存的制度?

薛佩萁


當分封制所代表的貴族政治被證明隨著血緣關係的淡化,貴族會為了權力向君王發出挑戰時,秦始皇將目光朝向了以官僚政治為核心更加穩定的郡縣制。

秦朝滅亡後,劉邦和項羽又圍繞著該實施郡縣制、還是實施分封制的問題,展開了新一輪的討論。

這一次爭鋒的結果,最終以劉邦實行郡國並行制告終。

那麼,劉邦是出於什麼樣的考量,才會做出分封和郡縣並存的制度呢?

一、漢代的郡國並行制是基於特定環境下的產物

一切制度的設計,都要結合本國實情,做到實事求是。

秦始皇推行郡縣制前,曾讓大臣們進行過一次討論,丞相綰(王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

李斯卻認為,分封制的實施,正是導致周朝社會動亂的根源。

李斯的話,促使秦始皇做出了決定,他選擇了——郡縣制。

劉邦在做出決定前,也有過類似的考量。

1、劉邦為了緩和與六國貴族的關係,做出的一次政治妥協

劉邦之所以能夠統一天下,而實力更強的項羽只能以失敗告終,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便是劉邦捨得和六國貴族、功臣瓜分蛋糕。

楚漢爭霸期間,六國貴族的影響力依舊巨大,對當時的貴族和百姓而言,以分封制為核心構建出的國的羈絆早已深深刻在了骨子裡。

劉邦要想讓新生的漢王朝穩定下來,只有先與這些六國貴族們達成妥協,再逐步考慮分化、瓦解的事情。

2、劉邦在吸收了前人治國經驗的基礎上,為了避免像周朝那樣陷入諸侯混戰的局面,以及如秦朝那般早亡

漢承秦制,這種吸收前人治國經驗為己用的例子,是一個新生王朝,成長起來的常用手段。

畢竟,如果新設計制度,我們要考慮制度的可行性,制度存在得到變數,制度需要投入的成本等等話題。

擺在劉邦面前的教訓有兩個:周朝實施分封制結果引發了諸侯混戰、秦朝實施郡縣制結果被六國百姓推翻了。

那如何才能防止諸侯混戰,又能避免六國百姓牴觸呢?

劉邦面前的答案很簡單:既分封,又郡縣。

首先,將天下絕大多數領地歸納在中央手中,實施郡縣制,然後再以功臣和宗室子弟為王侯,在某些特定區域實施分封制。

這種特區+郡縣的手段,便在這樣一種特定的情況下誕生了。

二、漢代實施郡國並行制是基於滿足讓政權長治久安的需要

劉邦晚年,舉行過一次殺白馬起誓的大會,會上劉邦發言說:非劉氏而王者,若無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誅之。

這句話,揭示了劉邦為何要在郡縣制的基礎上再行分封,咱們細細品,不難發現,劉邦的行為頗有深意——他想建立一個不滅的王朝。

怎麼做呢?

郡縣做基礎,搞好基層工作,劉氏宗親和功臣為左膀右臂,起到安邦定國的作用。

從想法來看,郡國並行制在西漢初期,確實符合一個新生政權,融合多股勢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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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初,對於地方的管理,漢代雖延續秦朝的郡縣制,但同時也恢復了西周的分封制,即一方面設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和異姓為王,建立諸侯國,而這就是“郡國並行制”,此時,西漢是既有周朝的封建制,又有秦朝的郡縣制,是“一朝兩制”。

那到這裡,很多人就會問,劉邦在建國之初,為何要實行“郡國並行制”?

首先,我們要知道,在秦漢交替之際,“大一統”的思想並未深入人心。時秦國統一六國雖說是順應潮流的,但從某種方面來說,也是強加給六國百姓的,秦國一統六國是用兇殘的殺戮,血腥的戰爭來實現的,因此對於六國百姓來說,秦的統一併非是他們所想要的,為此,直到始皇帝一統天下數年後,楚齊趙燕韓魏等六國百姓是前赴後繼的,不屈不撓的抵抗。



簡單的說,秦漢之際,大一統的思想並未在百姓的腦中形成,如《淮南子·覽冥》所言:“七國異族,諸侯製法,各殊習俗”,當時七國就是七個完全不一樣的國家,有著自己的政治模式,自己的法律,自己的文字,自己的語言,自己的習俗。而秦代的一統,說白了,只是政治上的一統,並非是思想上的一統,因此,六國百姓自始至終都對滅掉自己祖國的秦王朝很是敵視。

可以說,當時的百姓並不適應一統的秦王朝,他們還是更加適應“小國寡民”的生活環境,畢竟想想看,分封制已歷經近千年的時間,而秦朝一統天下才十餘年的時間,始皇帝妄想用單純的武力鎮壓去改變早已在百姓的腦中根深蒂固近千年時間的分封制,這絕對是不可能的。相反,秦朝使用野蠻的武力鎮壓,這不但不會讓百姓接受大一統,反而會讓百姓加深復仇復國鬥爭的怒火,讓他們更加牴觸大一統。



