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為什麼總是舅舅帶著外甥?

芒碭赤子


以前盜墓的很多,歷朝歷代都不少。不過現在嚴管,盜墓的少之又少了,但還是有的。

我查閱了很多資料,沒有任何徵集表明,盜墓的總是舅舅帶著外甥。從近代民警破獲的許多盜墓案件來看,可以發現,盜墓的這些人幾乎都是社會上認識的,有親戚關係的其實很少。

比如前不久破獲的青海都蘭特大盜墓案,團伙十幾個人,都是來自不同地域的,不是親戚。

山西襄汾的特大盜墓案,盜墓人很多是有親戚關係的,被警方通報的19個人當中,15人都是襄汾縣當地人,還有的是親兄弟。

幹盜墓這種事是很不光彩的,正常人一般是不會去幹這事的,盜墓的應該都是社會底層人。長期以來傳說盜墓的多為父子關係、兄弟關係,說是這種關係才比較好,能夠信任。實際上,父親一般是不會帶著自己的兒子去盜墓的,哪個父親不想兒子好?盜墓這種損害陰德的事情自己承擔就好了,何必連累兒子?

信任關係在盜墓這項工作上真重要,不然,如果是不信任的人一起盜墓,到時下到墓道的人一旦把東西傳上來,上面的人會回填盜洞,獨享盜出來的財富。這種情況會發生嗎?可能發生過,但是概率極小。因為盜墓的罪刑遠遠小於故意殺人罪。

我國刑法規定: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
(2)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3)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4)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並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也就是說,無論如何,盜都不會判死刑,但如果盜墓人殺了同夥,那可是要判死刑的。辛辛苦苦盜墓只為錢,但命都沒了,要錢做什麼?從近代以來的盜墓案件看,基本沒有發現盜墓時殺害同夥的事情發生。


坐看東南了


盜墓為什麼總是舅舅帶著外甥?因為不會爭搶出人命?因為不會絕後?

非也,瞭解盜墓賊圈子的人,都會對“為何總是舅舅帶外甥盜墓”這句話感到莫名其妙,因為這是一個偽命題。

詳細描寫古代盜墓活動全過程的書籍留存很少,古籍中也從來沒有“舅舅帶外甥盜墓”這個說法,筆者揣測應該是某小說作者拋出的這個命題,然後由一些聰明人補充完善而出。

真實的盜墓活動是什麼樣?

首先,盜墓根本沒有摸金校尉、卸嶺力士、搬山道人、發丘中郎將這四個大分類,只有兩個:曹操為籌集軍費設立的摸金校尉和發丘中郎將兩個軍銜,而且盜墓時一起行動,發丘中郎將算是領導,準確的說只有一個摸金校尉算是盜墓主力。

其次,盜墓組織向來分工明確,早已拋棄了任人唯親,更注重才能。盜墓組織頭領被稱為“支鍋”,支鍋的作用是領導整個盜墓團伙,確定哪裡有墓——沒錯,一般支鍋都是風水師,能找到古墓。然後支鍋會組織“腿子”去進行盜墓,腿子是盜墓組織的第二梯隊,精通各種古墓制式,有打個洞直達墓室的能力。腿子也想省點力氣,一般會僱傭一些“下苦”,下苦是盜墓組織中的第三梯隊,沒什麼能力,就是賣把子力氣的農民工,農閒的時候掙點外快。誰是誰外甥?誰是誰舅舅?在組織嚴密的盜墓活動中,沒人在意這些東西。

最後,盜墓真的沒有想象中那麼危險。儘管在小說中,古墓裡有各種“遠古怪蟲”“粽子”“血屍”……現實的古墓裡真沒這麼多神奇的東西,翻板流沙已經稱得上罕見了,水銀封墓目前也就只有一個秦始皇陵,大多數古墓也就是用三合土固頂了——在古人看來,三合土很結實,盜墓賊挖不動,足夠安全了。

前些年有個盜墓組織裡的支鍋姚玉忠被抓,牽出了195個腿子和下苦,有幾對是外甥和舅舅?

藍山縣去年逮到一小夥盜墓賊,一共只有五個人,有幾對外甥和舅舅?

