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警聯動!北京首次立法保障醫務人員安全


醫警聯動!北京首次立法保障醫務人員安全

來源|看醫界


千呼萬喚始出來,今天,北京首次立法保障醫務人員安全!

今天上午,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對《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草案)》進行一審。“草案”明確了毆打傷害醫務人員、攜帶刀具等七大類嚴格禁止的侵犯醫務人員安全的行為,同時提出醫院將建立安檢制度,高風險人員就診可安排治安保衛人員陪診監督。


與以往不同的是,“草案”明確了三十二條細則,制定了保護醫務人員安全的具體措施。


醫警合署辦公,“三方”有效聯動


草案以醫警聯動、安全防範作為突破口,明確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配備必要警力。


實際上,在醫院設置警務室並非此法新創。據瞭解,目前北京就有101家醫院設置了警務室,但遺憾的是,這些警衛室並未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


草案則補充了這方面的欠缺。據悉,“草案”明確了公安機關與醫院保衛部門合署辦公。醫院應當為警務室提供必要工作條件,警務室負責人兼任醫院保衛部門副職,參與醫院安全保衛工作。


此外,“草案”還提出衛健部門、公安機關與醫院三方在信息上實現有效聯動,定期會商通報信息,進行醫院風險評估預警。



在暴力傷醫頻發的當下,一直有人呼籲醫院設置安檢,此次“草案”也給出了回應。


“草案”提出,醫院應當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嚴防禁止攜帶物品進入醫院。進入醫院的人員應當主動接受並配合安全檢查,不接受的,醫院有權拒絕進入。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內司辦、教科文衛體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考慮到各類醫院的不同情況,法規要求建立安檢制度的同時,給醫院採取的具體方式上留有空間,醫院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採用機器或人工安檢,全面安檢或重點巡檢等不同方式。


受威脅時醫務人員可迴避診療


草案規定,當醫務人員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脅時,可以迴避對就診人員的診療;在不危及就診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下,醫院可以暫停診療。


該負責人表示:從權利對等的角度看,當醫務人員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脅時,醫務人員已沒有診療義務,實際情況也不允許繼續診療。


“當然,在保護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同時,也應保障患者正常就醫的權利,防止暫停診療的濫用。”該負責人補充道。


對高風險就診人員陪診監督


而對於“醫暴”高風險人群的監督上,草案提出:對有揚言暴力、涉醫犯罪前科的患者人員,應先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制宣教,後由醫院治安保衛人員陪診監督,直至離開醫院。


此外,對醉酒、精神或行為異常並有暴力傾向等就診人員,醫院可安排治安保衛人員協助醫務人員實施約束、隔離等保護性醫療措施。



為了給醫務人員創造更安全的工作環境,草案提出以下措施:


一是要科學配備治安保衛人員及相應器械和裝備,對門診、住院部等區域開展安全巡查,對急診等重點區域24小時值守。


二是醫院應當嚴格配備安全防護設備和監控設備,設置安全監控中心。


三是醫院應當在急診室、診療科室、醫生辦公室、護士站等重點部位配備一鍵報警裝置,與安全監控中心和警務室聯網,並接入屬地公安機關。


擺花圈、聚眾滋事等七大類行為將受罰


此外,草案還明確了謾罵、毆打醫務人員,攜帶管制器具、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七大類嚴格禁止的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院安全秩序的行為:


1、侮辱、恐嚇、威脅、謾罵、推搡和惡意尾隨醫務人員,以大聲喧譁、吵鬧等方式擾亂醫院正常秩序;


2、毆打、傷害醫務人員;


3、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


4、攜帶槍支、彈藥、匕首等管制器具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以及菜刀、斧頭、棍棒等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禁帶物品進入醫院;



6、借醫療糾紛故意擴大事態、敲詐勒索,在醫院及周邊違規停屍、設靈堂、擺放花圈、阻塞通道、聚眾滋事等行為;


7、其他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院安全秩序的行為。

醫警聯動!北京首次立法保障醫務人員安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