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剛逃到邊境,老人說你先躲在我這小屋裡吧,醒了卻被官兵圍住

劉剛逃到邊境,老人說你先躲在我這小屋裡吧,醒了卻被官兵圍住

新疆屯田是一種很好的穩定邊關、發展當地的方法,自西漢以來,歷朝歷代都很重視。屯田規模最大的,還是清代。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清朝政府頒佈了完整的屯田政策,並根據實行情況,逐步完善。到了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軍攻克喀什噶爾、葉爾羌,平定了大小和卓的叛亂,統一了天山南北,並由此開始了大規模的屯田,墾區遍及天山南北。至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屯田制度更加完善,有軍屯、民屯、回屯、犯屯、旗屯五種形式。駐防軍隊、內地遷民、當地維吾爾族、入旗籍的旗人士兵、內地的遣犯,都在不同區域進行墾屯,屯田規模達到100萬畝,極大的穩定了西域的形勢,繁榮了當地的經濟。

犯屯,又稱遣屯,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創置。內地罪犯判處流放新疆的,被押送至犯屯墾區,每犯給田12畝,安置住房,配給牛具、種籽,每年向政府納糧6石。清代的一石為100斤,相當於每犯每年上繳600斤糧,其餘的歸自己及家眷的吃喝用度。

紀曉嵐在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因鹽稅案牽連,被貶到烏魯木齊。當時正是屯田在新疆搞得風生水起的時候,因此在他的《閱微草堂筆記》中,有不少涉及到屯田遣犯的事。下面這個劉剛的故事,即是其中一例。

劉剛逃到邊境,老人說你先躲在我這小屋裡吧,醒了卻被官兵圍住

有位遣犯叫劉剛,身材魁梧高大,會拳腳刀槍的功夫,武藝高強,一般人不是他的對手。劉剛犯了重罪,被流放到烏魯木齊來屯墾。他雖然有一身的功夫,幹些月黑風高鋼刀見紅的事不怕,但就是耐不住耕田勞作之苦,日子一長,起了逃走的念頭。他一邊耕田一邊悄悄地打聽,摸清了逃走的路線,後來鑽了一個看守不嚴的空子,逃了出去。

他忍飢渴,耐酷熱,歷盡艱辛,終於逃到了根克忒。再往前走,就出邊境了,出了邊境就算徹底逃脫了,他很高興,打起精神,想趁著黑夜一口氣摸出邊境去,從此魚歸大海,鳥歸天空,再也沒有人能找到他了。

到了夜裡,劉剛走到一片胡楊林旁,林內有一小木屋,透著星星燈光,似有人住。劉剛正在疑惑,一穿粗布衣的老人出門取柴,正好看到了他,老人問他:“這麼晚了,這位英雄還在趕路,莫非是從墾區過來的?昨天還有一隊官軍在這裡搜查啊!”

劉剛看這位老人猜出了自己的身份,本想趕快離開這是非之地,但轉念一想,我走了他去告官,再出了差子不好。既然他敢挑明,可能沒有報官的意思。又看他獨自一人身單力薄,任他怎的也不是自己的對手,就承認說:“老伯,不瞞你說,我是逃出來的犯人,墾荒種地這種營生不是好漢所為,我想從這逃出去,到別的地方,換個身份,另起爐灶,再幹一番好事業。”

老人說:“嗯,也好,這也是一個好辦法,比把骨頭埋在這黃沙堆裡要好。”老人手指了指前方說:“鑽過這一片胡楊林,穿過前邊的戈壁灘,就出邊界了。”

劉剛說:“那敢情好,能否向老伯討碗水喝?我稍歇一下,趁天黑好趕緊趕路。”

老人說:“我勸你先別走,前邊不遠處就是卡倫,你這身打扮,又沒有官文,沒有條子,是過不去的。”

卡倫是清代在西北設立的關卡,往往是憑藉地勢險要的地勢,建起守備關隘,有士兵把守。因為此地是邊境, 因此十分的嚴格,平常人沒有官文很難過關。劉剛在西域這麼長時間,也知道通過卡倫,比逃出墾區要難上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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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間過卡倫,肯定知道你是逃犯,守備的官兵馬快箭利,你插上翅膀也過不去的。被抓住了,一定是從嚴治罪。我給你出個主意,不如你先藏在我這小屋裡,等到天矇矇亮的時候,周圍耕田種地的人出來了,你扛上鋤頭,背上撮箕,混在人堆裡,趁著混亂摸出去。”

劉剛一想,這老人說的法子好,於是千恩萬謝一番,說出了邊境,一定會一生感念老人恩德。

老人說:“碰上了,是有這個緣,不用稱謝。”

劉剛就在老人的小屋裡藏著,等天明過關。

睡是睡了,劉剛也很警醒,不時聽聽外邊的動靜,似睡非睡的等天亮。天矇矇亮時,劉剛恍恍惚惚,像是做了一場夢,突然一個激靈醒過來了。他睜眼仔細一瞧,嚇了一跳!自己哪在什麼小屋裡,原來在一棵老樹的樹洞裡。再看老人,也不是昨晚見時的模樣,似乎是有些面熟,仔細看,原來是七八年前被自己砍死後棄屍在深澗中的被害人。劉剛驚得大叫一聲,猛地跳起來,想逃脫出去,忽聽到外面人喊馬叫,搜捕的官兵已經把樹團團圍住了。劉剛知道抵抗也沒有用,只好束手就擒了。

清代的軍屯法規定:凡是逃走的遣犯,二十日之內自己回來的,可以免死。劉剛正好在天不亮的時候被抓,嚴一些就算二十日,寬一些就算十九日,在兩可之間。屯官也是好心,想著儘量讓他留個活命,算他是十九日自歸。

劉剛被抓後,一直沉默不言,聽了屯官的話,才回過神來。他向屯官講了自己遇到老人後如此這般、之後又被捕的經過。他說:“被我害死的人,死得冤,死得慘,屍首扔在深山老澗裡這麼多年,得不到安葬,我不死,他肯定不會放過我。我願意早日伏法,償了這條命,不再受這活罪了!”屯官聽罷,十分的感嘆,就依了劉剛的意思,呈了公文,把他押送到官署行刑了。

七八年前殺人,家人沒有找到屍首,官府也沒有接到報案,自己覺得這事就算過去了,沒想到遊魂變成了厲魅,索命於二萬里之外,也真是夠厲害了!還是不要造作冤孽,一旦造作了就逃不掉,後果真是很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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