去年6月12日,央視13套公佈全國最大十個盜墓團伙,個個都是大幾十人的規模,甚至還有上百人規模的,這些團伙裡有幾個外甥和舅舅?

民間傳說終究只是傳說,請大家不要盲聽盲信,要有自己辨別事物的能力。

最後,盜墓是違法行為,大家如果對這些偏門有興趣,瞭解即可,不要真的去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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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帶外甥,看似簡單,實際是數千年積累的經驗總結出來的最佳組合。

盜墓一般的分工為下墓與放風。

下墓需要身材瘦小靈活,年輕力壯,而年輕就意味著做事毛糙,經驗不足。這個時候就需要有經驗的老手從旁指導,而老手就意味著年齡大,腿腳不便,適合與放風,同時為年輕人解決難題。

當摸到陪葬品以後,因為盜洞窄小,一般會用繩子先把東西拉出盜洞,下墓的人最後出洞。如果墓上放風的人在寶物出洞以後心生歹意,只需封死洞口,就可獨吞寶物。

現代考古現場,往往會在盜洞下方發現盜墓人的屍骨,多是這種情況。

怎麼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呢?

非至親不結夥

但是,盜墓又是殺頭的大罪,被抓就毫無生機。古人對血脈看的及其重,不願自己斷子絕孫。

怎麼辦呢?

外甥,就成了最好的選擇。

如果行事順利,兩家一起發財。若有所差池,被抓丟命,兩家活著的人也可相互扶持,不至於孤苦無依。


歷史話收藏


我是興安雜談,我來回答。

盜墓是一件跟缺德的事情,被官府抓到會被判重刑。但總有人為了高昂的利益,鋌而走險。舅舅帶著外甥盜墓,也是有原因的。


1、親人搭檔靠得住。盜墓最開始的時候,同夥的身份比較複雜,什麼朋友、同鄉的都有。時間長了大家發現不行,因為盜墓為了隱蔽,挖的盜洞一般比較小,也比較深,所以盜墓的時候,需要有一個人下去拿東西,外面的人負責把東西拉上來,最後再把下去的人拉上來。結果經常出現東西拉上來後,為了黑吃黑,就把人遺棄在下面的事情。所以,舅舅和外甥的組合比和外人的組合更加可靠一些。但也出現過挖出大寶貝,舅舅和外甥不拉人的現象。其實從這個角度看,只有父子組合最可靠,兒子下去拿東西,父親拉人上來,這樣黑吃黑的現象就極少出現,畢竟東西再值錢,也不能斷子絕孫啊。


2、避免家族一鍋端。父子組合雖然可靠,但也有明顯的弊端。因為古時候,政府對盜墓賊的刑法是非常重的,被判死刑也是常有的事。如果是父子夥(或者叔叔和侄子),一旦被抓住了,那麼這個家庭就要斷子絕孫了。 如果是舅舅和外甥的搭檔,被抓最多一家死一個人,這樣也是一種降低風險的做法。

3、古人是很迷信滴。還有一種迷信的說法,那就是關於舅舅帶外甥的寓意的“有救(舅),能生(甥)還”,古代人盜墓的人,一般都不算太迷信,迷信幹不了這個。不過能討個好彩頭,大家還是願意的,這也從一個側面解釋了舅舅和外甥組合的原因。

4、盜墓不是件光彩的事。還有一種說法,就是盜墓是件很不光彩的事,父親不願意教兒子,畢竟這是下九流的勾當,哪個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能有更大的出息呢。


興安雜談


確實有這樣的說他,也有人說這在民間盜墓行業裡面也是一個不成文的規矩。至於為什麼是舅舅帶著外甥,而不是上陣父子兵呢,個人總結了一下三點原因。



1.首先在古代時候,由於科學技術以及人的認知的侷限性,古人相對來說都是非常迷信的。而盜墓這營生是有損陰德、被人戳著脊樑骨罵的。因此盜墓賊出於心理原因更是迷信。舅舅和外甥的,有一個諧音,舅—能救,甥—生還。古人盜墓前都要三跪九叩祈求平安,這樣的組合更是意味著吉利,因而也就成為盜墓賊的一項傳統。