如此,時六國貴族就藉著百姓對於秦王朝的仇視之心,在秦末發起了一場又一場的復國行動。秦二世二年十二月,魏咎為王,魏國復國;秦二世二年,田儋為王,齊國復國;秦二世元年八月,武臣為王,趙國復國;漢元年四月,韓成為王,韓國復國;漢元年,臧荼為王,燕國復國。

從六國接連復國,我們就可以看出秦國推行的大一統並不成功,百姓還是對自己曾經的國家很是懷念,都希望自己的國家能夠復國,都依舊是想維持著曾經“小國小民”的生活狀態。

正如錢穆先生所說:“始皇既卒,趙高用事。天下解體,怨望日甚。封建之殘念,戰國之餘影,尚留存於人民之腦際。於是戍卒一呼,山東響應,為古代封建政體作反動,而秦遂以亡”,在秦漢交替之際,分封的政治格局仍是不少百姓眼中的理想國。



由此,正是基於這種大環境,如果漢初依舊強硬的延續著秦代“郡縣制”的統治模式,剛剛才稍微穩定的天下勢必會大亂,首先那些已經復國的,及剛剛建立諸侯國的諸侯王們,他們肯定不會坐以待斃的看著劉邦建立“郡縣制”,因此他們肯定是想盡辦法,或兵諫,或造反,總之是不會讓劉邦好過。之後,一旦戰事再起,漢初那脆弱的經濟,勢必就會再次陷入土崩瓦解的境地,而這對於西漢來說,卻是極為不利的事情。

因此,對於漢初的劉邦來說,他最佳的選擇無疑就是持續延續“分封制”。當然,劉邦也認識到“分封制”是十分不利於西漢以後的統治的,分封制雖然能夠加強漢朝對於地方的統治,但卻也能弱化漢中央對於地方的統治。諸侯王若忠於漢朝,則漢中央對於地方的統治就能穩如泰山。反之,若諸侯王有異心,那漢中央對於地方的掌控勢必會被削弱很多。由此,“分封制”對於漢初是既有利,又有弊。



基於此,劉邦開國後,因種種原因不得不用“分封制”,但為了大漢天下,他也同時採用了“郡縣制”,既在偏遠地區,漢中央控制不到的地方用“分封制”,而漢中央能夠直接控制到的地方,則用“郡縣制”。

綜上所述,個人認為,劉邦會採用“郡國並行制”,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穩定天下的需要。當時,劉邦所分封的異姓功臣全都是不得不封的。當年楚漢之爭時,如果單憑劉邦一個勢力,他是鬥不過項羽的,因此在最開始他決定與項羽爭奪天下時,劉邦就採納了韓信“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所不服”的建議,即把封王作為誘餌來刺激拉攏團結各軍事實力派首領,以此來結成廣泛而脆弱的反楚同盟,最大限度地孤立瓦解項羽集團。



可以說,劉邦這般用王位來瓦解項羽集團的決策是十分成功的,當時梁王彭越、九江王英布、常山王張耳、燕王藏荼、韓王信、淮南王英布、長沙王吳芮等曾經依附項羽的諸侯王,最後都是被劉邦用王位吸引而來,選擇叛項投劉的。

此後,這些異姓諸侯王雖都被劉邦利用各種原因所滅,但“分封制”依然有存在的必要性。此時,異姓諸侯王雖被滅,但對於他們留下的疆土,漢中央還是沒有足夠的力量去統治這些地方,與此同時,在封王裂土的誘惑下,那些西漢的開國功臣們渴望分封的狂熱是依然不減,甚至都有兵變的前兆。

如此,劉邦意識到單純的實施“郡縣制”,這條路是絕對行不通的,要想穩定天下,他必須,也只能是選擇繼續接受“分封制”。但是異姓諸侯王絕對不能再封的,繼續以異姓為王,只會讓日後漢朝的江山變得更加的混亂。由此劉邦只能是以封劉氏宗室為王來填補那異姓諸侯王所留下的權力空白,畢竟自家人遠比外人來得可信的多,在那宗法觀念濃厚的封建時代,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劉氏諸侯王,他們雖然不能保證世世代代忠誠於漢中央,但在短期之內,他們不僅不會謀逆反叛,反而還能替漢廷鎮撫四方,拱衛中央。



二、屏藩中央。劉邦繼續延續“分封制”,分封同姓為諸侯王,除了有穩固天下的需要,最大的原因在於“屏藩中央”。眾所周知,劉邦建國之初,他在總結秦王朝滅亡的原因時,曾認為秦會亡,是因為沒有分封親戚子侄為王,所以導致在秦被六國軍隊圍毆時,無人去救援,最終致使秦亡。

