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律師辯護應該是追求正義還是追求官司打贏?

NG梟雄


律師是法律工作者,當然應該追求公平正義。

《律師法》明確規定,律師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規範了律師執業行為,保障了律師依法執業。

依據法律規定,律師主要有七方面業務,題主所說的"律師辯護",正是律師的主要業務之一。

在刑亊案件中,律師無論是接受委託,或者是指定,亦或是自訴案件的代理人,擔任辯護人,都應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意見和建議,依法維護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只要律師依法認真履行了自己的職責,無論官司是輸還是贏,都是好律師。原因很簡單,案件本身的性質、事實,決定了案件的最終走向。而人民法院只是代表法律,代表人民、代表正義,宣佈了最終的審判結果。

當然,現實中確有極少數律師,為了個人名利,片面追求勝訴率,甚至不惜弄虛做假,違反法律,違背律師職業道德,最終斷送了自己的美好人生,我們應該引以為戒。


李梅6613


這個問題中所述兩者其實並不是對立的兩面,而是可以相互兼容共存的。

不要機械的看待問題!

首先要講的是,社會上對律師的看法其實是有誤解的,律師和古代的“訟棍”是不同的。

律師的工作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建議的!

其目的更多的是為了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合理合法的途徑內,得到最好的保護和伸張!

大家要知道一點,我國律師的行為是有著高於日常行為的道德標準和法律標準的。這個行業是規範、有序的。

所以不要輕信一些人陳舊的揣測。律師真的沒那麼大能耐!


其次,為什麼說追求正義和追求官司打贏二者相互兼容共存的呢?

這就得解釋一下,普通人和司法案件中的“正義”可能存在著理解上的差異。

此處的正義卻是在司法過程中出現的,其更多指的是司法公平的體現。

因為普羅大眾的正義觀念是來自日常生活經驗,有些時候有著比較濃重的情緒色彩在裡頭。

比如: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但是,在一些情境下(例如:未成年人殺人),為了保證司法公平,他就無法實現“殺人償命”這樣的結果!

面對這樣的結果,難道你要說司法不公?律師收黑錢,喪盡天良?

司法的公正是有法律作為最終依據的!任何人不得凌駕於法律之上,這也是被寫進了我國憲法中的。

而且在當今社會中,很多案子的輸贏其實並不是簡單地就看法院的審判的輸贏來評判的。雙贏、多贏的局面,才是大多數人的追求!


綜上,律師的追求是——

在不違反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追求打贏官司。

崎途的書房,持續為大家分享好書,我是一名知識的傳播者!


崎途的書房


建議你去看一部關於律師的日劇,名叫Legal High,中文名叫《勝者即是正義》。

這個翻譯很好的體現了律師的職責,讓自己的當事人打贏官司就是律師追求的正義。


三隻腳的大烏鴉


律師的辨護性質要分現實性和環境性,其正義性還是不太明確的:道先我們應該知道正義的前提是律法的明確和法律的公平、公正,沒有公平、公正作前提,律師的辯護性也就脫離了正義性。律師在辨護中追求勝訴其目的也是為了追求正義,所以說律師打贏官司才是正確的。



手機用戶葉良紅


應該是追求正義。

律師的使命是追求公平,弘揚正義,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如果律師一味追名逐利,忽視正義,就會變成踐踏法治,必會走向邪路,走向公平正義的反面,從司法者變成法辦者。所以,律師只有追求公平正義,才有存在價值。


鳳舞九天23485156


刑事案件才有所謂的辯護一說,追求正義和打贏官司都是目的性出發的表現。

既然要擔任辯護人,就要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重視證據,做好辯護人的本職工作。


瞿文凱律師


律師永遠無法知道案件的真實情況,依據證據得出的法律事實和客觀事實是有差距的,律師只能追求依法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大師弟啊


毫無疑問,應該是追求正義。

律師的使命是追求公平,弘揚正義,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如果律師一味追名逐利,踐踏法治,剛會走向邪路,走向公平正義的反面,也是行不穩走不遠的。所以,律師只有追求公平正義,才有存在價值。


作文點金


我從小就認為:律師和法官一樣都是懲惡揚善,是正義的化身。如果一個律師不能站在正義的一方,就算是打贏了官司,也不是一個好律師。


阿孝記事錄


追求公平正義是律師的天職。經典教科書上面都是這麼寫的,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的法律實踐都證明,要成為一名優秀的律師,必須把追求公平正義作為目標。追求把官司打贏,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很多律師的另外追求,也是被代理人的代理要求。試想一個被代理人找一個不能打贏官司的律師代理案子,自身的訴求如何實現?所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打贏官司既是律師獲得經濟報酬的要求,也是被代理人維護自身權益的要求。

在司法實踐中,我覺得律師追求公平正義和打贏官司二者完全可以統一起來,打贏官司的過程,也就是追求公平正義的過程,同時也是接近事實、接近真理的過程。把追求公平正義和追求打贏官司二者對立起來的觀點是錯誤的,也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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