2.盜墓這一行業屬於高危行業。一方面墓底下機關重重毒氣漫布,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喪命。就算是地底下沒事,如果被官府抓住的話,同樣是殺頭的大罪。因此,父子組合的話如有意外就是斷子絕孫留不了後,這在古人看來是最可怕的事情。因此,父子成本太大,而舅舅和外甥的話,就算都死也不影響兩家的延續。如果有一個人生存下來,又能夠照顧另一個人的家屬。


3.舅舅和外甥屬於近親,彼此血脈相連,因此知根知底情感上也更加近一些。所以這樣的組合也能夠減少團伙內訌發生的可能性,也有利於更好的盜墓。並且為了吃飯盜墓技術也是很少外傳,傳給外甥既保證了不會威脅舅舅的生存也使得這門技術有了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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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墓時,舅舅帶外甥是出於自私。當然這些規矩都是現代的盜墓小說編出來的,做不得數的。


從古至今,盜墓都是殺頭的大罪,試問任何一個正常的父親,誰願意把自己的兒子拖下水,去搞盜墓?如果因為盜墓被抓了,父子二人就要全部面臨死刑,這樣的話一家就絕了後了。

正常的父親都是自己去打江山,然後給兒子享受,從家族傳承和父子情深的角度,違法的事情很少有父親會拉自己的兒子下水,


而且盜墓不是啥陽光職業,沒有所謂的父子傳承一說,都是幹一票大的,攢夠本錢就馬上轉型,沒有人會深深愛上這個職業。


現代的盜墓小說真是太深入人心了,讓人對古代的墓穴產生了各種幻想,覺得墓穴裡有機關和怪獸守護墓穴。大家千萬不要相信這些,所謂的機關和怪獸都是小說家為了好看,編造出來的,從現在的考古發現來看,墓穴里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機關和怪獸,所以盜墓也不需要啥高超的技巧。

只要打聽清楚哪裡有墓穴,然後找個時間挖開就行拿走陪葬品就行,而且在古代還不能拿有墓主人身份的東西,只能拿一些金銀器材,就是盜墓賊怕自己被抓。


盜墓為什麼要舅舅帶著外甥,當然是自私,舅舅不願意帶自己的兒子。但是為什麼帶外甥,這就要看盜墓小說的作者怎麼編了。不外乎是舅舅和外甥有血緣關係,舅舅不會輕易害外甥,外甥還要和舅舅學盜墓技術所以也不會輕易害舅舅。


西山講歷史


古墓

俗話說上陣父子兵,打虎親兄弟。但是在中國的古代,有這樣的一件事情,父子不靠譜,親兄弟更是不行,只能讓舅舅帶著外甥。到底是什麼事情呢,跟著第一收藏一起來看看吧。

在我國,盜墓算得上是一個非常古老的行業了,歷史由來已久。我國古代是一個封建專制的國家,由於受封建思想的影響。一些有權有勢的王公貴族都會在自己死後在自己的陵墓裡放大量陪葬的金銀珠寶,玉器等珍貴的寶物,這時,盜墓者就應運而生了。

盜到一件頂級寶物幾乎就可以榮華富貴一輩子了,因此從古至今,盜墓人都絡繹不絕,前赴後繼。

王公貴族的陵墓被盜就是常事,很多皇帝的陵墓都沒能躲得過這一災難。

古墓

盜墓,其實是一個不光彩又很危險的事情,一來畢竟是偷盜,而且還是偷人家祖宗的東西,這難免有點缺德的意思。

再者來說,古代的很多帝王墓裡都會設機關來防止被盜,因此盜墓稍有不慎就會有生命危險。

除此之外,盜墓還是一個技術活,涉及很多天象人文事理,看過盜墓題材電視劇的都知道,能幹的了這個活的,那可絕對稱得上是能人。普通人可不是誰想幹就能幹得了的。

盜墓,分為兩類,單幹或是團伙幹,其實無論是單幹還是團伙幹都是需要集大家的力辦事的意思,所謂人多好辦事嘛。

單幹的意思也不是一個人幹,而是盜墓賊的人數少的意思,單幹一般情況下人數都不會超過三個,因為他們盜的墓都是一些比較小的墓,檔次也略低,所以用的人也少。

團伙幹就不一樣了,人數都偏多,因為他們所盜的墓都是一些大墓,例如一些古代王公貴族的墓或是帝王的墓。

古墓

大家都應該知道雖然盜墓這個行業風險性非常的高,但也是一個非常快的發財之路,要是盜到了一件珍寶那就發大財了,一生不用愁了。所以,很多盜墓團伙一般都是親戚團伙作案,正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但是,盜墓有種奇葩的搭配,那就是舅舅帶外甥的,按理說這種按親情組成的聯盟,應該是屬父子關係最親密啊,而且錢財還不用分,也不用擔心被出賣的問題。

但為什麼在古代盜墓父子檔卻出現的幾率最少,反而是舅舅帶外甥這個組合最多呢?

