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山文化與父系氏族制度的發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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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山文化與父系氏族制度的發展

龍山文化是1928年在山東章丘(當時屬濟南歷城)首先發現的。它主要分佈於黃河中下游,包括陝西、河南、河北、山東、蘇北等地。由於分佈地域廣,延續時間長,又分為中原龍山文化和山東龍山文化,山東龍山文化又稱典型龍山文化。中原龍山文化又分若干個類型,也稱為龍山時代的中原地區文化。

典型龍山文化,主要分佈於黃河下游地區,其中包括山東全境、江蘇和安徽的淮河以北地區,其影響涉及的範圍更大一些。迄今為止,已發現的典型龍山文化遺址有200多處,這一文化的重要遺址有山東章丘龍山鎮城子崖、日照兩城鎮和東海峪、濰坊姚官莊和魯家口、膠縣三里河、諸城呈子、茌平尚莊、泗水尹家城,江蘇徐州高皇廟、連雲港二漳村等。龍山文化是直接繼承大汶口文化而來,許多大汶口文化中的生產工藝、文化遺風及埋葬習俗等,都能在典型龍山文化中找到一脈相承的蹤影。如在陶器方面基本上沿用了大汶口文化的器類,在陶器的製作技術上又超過了大汶口文化晚期,在習俗方面,沿襲了大汶口文化時期枕骨人工變形和拔除上門齒的習俗,並出現拔下門齒的風俗,還保留了死者手持獐牙的遺風。

典型龍山文化,其陶器的特徵是:輪制技術極為發達,故使器形渾圓,胎壁厚薄均勻,器身各部分比例勻稱、和諧,造型規整、優美;陶色純正,表裡透黑,火候高。一套磨光黑陶器物群構成龍山文化的突出特徵。其典型器物有“鬼臉式”足的曲腹盆形鼎、三角形足的罐形鼎、三足盤、高圈足豆、蛋殼陶高柄杯、各種陶杯、雙耳帶蓋罍、鬹、甗、盉等,其中蛋殼高柄杯的製作技術達到了史前製陶業的頂峰。一件26釐米的高柄陶杯,重量竟不足50克。山東龍山文化的陶器以三足器、圈足器為主,平底器次之;器身上常有蓋、流、耳、鼻、鋬等附件,器表常有顯著的分格及凸稜,陶器多素面,紋飾有凹凸弦紋、竹節紋、劃紋、鏤孔和附加堆紋,個別大型夾砂陶器上有籃紋。

生產工具以石器為主,骨、角、蚌器數量較少。石器絕大多數為磨製,極少有打製石器。穿孔技術較為發達,一般是用石鑽頭兩面對鑽,少數用管鑽法。常見的器形有斧、錛、穿孔石鏟、鐮、穿孔石刀、鑿、錐、鏃、紡綸、網墜、矛頭等,其中以石斧、石錛、形體扁薄而規整的穿孔石鏟、長方形或半月形雙孔石刀、柳葉形或菱形石鏃數量較多。兩城鎮、東海峪、尚莊等遺址還出土少量的細石器。蚌器有鐮、鏃、刀等。有些遺址還出土一些精製的玉器,如三里河墓葬中出土的成組玉器、日照兩城鎮出土的獸面紋玉斧等。這說明當時制玉工藝已達到較高的水平,同時也反映了玉質禮器的生產已經專業化。在此值得特別提出的是,山東龍山文化時期,已經出現了冶銅技術,三里河遺址曾出土兩件銅錐形器,經化驗得知為黃銅,對這一發現雖有兩種不同意見,但根據山東境內銅、鋅或銅、鋅、鉛礦資源豐富,龍山文化時期已有較高燒製陶器的技術,已具備冶煉黃銅的還原技術和高溫條件推斷,冶銅業的出現應是可能的。在膠東的棲霞楊家圈、日照堯王城等遺址的龍山文化地層中也發現了銅器。

山東龍山文化時期的居住遺址,既有半地穴式的,也有地面建築。房屋形制,既有圓形的,也有方形的,建造技術較大汶口文化時又前進了一大步。半地穴式房子在諸城呈子遺址中發現兩座,牆基由挖槽起建,先立木樁為骨架,然後填上黃土和料礓石再砸實。室內有灶址,居住面用夯砸實。夯土臺基式建築,在日照東海峪遺址中發現了9座,這9座房子的結構大體相同。臺基分層夯實,有斜面護坡,牆由臺基上起築,用黃土加石塊砌築而成。室內發現有柱洞,為立柱支撐屋頂之用,房內有灶址。這種夯土建築開中國古代夯土建築的先河,為後來奴隸制社會大型宮殿的建築奠定了基礎,也為中國古代建築史增添了新內容。第三種地面建築,是在日照堯王城遺址中發現的。為先挖槽築基,後建牆體。這裡還首次出現了用土坯錯縫疊壘方法砌牆建房。土坯用黏土加黃砂製成。這種建築形式一直在民間沿用,至今仍流行於魯南一帶,為我國民房建築的傳統代表。