由此,劉邦為了維護劉姓對於天下的統治,遂就開始大封同姓為諸侯王,希望藉助他們來鞏固漢朝對於天下的統治。而事實上,劉邦這般做法,在呂氏專權時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在呂祿、呂產等“呂家幫”掌控朝政大權時,最先起兵發難的就是齊王劉襄。

而後,在呂氏被滅後,那些功臣會重立劉姓為皇,這裡面雖然有功臣忠於劉姓皇族的原因,但也有他們懼怕漢同姓諸侯王的原因,“高帝封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此所謂磐石之宗也,天下服其強”;“外畏吳、楚、淮陽、琅邪、齊、代之強”,他們懼怕劉姓諸侯王的實力,因此才只能是選擇劉姓為皇。



由此,正是基於以上兩點原因,最終促使劉邦選擇繼續延續西周的“分封制”。

當然,漢初所實行的“郡國並行制”對於漢朝的國力增長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其中最顯著的作用就是可以讓漢初的經濟、社會生產得到最快的恢復。眾所周知,西漢立國之初,社會是“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天子不能具純駟,而將相或乘牛車”,但是不到七十餘年的時間,此時的西漢卻是“都鄙廩庾盡滿而府庫餘財,京師之錢累百矩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腐敗不可食”。

而這時,西漢能夠做到“京師之錢累百矩萬貫”、“太倉之粟陳陳相因”,這之中雖有種種原因,但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諸侯國的原因。當時,諸侯國利用漢中央所給予的治民權,同時為了加強本國的實力,他們是因地制宜,大力發展本國的經濟,“孝惠高後時,天下初定,諸侯各務自附其民,吳有豫章郡銅山,即招致天下亡命者盜鑄錢,東煮海水為鹽,以故無賦,國用饒足”,如吳國,吳王就藉助著本國的銅山、鹽池大力發展經濟,最後是國用饒足。



如此,隨著諸侯王的治理,漢初各地的經濟都得到了較大的發展。而隨著漢朝經濟的發展,百姓的生活自然也就越來越好。

不過凡事都有利有弊,“郡國分封制”亦是如此。該制度最大的弊端就是一旦諸侯王有異心,漢中央朝廷就會受到嚴重的威脅。自劉邦分封同姓諸侯王之後,諸侯王反叛漢中央的事情就時有發生,如文帝事情,文帝之親弟淮南王劉長稱東帝,文帝堂弟濟北王劉興居舉兵為亂;景帝時期,吳王劉濞、趙王劉遂、濟南王劉闢光、淄川王劉賢、膠西王劉昂、膠東王劉雄渠等以“清君側”為由,發動七國之亂。

可以說,劉邦的“郡國分封制”是既讓漢初經濟得到快速的增長,又讓漢中央疲於應付著層出不窮的諸侯王叛亂,只得說是有利又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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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最早誕生於商朝,只不過商朝時期分封制還處於雛形,只有侯和伯這兩個爵位,到了周朝時期,才把分封制進行了完善補充,使其正式成為了王朝統治天下的一種政治制度。分封制的誕生源於古代封建社會,交通不便,社會生產力低下,中央朝廷無力掌控幅員遼闊的疆土。所以便開始大規模的以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王室子弟和功臣。諸侯在其封國內享有世襲統治權,也有服從天子命令、定期朝貢、提供軍賦和力役、維護周室安全的責任。說白了,分封制的初衷就是要諸侯替天子牧民,而中央朝廷只要管控諸侯就可以了。雖然在早期分封制確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隨著社會生產力以及科技的進步。分封制就開始顯得雞肋了。正所謂天高皇帝遠,原本替天子牧民的諸侯逐漸成為了國家尾大不掉的威脅。

春秋戰國時期,周王室名存實亡,此時更多諸侯們也意識到了分封制的弊端。所以郡縣制的雛形也就開始誕生了。據史料記載,“縣制”起源於春秋時期的楚國,當時正是楚武王熊通時期,而“郡制”起源於秦國,當時正是秦穆公嬴任好時期。後來經過法家的不斷完善。郡縣制的雛形終於誕生了。秦始皇時期,秦國平滅六國一統天下。秦始皇改元稱帝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王朝後,秦始皇深感分封制的弊端。所以秦始皇又開始深入改革郡縣制。並且完全廢除分封制,改為全面實行郡縣制度。也因此郡縣制成為了秦漢之後國家執行的政治體制。

