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羽為什麼沒殺光秦人?項羽不是恨秦人麼?

沈靜軒


“楚雖三戶,亡秦必楚”,項羽做為楚國名將項燕的孫子,從骨子裡有一種對秦朝統治者的仇恨,這是無庸置疑的事實。



但這僅僅是針對秦王的,與秦國百姓無關。否則的話,他也不會在鉅鹿之戰消滅了秦軍王離軍團後,又在接連戰勝章邯驪山軍團的有利形勢下,接受殺死自己叔父項梁的章邯投降。

當然有人會拿項羽坑殺秦軍二十萬降卒說事,但那是在秦軍營中可能出現譁變的危機時刻,不得以採取的霹靂手段。

進入關中後,他殺子嬰及其秦王宗室,火燒秦朝宮殿,甚至還有掘毀秦始皇陵的未遂之舉,都體現了項羽年輕,暴虐的一面。

是對自己國破家亡,以小我之恨,針對秦王及其宗室的一種洩憤,並沒有進一步殘殺秦國的百姓。


項羽在發洩完了自己的仇恨後,並沒有殺光所有秦人的利益訴求。

再說項羽也不是白痴,殺人也不像殺豬。豬如果你不將它捆綁起來都不容易殺死,何況人那?

所以說項羽為什麼不殺光秦人的問題,更本就不成立。

雖然項羽在作戰中有屠城的說法,但並不令人完全信服。

項羽擅殺、嗜血,屠城,是後人從史料中零星半點獲取的一點信息,具體如何等情全憑猜測,於項羽本人的“婦人之仁”差距很大,誰也說不清,道不明。


方城闕


項籍雖然是嗜殺成性,但不是傻子,雖然他恨秦人,但殺光不現實,別人又不是砧板上的肉,做過頭了會反彈,這不利於他的利益。

不管怎麼說項籍對秦人的打擊報復已經很深很疼了,最後也是被五個秦人亂刀砍死。

項羽乃立章邯為雍王,置楚軍中。使長史欣為上將軍,將秦軍為前行。到新安。諸侯吏卒異時故繇使屯戍過秦中,秦中吏卒遇之多無狀,及秦軍降諸侯,諸侯吏卒乘勝多奴虜使之,輕折辱秦吏卒。秦吏卒多竊言曰:“章將軍等詐吾屬降諸侯,今能入關破秦,大善;即不能,諸侯虜吾屬而東,秦必盡誅吾父母妻子。”諸侯微聞其計,以告項羽。項羽乃召黥布、蒲將軍計曰:“秦吏卒尚眾,其心不服,至關中不聽,事必危,不如擊殺之,而獨與章邯、長史欣、都尉翳入秦。”於是楚軍夜擊阬秦卒二十餘萬人新安城南。

「夜擊坑秦卒20萬」,假若每個士兵背後有一個五口之家,那就是100萬人口喪失他們的父子兄弟,更別提其他戰爭斬獲,要知道但是秦國人口大概也就600萬。

居數日,項羽引兵西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收其貨寶婦女而東。

進入關中之後,又引兵燒殺搶掠,最大程度打擊秦人。

人與人之間沾親帶故,項籍殺了那麼多秦人,可以說家家戶戶都跟他有血海深仇。

最後死於秦人的亂刀之下,也算是報應不爽。


長島男爵


項羽出生於楚國貴族階層,項氏一族在楚國有著較高的地位。秦滅楚國,使得項氏一族遭禍,項羽也和叔父項梁流落他鄉。項羽在反秦的過程中殺秦卒二十萬,焚燒秦國都城,因而很多人認為項羽最恨秦國人。項羽的屠殺也成為了項羽備受指責的地方。

因此就認為項羽要殺光所用秦國人,這顯然是不對的。

首先,秦統一天下後遷關東六國二十萬人到咸陽,項羽屠殺咸陽時,就不僅僅是殺秦國人了;再者項羽在征伐齊國時同樣有過屠殺,這些人也並非秦國人,因而也就不能認為項羽最恨秦國人要殺光所有秦國人了。

其次,硬要說項羽最恨誰,恐怕在當時的秦國人中非章邯莫屬了。楚國滅亡後項羽跟著項梁流落關中,項梁成為項羽最親之人,其渴望項羽成才,授課,教習兵法等。可在定陶之戰,項梁敗於章邯之手身死,項羽打敗章邯之後就應該殺了作為秦國人,又是殺害自己叔父的人。可結果項羽並沒有殺章邯,反而封章邯雍王,鎮守秦國大本營,這是多大的度量和氣魄。