古墓

原來,這還跟古代的律法有很大關係。要知道,在古代盜墓賊非常猖狂,很多帝王因為看得到很多前車之鑑,所以為了自己死後著想,很多帝王都對盜墓恨之入骨。

所以在古代,朝廷對盜墓賊的刑法是非常殘忍的,只要是盜墓被抓那就基本上是死刑了。

這要是父子夥,一旦被抓,那麼這個家庭就要斷子絕孫了。

而換做其他的搭檔,被抓最多也就是一家死一個,這樣也避免了最大的損失,這也就很容易理解古代父子共同盜墓少的原因了。

還有一種迷信的說法,那就是關於舅舅帶外甥的寓意的:有救(舅),能生(甥)還,因此這或許是也從一個側面解釋了舅舅帶外這種組合很常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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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墓說白了也是一種偷竊行為,只不過他偷的不是活人的東西,而是死人的東西,這就給這一行為增添了不少神秘色彩。說什麼行規之類,舅舅帶外甥之類的潛規則,這都是小說家一廂情願的說法,根本就沒這麼多講究。

古人還是信奉神靈的,而且一般人對死人也有畏懼感。真要是對什麼都生冷不忌的人,差不多都是亡命徒。這種人只要求活著,能賺大錢,能賺快錢,不會去想太多。而且他們也不會太講究,因為這一行來錢快,要麼沒收穫,一旦有收穫都是價格不菲的。

這樣快速掙錢的手段,他們會告訴別人嗎?肯定不會啊,肥水不流外人田,親外甥也不行啊。最好是親兒子,這樣才能利益最大化,除非沒有兒子的另說。而且這種事情一旦走漏了風聲,讓官府追查下來,這可是要砍頭掉腦袋的死罪。有了旁人的參與,也就多了洩密的可能。所以,還是親兒子最放心。

這種人一般都不會有什麼文化,也不會什麼五行八卦、風水定穴之類的本事。這些都是文化人糊弄老實人的手段,沒啥鳥用。只要不是皇家園嶺或著什麼達官王爺之類的,墓穴不會太堅固,那樣子造價太高,一般有錢人也承受不起。

所以還是那句老話,一力頂十會。他們才不會管墓穴建成什麼樣,只要不是開山填海那樣的大工程,就沒有他們挖不開的。實在遇到難挖的,大不了多開幾個洞。古代也不是處處都是皇家陵墓,沒有那麼難挖,不會像探險小說寫的那麼玄幻的。

還有說父子不同行,是為了不讓這一家斷了血脈。拉倒吧,那都是寫小說的人的想法。現實之中,這種具有暴利色彩的地下行業,恨不得全家一起出動。那麼高的利潤,還在乎死個把人啊,早都被拋在腦後了。

其實也沒有那麼恐怖,一般的墓穴就是封閉再好,也會透氣的,不然人就變乾屍了。所以,不要以為這一行有多麼危險。真要說危險,就是當地的土質如果太過疏鬆,打洞的時候就會發生塌陷,將打洞的人埋葬。這也是這一行應該承受的風險,誰讓你幹這個,總會有失手的時候。

還有就是關於風水堪輿,分金定穴之類的,說真的根本用不著。又不是埋葬成吉思汗,下葬之後還要萬馬踏平,然後再種上草坪。中國人的陵墓都是有地上建築的,那麼大一個墳堆,那麼大一個碑在那裡立著。就算不識字,不知道埋得誰,至少也知道這是個有錢人的墓地吧。

再說了,這是個下九流中的下九流行業,真要是被別人知道是幹這一行的,一家幾代都會抬不起頭來。所以,為了不讓被人知道,也都是自己偷偷摸摸的幹。再說帶兒子比帶外甥放心多了,畢竟是一條心,而外甥還隔著一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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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打虎親兄弟,上陣父子兵。