另外,在龍山鎮城子崖遺址中,發現有南北約450米、東西約390米的夯築城牆,在山東壽光城南10餘公里的孫家集鎮邊線王村,發現了一座龍山文化中期的古城遺址。該城址呈不規則的圓角梯形,南北175米,東西220米,總面積約44000平方米,地面上的城牆已被破壞,但牆基保存尚好,城址內發現的陶器顯示,其時代為龍山文化中期。

山東龍山文化的墓葬雖在許多遺址中都有發現,但都比較零星。這種情況的產生,是由於這一時期,民族血緣紐帶已經鬆弛,同族人死後不再集中在一起埋葬,故很少發現分佈集中和排列有序的墓葬群。大汶口文化時期手持獐牙、隨葬豬下頜骨、用狗殉葬等遺風有所繼承,但已逐步走向衰落,而只是在個別地區發現。許多墓葬相互疊壓,隨葬品多寡不一,三里河遺址的98座墓中,無隨葬品的36座,佔總數的1/3,隨葬品最多的有26件,有一墓隨葬陶器25件,僅薄胎高柄杯就有4件。這種工藝水平相當高,而絕非實用器皿的黑陶高柄杯,在一個墓內出土4件,為整個墓地所罕見。這反映了氏族成員在分配上的不平等。龍山文化時期墓葬中出現的貧富分化的嚴重現象,反映出社會關係已經發生變化(參見《中華文明史》,河北教育出版社)。

由山東龍山文化出土資料所反映出來的情況分析:

第一,龍山文化時期的山東一帶,手工業的水平比大汶口文化晚期有顯著的提高,如三里河、楊家圈、堯王城等遺址,都有銅器出土,反映山東龍山文化時期已有冶銅業;輪製陶器普遍推廣,蛋殼黑陶和大型磨光黑陶大量生產,反映了製陶業的水平超過了同時代所有的文化。制石、制玉手工業也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同時代任何一種文化都無法與之相比。

第二,在建築遺存方面,呈子、東海峪、堯王城等遺址的房屋,採用了挖槽起基的技術,並普遍使用夯築技術,開中國古代夯土建築之先河,無論對於後來的宮殿式建築還是民房建築,都奠定了基礎。其意義重大而深遠。

第三,山東龍山文化的有些墓葬材料沒有大汶口文化豐富,對社會情況的反映,也不如大汶口文化那樣突出,其原因之一,可能與當時的葬俗有關。三里河的龍山文化墓葬,排列凌亂,墓葬之間的打破和疊壓關係複雜,反映出民族血緣紐帶的鬆弛。這種血緣紐帶關係鬆弛的原因有二:一是社會關係發生變化,階級關係逐漸暴露出來,在家庭奴隸制王國後期,家長與族人的關係是佔有和被佔有的關係,預示著階級的出現;二是山東一帶父系族群不斷向外擴張而不斷地向外分流,在客觀上也衝擊了血緣紐帶。

第四,上層建築領域內發生了巨大的變革,兩城鎮所出土的瑩潤精製的玉斧,其正反兩面均刻有獸面紋,已不是實用的工具,而是一種禮器。兩城鎮的一些磨光黑陶殘片上也刻有複雜的雲雷紋或獸面紋,這類花紋是我國奴隸制時代青銅禮器上的傳統紋樣。禮器是貴族奴隸主權力的象徵,雲雷紋、饕餮紋等則是威嚴、恐怖、神秘的象徵,用以維護奴隸主階級的統治。因此說,山東龍山文化與統一的奴隸制夏王朝在上層建築上和意識形態上有著直接的脈承關係。

總之,山東龍山文化時代,是一個無論社會關係,還是生產力,都在發生巨大變革的時代,氏族社會已經走到了崩潰的邊緣。精美的陶器和玉器製品反映了當時的手工業水平跨入了一個更高的階段,冶煉業的出現和夯築城牆的出現,使我們看到了龍山時代裡,已經閃爍著國家文明的火花。

中原龍山文化主要有後崗二期文化,造律臺文化,王灣三期,陶寺類型,客省莊文化等。這些中原龍山文化和山東龍山文化雖然在外形上有很大差別,其實這些中原文化類型之間本身也存在著較大的差別,但從廣義上看,它們仍然有著某些共同之處。可以說,到龍山文化晚期,各文化類型的總趨勢是走向融合,其文化性質是一樣的,均處在向銅器時代的變革和發展之中,均在為進入青銅文化做準備。在河南登封王城崗、鄭州董砦都發現了銅片,在臨汝煤山發現的鍊銅用的坩鍋,上有五層銅膜。這足以證明銅器已出現,雖然數量很少,使用範圍也很小,但它說明了即將進入青銅文化時代。