郡縣制的優勢就在於中央可以垂直管理地方,有利於中央集權的加強和國家統一。如果國家統一,但執政制度還是按分封制來執行的話,那麼統一的國家遲早有會分裂。地方勢力尾大不掉,中央政權日漸低沉。那簡直又是周朝的翻版。春秋戰國時期是怎麼來的?不就是因為分封制導致的地方政權尾大不掉,中央權柄丟失的結果嘛。

劉邦擊敗項羽建立漢朝之後,漢朝的一切制度完全照搬了秦朝的制度,所謂“漢隨秦制”就是這個意思。郡縣制在秦末被起義軍認為是暴政。但事實上劉邦很清楚郡縣制的好處和分封制的弊端。原本劉邦要是聰明的話,那他就該嚴格的遵循秦法。但劉邦畢竟是草根出生,他的出生決定了他是缺乏安全感的,他需要藩屬來保護中央,保護自己。而且平民崇尚“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他們認為自己成功了,自己的家人也應該受益。但劉邦又害怕完全的分封制會毀了漢朝的國運。所以劉邦就想了一個笨辦法,那就是分封制和郡縣制並存。從這裡也可以看出劉邦根本沒有秦始皇的大氣魄。劉邦以為自己的決定很英明,但事實上,就因為劉邦的搖擺不定,這才導致後來漢朝皇帝全都擺脫不了削藩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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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施行分封制,結果把自己給玩兒沒了;秦朝廢了分封制,結果最後沒人來救。漢太祖劉邦建立漢王朝之後想來想去,乾脆分封制跟郡縣制一起施行好了。

分封制的利弊

商朝開始,就出現了分封制,而周王朝建立之後,為了控制管理經營遼闊的疆域,根據宗法制的規制施行分封制,將周王室的同姓子弟還有部分的功臣、前朝後裔、先賢后裔,分封到天下各處建立從屬於周天子的諸侯國。最開始在分封制下,大量的諸侯分散到各地,服從天子號令,定期朝貢並且提供賦稅力役等,的確很好的拱衛了周朝的江山。

然而,諸侯們在各自的封國之中享有世襲王權,而且隨著時間推移,諸侯之間互相攻伐兼併,很多的大諸侯實力不斷增強。而周天子,土地越來越少,實力越來越弱,威望越來越低,到了西周後期周王室的王權受到嚴重削弱,分封制受到破壞。平王東遷之後,周天子基本已經淪為中看不中用的象徵性存在,諸侯們平日裡做事,壓根就不理會周天子。

郡縣制取代分封制

春秋時代的楚國誕生了歷史上的第一個縣,而秦穆公時代秦國出現了最早的郡,郡縣制開始萌芽產生。郡縣的產生與當時諸侯國的情勢發展密切相關,由於土地私有制與按田畝徵收稅賦的發展,分封制時期的采邑制、世卿世祿制已經不能再適應當時的需要。所以,當時的諸侯開始在新徵闢的土地上設立郡縣,由國君直接派人管理。

秦王朝建立之後,秦始皇深感當年的分封制弊端諸多,分封諸侯最終尾大不掉害了周王室自身,所以乾脆就廢除了分封制,將秦王朝土地分成若干的郡縣,由皇帝直接派遣官吏進行管轄。郡縣制之下,郡守與縣令由皇帝直接進行任免,同時也不得世襲,如此一來使得皇帝手中的皇權得到極大的強化,理論上有利於安定與發展。

漢朝郡國並行

漢朝不同於之前施行分封制的周朝,也不同於施行郡縣制的秦朝,而施行的是分封制與郡縣制並列的“郡國並行制”。漢朝在繼承秦王朝設立天下郡縣的基礎之上,又大量分封諸侯,將同姓的劉氏宗親分封到各地為諸侯。

本來在楚漢爭霸之時,當時的劉邦為了聚攏更多的力量,所以答應分封韓信等功臣為王,然而狡兔死走狗烹,漢朝正式建立之後,劉邦又以各種藉口與方式將這些“異姓諸侯”紛紛剪除,再分封同姓的皇族子弟進行代替,最終除了長沙國之外,漢朝諸侯國均為劉姓同族。

郡國並行的原因

最初,漢朝在施行郡縣制的同時又保留分封制,的確是權宜之計,畢竟剛開始為了對付項羽,劉邦想要拉攏更多的六國遺臣,當然要給予適當的好處,那麼最好的辦法就是裂土分封,讓他們能夠在地方上成為一方諸侯。不過,這畢竟也只是一時之策,當漢朝江山坐穩之後,劉邦剪除異姓諸侯之後,依舊還是保留了這種制度。

在劉邦看來,完全施行分封制的確很容易重蹈覆轍,就像當年的周王室那般,最後反倒是被諸侯們給欺負得慘兮兮;而郡縣制雖說很好,可完全施行郡縣制好像也不行,當年秦王朝沒有諸侯王,結果危亡之際孤立無援,那乾脆就兩者一起施行。