一家人做一些帶有危險性質的事情,就可以相互關照,不會落井下石。

這樣往往可以得到很好的效果。

但是也有一個弊端,如果出了問題,則兄弟齊失,或者父子俱亡,這對一個家庭來說,無疑是很大的打擊。

盜墓行業同樣是有危險屬性的行業。

打個洞,鑽到那麼深的古墓中,很容易出個什麼問題,就出不來了。

寶物沒撈到,再雙雙丟了性命,就太不划算了。

於是就有了一個約定俗成的規矩,盜墓的家族,出去的時候,讓舅舅帶著外甥。

這樣就可以避免上文說的情況,一下子讓同一家蒙受太大的損失。

俗話說,親舅如父,舅舅對外甥那個親,也是別人無法取代的。

這樣一對組合,也是比較可靠的。

這就是盜墓甥舅組團的願意。

在盜墓這個行業,有個流傳久遠的說法:

有不少父子合作去盜墓的,我們都知道,盜洞挖開後,需要一個人守在外面,拉著溜下去的繩子。另一個順著繩子爬進去,撿取寶物。剛開始的時候,有讓兒子在外面守著,父親進去尋寶的,但是就有不肖兒子,在把寶貝提上來之後,就把盜洞埋上,活活把老父親埋在裡面。然後之後就約定俗成,如果父子上陣,就讓兒子下去,然後就沒有出現父親把兒子埋在下面的事情了。

盜墓賊留下的屍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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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墓這種事情從遠古時期就已經出現了,在春秋戰國以前這種事就相當的流行。

畢竟陪葬品被埋在地下一點用也沒用,但是窮古百姓卻非常的多,這種不勞而獲的感覺實在太爽了,一次投資半生受益,於是盜墓賊就開始越來越流行了。

一直到三國時期的曹操,才給予了這種行為一個很正規的名號,也就是摸金校尉。

但是之後朝代就很少有官府的授權,畢竟這件事相當的遭人唾棄,尤其是古代人特別講究入土為安,或者風水寶地。

可是這些盜墓賊為了一些錢財,直接破壞了人家的風水,但凡被捉到大多數都是被活活打死。

雖然盜墓這件事是高回報,卻也是高風險的一個行為。

高回報的同時會出現分贓不均,於是盜墓賊自己之間也經常因為各種錢財的問題,從而背後捅刀。

畢竟盜墓不是挖墓,所以大多數都是在墓的邊角挖開一個小口,或者說用某些工具將這些邊角堅定起來,等自己鑽進去拿走墓室當中的財寶之後,再將墓地還原。

但是墓室當中的財寶並非一次就可以全部拿光,,所以當外把風之人看到墓室之中可能沒有多少財寶的時候,就會直接下黑手,將還在墓室當中的人給困在其中。

財寶一個人分和兩個人分,可以說直接就差了一半的價值,再說了這種事少一個人知道,就少一份風險,畢竟盜墓賊相當的招人狠。

在無數的盜墓賊付出生命的代價之後,終於明白了自己人的重要性。

可以說在所有的關係當中,父子是最為穩妥的,決對不會背後下黑手的一種關係。

但是盜墓這種事可是高風險呀,小墓室還無所謂,大型的墓地幾乎有著各種可怕的機關,一不小心就會死在裡面,父子雖說關係比較近。

可一旦出事,後果就是斷子絕孫,古代人可是相當的講究傳宗接代,這些人盜墓無非就是想讓自己的生活過下去,可以讓自己的家族再次傳宗接代下去而已。

真要是全部死在墓地裡,還談什麼傳宗接代,所以舅舅帶上外甥就成了另一種最好的組合。

當舅舅的有經驗,當外甥的有體力,相互之間的配合,也不會出現背後捅刀這種事情,關鍵時刻很有可能舅舅還會捨命救外甥。

所以到了最後就發展成了舅舅帶外甥的盜墓組合,或者說盜墓家族,只有跟隨自己人才有可能活著回來,如果跟陌生人的話,只能說在賭命而已,運氣好也許還可以活著回來,運氣不好也許就為墓地再添一具屍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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