中原龍山文化時期的工具與山東龍山文化一樣,絕大多數是石器,通體磨光,而且應用了切割法和管鑽鑽孔法兩種新的技術。石器有斧、錛、鑿等,製作非常精細。石鐮在這一時期重新出現,意味著中原龍山文化興起時的農業生產工具短缺,這與其文化興起前的文化斷層有直接的關係。鏃的式樣規整,有鋒、身、鋌的明顯區別,有些較大的石鏃可能是矛頭。這一時期的陶器基本上沒有什麼特色,山東龍山文化的陶器以素面、黑陶、壁薄而著稱,而中原龍山文化的陶器拍印紋發達,灰陶多,一般器壁都很厚。發掘資料證實,陶器器壁越往西越厚。這反映出當時山東地區在陶器製作上的領先地位及對外的影響程度。除此之外,東、西部的差距也許與製陶材料有關係。

這時的中原在建築技術上與山東地區較接近。夯土技術開始普遍使用,不僅房內的地面、牆基,甚至房子周圍的地面也要行夯。土坯開始使用,並且很快擴展開來,有的用土坯砌在牆的外面,有的用土坯直接砌牆。砌法與山東地區接近,為錯縫砌。最大的土坯房是在河南淮陽的平糧臺發現的。土坯房常常分出幾間開間,多的達十幾間。淮陽一帶是山東父系氏族向外擴展最早所到達的地方之一,因之淮陽與山東交流頻繁,其建築技術與山東地區的建築技術較為接近,比較講究的房子都有了夯土臺基,為中國傳統的高臺建築的雛形。

鑿井技術是這一時期的重大發明。最早在河北邯鄲漳溝發現有井。以後在洛陽、湯陰又相繼發現。井的出現,使人們減少了對河流的依賴,對於開發平原有著重大的意義。中原地區在龍山文化時期的戰爭很多,相對而言,山東地區則穩定一些。戰爭規模加大,在一些地方出現了城堡。現在發現的城堡有河南登封王城崗和淮陽的平糧臺。王城崗城堡很小且洪水沖刷嚴重,僅剩下80多平方米的面積,城牆是夯土一層一層地夯起來的,很顯然,這是一種防禦工事。相比之下,平糧臺的城堡就正規多了,城堡呈方形,每邊長185米,有南、北兩門。南門很寬,門內有兩個土坯門房,門房的朝向對著城門道,當是值勤哨所。南門底下還設有三條下水管道,用陶管相接而成,這不僅有著建築方面的意義,而且具有戰爭防禦工程較為完備即軍事方面的意義。

中原龍山文化時期的墓葬大多是土坑葬,有隨葬品的墓很少,但這樣的墓大都是一些大型墓。和山東龍山文化不同的是亂葬坑相當普遍,也說明中原的戰爭多於山東。亂葬坑有許多是利用原來廢棄的窖穴、水井等,把死屍隨便扔下去就埋了。有些死者甚至是活著時就被扔下去的,因為這些屍骨還有掙扎的痕跡,還有一些屍骨上有傷,頭上有洞,甚至骨頭上有燒過的痕跡。亂葬坑反映了當時戰爭的頻繁、殘酷和階級關係的激劇變化。

在山西襄汾陶寺遺址,發現了700多座墓,其中87%是小型墓,幾乎沒有隨葬品,中型墓80座,大型墓9座。中型墓有一些隨葬品,一般最多不超過十幾件;大型墓則又大又深,而且有板灰的痕跡,其中有的屍骨上還存有麻布的痕跡,隨葬品多達200多件。和小型墓相比,實有天壤之別。隨葬品中有石器、陶器、木器,還有許多豬的下頜骨。在一個大墓中還出土一件彩繪的盤子,畫的是一條盤卷的似龍非龍、似蛇非蛇的東西,當為龍的雛型。這顯然是一種特殊身份的象徵。6個大墓是同一時代的,當為6個相繼的同族部落首領(參見《中華文明史》,河北教育出版社)。

中原龍山文化和山東龍山文化基本上是同一個時代,或者說中原龍山文化早期要比山東龍山文化還要略早一些。在仰韶文化大面積斷層以後,部分地區的仰韶文化遺民受大汶口文化的影響,其文化形成在大汶口文化晚期便開始了。這類文化類型有一定的連續繼承性,較早期的併入仰韶文化晚期,稍晚一些的則併入中原龍山文化,特別是河南地區,這兩種文化類型的遺存中,均發現有大汶口文化類型的遺存,足以為證。



選自《始祖文化濟寧探源》彭慶濤 彭求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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