另外漢朝初期,天下經歷了春秋戰國、秦朝、楚漢爭霸這數百年的亂世,早就已經是凋敝不堪,漢朝推行郡國並行之制,給予諸侯國很大的王權不加干涉,也是當時漢朝施行“無為而治”之思的表現,漢朝也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促進地方上的恢復發展。


澹奕


我是一生有彩福1029,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應該瞭解一下什麼是分封制和郡縣制。

分封制:是中國古代國王或皇帝分封諸侯的制度,也就是當時國家治理體系。商代已開始分封諸侯,稱號有侯和伯。根據《史記》記載,黃帝時代,就有“諸侯鹹來賓從"、"諸侯鹹尊軒轅為天子"、黃帝"置左右大監,監於萬國",的描述。到周朝時封建制度的完善程度達到頂峰。為什麼會形成分封制,這是歷史發展的需要,是當時社會長期發展形成的,有利於推進當時社會發展。

郡縣制:是與分封制不同一種社會治理制度,是隨著封建社會的不斷髮展完善,在中國古代繼宗法血緣分封制度之後出現的以郡統縣的兩級地方行政制度(類似於現在的行政區劃)的一種社會管理制度。這種制度更加有利於中央集權的加強和國家統一,標誌著官僚政治取代血緣政治,是中國由貴族封建制度走向皇帝專制制度的象徵。

始皇帝統一天下後,分析研判國家治理利弊,認為周王朝滅亡主要是分封制造成天下諸侯割據,不利於國家統一管理。在天下設36郡,由皇帝直接任命主官。但在漢王朝 初期,也就是西漢實行分封制和郡縣制並存,史稱郡國制。有兩個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秦統一天下,以武力征服天下各國誠服,雖然實行了車同文、書同軌,統一度量衡等一系列性質行之有效的改革,大力推行郡縣制,中央封建集權得到極大的加強,但僅僅統治了16年(公元前221-206年),時間是在是有點短,導致制度鞏固不到位,統治下的大眾特別是當時的統治階級,觀念沒有完全轉過來,制度沒有固化,很多原先的分封階級還有“復辟”思想,這是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 公元前206年,陳勝吳廣發動農民起義戰爭, 秦二世而亡,劉邦建國為“漢”,劉邦垓下之戰,滅掉項羽,稱帝於長安,史稱西漢。我們都知道流氓開國皇帝劉邦出身寒門,強大的秦帝國,說推翻就推翻了,哪有那麼簡單,勢必在皇權利益上就要做出退讓,劉邦為招引天下閒才為其所用,就要以利引之,俗話說,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要成就漢朝不損失點利益能行嗎?從客觀上說,漢初期實行郡國制,更加利於當時封建王朝統治階級的統治,更加有利於推進當時社會的前進。

但分封制的弊端是顯而易見的。在西漢建國215年,公元8年底,王莽篡奪漢位稱帝 改國號曰“新”,史稱新莽。在短暫統治16年之後,漢王朝的劉秀,在公元25年,滅掉王莽,奪回政權,並建都洛陽,史稱東漢,之後全面加強郡縣制,削弱分封制。

《晉書》以為統一後又有所增設,可達40郡之多。漢時不斷增立新郡,東漢順帝時全國共有105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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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是從夏朝就開始了,商周時期,分封制的弊端顯現出來,最後導致王權被分解,全國進入了軍閥混戰。

分封制的弊端是,王的權利取決於受封的人。受封的人對王尊敬,對王順從,王的權利就大。如果受封的人不把王放在眼裡,王的權利 就會越來越小。

郡縣制是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實行的,郡縣制適合於中央集權,適合於政令的發佈,法律的執行,因此後來的歷朝歷代, 都實行郡縣制。

但是郡縣制並不是沒有弊端,尤其是在當時交通非常不發達的年代。郡縣雖然設立了,但是王權很難達到,邊遠郡縣有了事兒,往往請示朝廷解決。等朝廷的命令到了,已經誤事兒了。

郡守縣令的任務,是替皇帝看管人民,他本身的權利受限,往往有大事兒的時候,他們很容易成為牆頭草。

劉邦在建立大漢之後,有不少兄弟和他出生入死,為建立大漢立下了汗馬功勞。

劉邦這個人小氣,但是不吝嗇,他知道,要用人就得給夠好處,不然誰給你賣命?

