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下,可以以真實存在的歷史人物為原型寫言情小說嗎,怎麼樣?

李虹霖


縱觀中國歷史上,沒有一個文學家敢以當代歷史人物為原型,寫言情小說的。即使有,也是以前朝的歷史人物(類似),且以藝術形式,用虛構、化名、存在於現實生活中的宿影,加以放大化、藝術加工。其作品必須經得起:道德,法律的檢驗。能服務於社會,能滿足於與之相適應的社會一一人民生活不斷提高的物質需求和精神需求。

文化藝術要服從於社會規範。

任何一種言論(作品),如果離開了這最基本的基準點。那麼,就喪失生命力。且在未發表之時,可能已經被塵封扼殺。

不能觸犯有關規定(包括法律,出版社的要求)。文化藝術是時代文明的精神先行者,它是服務上層建築;又能滿足大眾的精神文化需求,兩者間有著相互作用,既文化產品又是商品。

歷史人物所指得是某一個時代的風雲人物,對國家有著舉足輕重的人。而對小說而言,小:是指局部,那麼,作者在寫原型人物的言情小說,只能在所限定的允許區域內進行創作。

且在創作中必須考慮所謂的言情小說,是色情,友情,愛情,……前者會遭受到社會道德的指責(雖然能吸引讀者、它是人類共同屬性沒錯,但社會不允許)。所以,最好勸你不要寫這方面的作品,法律也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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