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在電梯、樓道安裝了無數廣告牌,電費是業主的,收入是物業的,業主該怎麼辦?

破壁人6號


這樣吧,別一天天的惦記著物業賺多少錢、花多少錢了!有一招,地球人都知道是最公平合理的,就是用者自負。取消物業"包乾制"!!!

這樣把物業與小區的財務完全分割,物業按月支幹薪:一千就是一千、一萬就是一萬,完了不能跟小區的收入與支出有任何瓜葛。小區的一切開支用度,還有業題主最關心的小區鉅額收入,俱與物業沒半點關係。

這樣物業的服務必然蹭蹭的上漲,完全符合業主的要求。只要業主喜歡,願意掏錢,每棟樓的電梯大堂都可以聘倆美女為業主蝦腰開門喊:"業主大爺,請慢走。" 倆不夠可以改成仨,一切豐儉由業主決定。

呼籲所有業主,趕緊通過業委會,取消萬惡的"包乾制",還業主當家作主的自由。


在水一方211414183


利用樓道、電梯等業主共有部位、設施設置廣告牌所取得收入應屬於業主所有,但實際上在執行時,把全部收入都歸業主所有顯然做不到,也不利於調動物業公司的積極性,畢竟聯繫、洽談、維護等工作還需要物業安排人去做。因此,為了兼顧業主和物業雙方的利益,也便於物業積極開展工作,比較合理的方式是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協商確定一個廣告收入的分成比例,比如業主和物業可以按照8:2或者7:3來分配廣告收入,由物業負責聯繫廣告業務,廣告收入情況定期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分成的部分由其自行支配使用,業主分成的部分可用於減免公攤費用或者物業費,具體減免情況定期向業主公佈。

至於業主分攤電梯費,這屬於正常情況,每個小區基本都採取這種方式處理。

如果物業公司利用樓道、電梯設置廣告牌未事先徵得業主委員會同意,或者廣告收入密而不報、據為己有,這就屬於違法行為,業主委員會可以與物業交涉,如果不能就廣告收入分配達成協議,可以阻止廣告刊發,要求廣告公司拆除廣告設施。


小豬房論


這種現象比比皆是,難點就在於按現行相關法規,業主缺乏行之有效的維權方式。


小區內電梯、牆面、公共場地等,其所有權歸全體業主共有。

按《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利用上述設施設備場地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業主、業主大會、物業公司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現在的難處在於,尤其是前期物業管理階段,小區沒有業委會。上述設施設備及場地由前期物業公司管理,而相關廣告廠家只能與前期物業商洽合作事宜。因廣告經營所得的收益也由其控制並支配。至於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對業主來說就是一本糊塗賬。


結合題主問題,業主應該如何維權呢?


如果你小區有業委會,直接由業委會出面與物業商談,要求其出具所有公共收益的相關賬目,必要時可聘請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對本小區因公共場地產生的收益進行分成,業主所得的收益應占其中的絕大部分,(實踐中有按八二分成,也有按七三分成,取決於物業因管理支出了多少)。

上述收益及支出必須定期在小區公示,接受業主監督。

物業公司拒絕交出公共收益的,可召開業主大會授權業委會向物業追討。


如果你小區尚未成立業委會,那這個事情就比較難辦。

首先說通過訴訟來維權是行不通的,因為人民法院對於單個業主或業主聯名因公共管理權受侵害的案件訴訟,基本不予立案受理。


在這種情況下,你們只能先排除萬難成立業委會。或者直接向相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而現行法規下,街道辦,社區居委會等不便於直接介入處理,只能針對某特定糾紛事件居間進行協調。頂多讓物業公司停止錯誤行為,例如在本事件中,要求單獨接電錶計量廣告屏產生的電費,電費由物業或廠家承擔。至於收取的廣告費要按單元列賬公示等等。


目前,針對類似的物業管理糾紛中業主強烈不滿的意見,某些地方(例如濟南市)通過立法,授權街道辦,與轄區居委會,依法共同對住宅小區內的業委會及物業公司進行直接的監管與監督。

充分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


海風116067626


我們家單元的電梯裡如果廣告太難看我就給撕下來,要是廣告設計的挺美的我就留著看。


小豬媽媽也是寶寶


業主最好忍著,不然後果自負


8把控咯


物業公司除了收取物業費,其它一切收入都是業主公共收益,業主應起訴物業公司歸還業主!


用戶2186232099623


主要還是業主不團結,或者說習慣了,沒有這個意識,很多不懂,然後業委會和物業勾結。

首先要普法,提高業主認知,讓業主知道自己的權利,以及如何去維權。其次設立專門的管理監管機構,業主和知道找誰幫忙說理維權


股市悟道


收入應歸該樓使用電梯的業主所有。事實上有的業主們不當回事,有的想爭取,不能統一,想法不同,物業公司就是抓住了這些人的心理才為所欲為的。


用戶1900863239904


要求公開物業賬目,應該規定,水 ,電,電梯,不能交於物業,應該是電移交到電業局,水包括二次供水移交到供水公司,電梯有專職公司維護,物業只管維修基金,安保,秩序維護,衛生管理,還有居委會上傳下達的指揮!這樣才會穩定!


張8991


不需要怎麼辦,必須慶幸有這樣的好物業,能為小區增加其他性創收,包括廣告收入等,其中有業主的收入部分,很多都被惡意欠費佔用了,每年業委會都會核實後公示,所以,清理物業賬上業主的收入,必須要清理所有業主欠費,才能收回業主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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