劉邦吸取了西周和秦始皇亡國的教訓,認為有必要兩種制度都 實行,以此來平衡各種力量。同時,又有分封功臣的需求,因此他才郡縣制和分封制一起實行。

大漢建立初,劉邦封了大量異姓王,這些人到了自己的封地之後,確實為穩定大漢王朝的穩定統治,做出了貢獻。

到了劉邦晚年,他發現呂后專權,子嗣羸弱,他開始擔心自己死後,大漢王朝會落入呂后手裡。

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 有兩種,一種是殺呂后,一種是大分同姓王,用他們來打擊呂氏家族的實力,遏制呂后的權力。

呂后和劉邦是結髮夫妻,劉邦還是個混混的時候,就開始跟著他。

同時,呂后對建立大漢以及建國後誅殺有反心的臣子,都立了大功,因此劉邦下不去手。

大分同姓王,就成了遏制呂后權力的唯一辦法。

如果大漢建國後只實行郡縣制,劉邦死後,呂后就一手遮天。劉家的子孫後代,都會被她殺光,大漢天下也就姓呂了。


沒眼皮的蚊子


為何漢朝要實行郡縣制與分封制並存的制度?這樣的制度,自然是劉邦在權衡利弊之後做出的決定,相對而言,郡縣制與分封制並存的這種制度,在某種程度上還是漢朝的立身之本。

從歷史的發展規律來看,郡縣制明顯是先進於分封制的制度,秦朝的時候,秦始皇就已經確立了以郡縣制為國之根本制度,郡縣制下,諸侯沒有爵位也沒有領土,或者說,壓根就沒有諸侯,而在楚霸王滅秦以後,分封制成為了項羽統治時期實行的制度,項羽認為,郡縣制是導致秦國滅亡的重要原因,因此,項羽算是開了歷史的倒車,退回到了分封制。

而劉邦在打敗項羽以後,認為無論是郡縣制,抑或是分封制,都不能算是完美調解社會矛盾的制度,因此,劉邦採用了郡縣制於分封制並存的制度。

如何並存?劉邦的並存,簡單來講就是在實行郡縣制的前提下,依舊分封諸侯,諸侯擁有封國。

在周朝時期,分封制的優勢是顯而易見的,周王室掌管全國最富庶的領地,諸侯國則負責拱衛王室,在拱衛王室的同時,諸侯國也能夠開疆拓土,開墾荒地,分封制在社會生產力極其低下的情況下卻是發揮過重要的作用。

而秦朝時期,分封制的作用已經越來越小,秦始皇正是在看到了分封制導致周朝最終分崩離析的結局下,才最終採納了李斯的建議,採用了郡縣制。

在劉邦的想法中,分封與郡縣並存,不僅能夠讓中央掌握實權,還能夠通過諸侯拱衛中央,特別是在劉邦剷除一系列異姓諸侯王以後,劉邦的目的就更加明顯,劉邦一開始的目的就是通過半分封的制度躲避異性諸侯王起兵作亂的可能性,同時還可以利用諸侯拱衛王室,維護劉姓王室的統治。但劉邦的想象很美好,現實卻是骨幹的,即使是同姓諸侯王,依舊不可能真正一心一意的拱衛王室,若非如此,也不會發生七國之亂這等禍事。

郡縣制,根本上來講也是加強中央集權的一種制度,郡縣制的優勢在於,地方掌管雖然擁有權力,但卻沒有封地,不會像諸侯那般起兵作亂,同時,中央也能夠調配地方政務,更有利於生產力的發展。

七國之亂爆發以後,漢武帝時期,漢武帝又推行了推恩令,推恩令的發佈,直接導致諸侯國越來越弱,最終諸侯國淪落到了無法威脅中央的地步,這時候,雖然明顯上講漢朝依舊屬於分封與郡縣並存的王朝,但實際上分封失去了作用。


魏青衣


漢朝初期實行分封和郡縣並存的制度是由當時的歷史條件決定的。

漢朝建立之初,基本上“漢承秦制”,其多種政治制度都是略加改動的沿襲秦朝的制度。政治體制自秦始皇統一中國,建立中央集權後,每朝每代都是沿用並加強中央集權,漢朝當然也不例外。但是漢朝初期實行的是郡國並行制,也就是分封和郡縣並存的制度,這是為什麼呢?

需要說明的是郡國並行制也就是在漢朝初期實行,為了加強中央集權,漢朝的漢高祖、漢文帝、漢景帝、漢武帝,經過幾代的努力,對分封政策不斷進行調整,對封國進行不同的處理,使封國不斷郡縣化,從而達到逐步加強中央集權的目的。

異姓封王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沒有從根本上解決七國融合的問題,只是將秦國的政治制度複製到了其他六國,六國百姓根本就無法認可,特別是六國貴族遺民總想著復國。所以當時郡縣制的實行根本就達不到想要的效果。

秦的暴政激起的農民起義爆發後,起義運動逐漸演變為六國的復國運動,六國遺民重新建立自己的國家合力攻秦。秦朝滅亡後,聯合滅秦的各諸侯王又開始了兼併戰爭,發展勢力最強的就是劉邦的漢軍和項羽的楚軍了。

在後來的楚漢戰爭中,劉邦為了戰勝項羽,增強實力,不得不分封和承認一些異姓王侯。比如楚王韓信(先為齊王)、趙王張耳、韓王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燕王臧荼、長沙王吳芮、燕王盧綰等。

同姓封王

劉邦建立西漢後,依照秦制,各地實行中央直接管轄的郡縣制。這樣就形成了郡縣制和分封制並存的郡國並行制。各諸侯王佔據大片土地,且擁有極大的獨立性,對中央政權存在著很大的威脅和挑戰。

劉邦當初分封異姓諸侯王也是無奈之舉、權宜之計,現在政權穩定了,這些諸侯王卻成了最大的隱患。劉邦用了七年時間以諸王謀反為藉口,採用分化、拉攏、消滅的手段剷除了所有異姓諸侯王。

消滅異姓王后,劉邦總結秦朝滅亡的原因是沒有藩王輔助,以至於起義爆發時沒有足夠的力量去平亂,所以他分封了一大批劉氏宗室子弟為諸侯王,將他的兒子、兄弟、侄子分封在原山東六國的地盤上建立國家,希望這些同姓諸侯王能夠鎮守一方,拱衛中央政權。

七國之亂

相比異姓諸侯王,同姓諸侯王雖然也擁有較大的實力和獨立性,但他們對中央和劉家天下的威脅畢竟少了許多,而且在劉邦去世呂后專權時,這些同姓諸侯王對於政權迴歸劉氏子孫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封國和郡縣相互交錯並存的政治體制,對各諸侯王之間的相互聯合也起到了一定的抵制作用。

漢朝初期全國共有五十四個郡,中央直轄的不過十五個郡,諸侯國就佔了近四十個郡。當時總人口大約1300萬人,諸侯國就有850多萬人。漢朝建立之初,因為常年戰亂的影響民生凋敝,因此劉邦採用黃老道家的無為而治作為政府的治國思想,無為而治就是減少政府對百姓的干預,讓老百姓休養生息。而這一措施確實使得漢朝國力大增,但是諸侯國的國力增長速度則遠超中央朝廷,中央朝廷還要負責全國軍事力量的供給,相比而言,諸侯國的賦稅遠低於中央朝廷。

南方的有些諸侯國國內有銅礦,可以直接採礦鑄錢,再加上靠海的魚鹽之利,根本就看不上農業那點稅收,甚至有些諸侯國直接就取消了農業稅收。這對中央統治下的老百姓有著極大地誘惑力,加上無為而治的治國理念,大量郡縣的老百姓舉家遷往諸侯國,使得諸侯國實力大增,諸侯國獨立的傾向也越來越明顯。

基於這些原因,漢景帝時採用御史大夫晁錯的建議實行削藩,結果引起“七國之亂”。

加強中央集權

七國之亂平定後,各諸侯王的勢力也被大大削弱,漢景帝趁此機會採取了一些列削弱和控制諸侯國的措施和辦法,使諸侯王失去了掌管其國的權力,諸侯國也逐漸郡縣化。

漢武帝時繼續實行削弱封國的措施,頒佈“推恩令”,大國變小國,又利用各種機會對諸侯國實行削爵、奪地、除國。實際上漢朝初期實行的郡國並行制已經逐漸慢慢演化成單一的郡縣制,由此中央集權空前加強。

綜述

總之,漢朝不是一直都是分封和郡縣並行的制度,它是有一個逐漸演化的過程的,從分封和郡縣並行的郡國並行制演化成單一的郡縣制,加強了中央集權。而分封和郡縣並行的制度也只不過是一個過渡階段的制度,這是由當時的歷史條件和歷史環境決定的,是漢高祖劉邦為了爭取政權和穩定政權的無奈之舉。


慕容讀史


這個應該是劉邦在充分考濾了分封制和郡縣制的優劣後做出的決定。


先來說說分封制

分封制指的是帝王為了統治廣闊的土地而分封諸侯國的制度。分封制始於商朝,後來在西周之時便開始了大規模的以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給王室子弟或有功之臣!

分封制的好處

在商周那個極其不便利的時代,中央王帝要想親自管理與統治廣闊的疆域是極其困難的,而分封制的出現剛好解決了這一難題!

周天子做為天下共主,將比較遠的統治區域分封給自己的王室子弟與有功之臣,讓他們去獨自治理,從而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

且每當中央王室有難,則通知各個諸侯國前來支援,以此來確保大周的長治久安!

分封制的壞處

我們知道,每個人就會有自己的私慾與野心,擁有自己領地的一方諸候更是如此!

隨著時間的發展,周王室的實力與影響力漸漸變弱,各方諸候的野心也開始膨脹起來,慢慢不再受中央王室的控制!

東周的春秋戰國時期,自諸候國之間為了各自的利益而互相征戰,周天子天下共主的身份名存實亡!!

再來說說郡縣制

秦國一統六國之後,正是看到了分封制的弊端,所以始皇帝嬴政聽信了李斯的建議,改分封制為郡縣制。

採用郡縣制的秦朝,中央高度集權,地方不曾擁有任何勢力,從根本上消除了秦皇室被地方勢力架空的危險。

然而,楚漢反秦之時,面對劉邦與項羽的攻秦大軍,咸陽危難之時,秦國的地方政府卻沒有任何實力對中央施以援手!!

正因為如此,惜日強大的秦帝國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崩塌!!

分封與郡縣並存

劉邦在建立漢朝之後,在決定使用何種管理制度之時肯定有做過全面的思量。他深知周朝的分封制使東周陷入了春秋戰國的混亂局面。

同時,大秦帝國中央危難之時,因地方無力救援而迅速敗亡的過程也給劉邦敲了一記警鐘!!

正是出於各方利弊權衡之下,最終漢代選擇了讓分封制與郡縣制並存的統治方式!

事實證明,也正是因為兩種制度並存的方式在某種程度上救了漢朝:

劉邦建立漢朝不久就駕崩而去,之後就是呂后專政,在一定程度上來說,呂后正是因為對各個劉姓諸侯的忌憚,才沒有將大漢江山的姓氏由劉改成呂!!畢竟,每一方諸侯都手握重兵!

後來呂后過世,掌握了一定兵權的呂氏家族也正是因為擔心其他劉姓諸侯的討伐而不敢篡位!!


暗夜思考


劉邦之所以要分封和郡縣並存關鍵在於,劉邦認為東周亡於分封,而秦代亡於郡縣。為了避免相同的歷史重現,劉邦採取了分封和郡縣並存的政治制度。意圖使得大漢王朝千秋萬世。而事實卻證明了劉邦的想法是自以為是。最終還是導致了七國之亂。

大漢初立,在採取何種“政體”問題上,朝堂上下不同看法,有的說分封制有利,有的說郡縣合理。“打江山易,守社稷難”,如果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國家管理機制,新建立的大漢王朝也會重蹈大秦帝國的覆轍,隨時都有被顛覆的情況發生。而劉邦最後採取了兩者兼顧的制度。即部分宗室封建地方為諸侯國,其餘地區實行郡縣制。讓兩個政治管理制度並存,共同發揮作用護衛大漢王朝,但問題是這兩種制度是無法兼容的、二者屬於天然對立。

我們也必須承認,劉邦在當時採取兼収並用郡縣制和分封制確實有他的高明之處。分封制可以有助於穩定國家政局,防止新的叛亂以及舊貴族的重新崛起。可以起到鞏固國家的作用。周代無疑是分封制的頂峰,但由於周王室的衰落,導致了最終秦朝滅六國取代周朝建立起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王朝。秦始皇由於認為周朝亡於分封,而徹底採取了郡縣制。秦始皇一死,由於陳勝吳廣起義,秦朝無宗室在地方就藩。一旦起義如燎原之火熊熊而起,六國紛紛復立。秦國驟然而亡。

鑑於周朝和秦國的亡國教訓,所以劉邦採取了二者並用的措施,實際上這也是劉邦的無奈之舉,在楚漢相爭之際,劉邦必須要整合所有的利益集團共同對付項羽,而最好的方式就是列土封疆。封王拜侯。所以才不得不咬著牙封韓信為齊王,只有提高這些人地位,給足利益。他們才會共同抗擊項羽。而項羽卻沒有這一點眼光和政治智慧。所以劉邦最初分封是時候有七個異性王。

在漢朝建立之後,異姓諸侯王成了劉邦的心頭之患,也是劉邦必須剷除的政治不安定分子,所以劉邦在剷除英布、彭越、韓信,張敖,盧綰之後,定下了“非劉姓不得封王”的規定。宗室就藩地方成為定例。剷除異性王首先就是劉邦卸磨殺驢的帝王陰暗面因素,更多地是劉邦作為一個政治家,為了家天下順利延續而做出的必然決定。但劉邦意料不到的是,由於劉邦給予諸侯王的巨大權力和地位。導致諸侯國實力極具膨脹。而漢朝中央政府衰弱,削藩就成為必然,在這種情況下 七國之亂的爆發就也就是必然。待平定七國之亂以後。分封制徹底退出歷史舞臺,郡縣制就一直成為封建王朝統一的政治制度

漢代的社會形態已經與周朝和秦代有所不同,貴族已經失去了他的歷史舞臺。地主階級的興起促進了郡縣制的發展。也就是說郡縣制更加符合經濟發展。劉邦分封制並沒有保證漢朝內部長治久安。倒是郡縣制延續了漢朝的壽命。

我是清水空流,歷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關注和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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