可能,有人會指出項羽,鉅鹿之戰後項羽殺死秦國降卒二十萬,就是對秦國人仇恨的報復。從史料記載來看,秦人投降後項羽並沒有殺戮,而是繼續由章邯統領一起向秦國都城進發,行至新安時秦兵議論擔心兵敗秦王朝統治者會處死其家人,項羽和部將商量後才做出屠殺秦降卒的。《史記·項羽本紀》記載:“項羽召集黥布、蒲將軍商議道:“秦軍官兵人數仍很多,他們內心裡還不服,如果到了關中不聽指揮,事情就危險了”。可見,此時之所以屠殺秦國二十萬降卒,是由於秦兵和關東六國人的矛盾以及秦兵不服存在著反叛的危機。

綜上所述,項羽在反秦鬥爭中雖多有殺戮,但被殺的對象卻不僅限於秦國人,也存在著因為文化矛盾等不得已的殺戮行為,因而不能認為項羽的殺戮是針對秦國人的。我們之會有項羽殘暴,痛恨秦人慾殺光秦人的認知其原因多為史料記載的誤導。

歷史是由勝利者書寫的。對比司馬遷所寫的《高祖本紀》和《項羽本紀》,會發現司馬遷在寫二人時運用了強烈的對比手法。寫項羽他側重於武力殺伐,單純的展示其軍事方面的成功;寫劉邦時,除軍事成功,還多有用人納諫,安民舉措等。這樣的對比就更加表明項羽的殘暴,劉邦得天下的合法性了。

然而事實上,劉邦在反秦的過程中也是存在著屠戮城池的行為的。項羽也並非就是一個殺人狂。《高祖本紀》記載:劉邦登基後和群臣議論得天下的原因,“高起、王陵對曰:陛下慢而侮人,項羽仁而愛人。”《淮陰侯列傳》中韓信也說:“項王見人恭敬慈愛,言語嘔嘔,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飲。”陳平也說:“項王為人,恭敬愛人,士之廉節好禮者多歸之。”這些跟隨劉邦打敗項羽的人,多半也都認為項羽是愛人,慈愛的。

從楚漢戰爭中也可以發現,彭城之戰時項羽抓了劉邦的父親,以此要挾劉邦,結果劉邦無情項羽也沒有殺劉備的父親,反而說天下因為他們兩個人的戰爭讓百姓受苦,可見項羽對百姓亦是有憐憫之心的。甚至最後兵敗烏江時,不忍心殺自己的馬,把它送給烏江亭長。呂馬童帶領漢軍是來殺自己的,臨時前還說和呂馬童是老相識,把自己的人頭送給他。烏江庭長來接,項羽本可渡江的,可最後選擇自殺,從他送馬,送自己頭顱的舉動來看,誰能說他最後選擇自刎為的不就是還天下一個太平盛世嗎?

中國有句俗語:“成王敗寇”,歷史上因失敗而被打上“寇”標籤的人物,許許多多。然而項羽雖然最終戰敗,但卻不失為“失敗的英雄”他一直為後世所稱道,豈能說他就是殘暴的呢?


歷史知道點


這應該不難理解。。。

雖然楚國和秦國有國仇,項羽跟秦國也有家恨,但他明白秦人是殺不光的,所以只能殺眼皮底下或者自己能處理的人。。。

正如犯罪者一樣,雖然也有無差別殺人,但主要的還是殺有利益或其他關係的人,而不是盲目的殺無辜者,因為那樣殺不完,沒必要。。。


浪兄筆記


我們所知的楚漢歷史,主要來自司馬遷的《史記》,而司馬遷寫史記又大量借鑑了《楚漢春秋》,楚漢春秋的作者乃是劉邦的一個謀士叫陸賈,口才很好,所以經常出使各國。

根據史書記載,項羽嗜殺,他屠城,坑殺20萬降卒,他殺子嬰,燒阿房宮、暗殺楚懷王........但是史書又記載了陳平、韓信、王陵對他的評價,全部提到了他仁而愛人、謙遜有禮,對手下士兵愛護有加...這顯得就有人格分裂一般。

所以很多人覺得項羽痛恨秦人,應該大開殺戒才對!不濫殺反而覺得奇怪了!

個人認為,陸賈在描寫項羽的時候,給他加了很多黑材料!比如屠城,劉邦也幹過,但是卻把劉邦寫的非常仁厚!說是殺光了章邯手下的20萬降卒,可是接下來三個秦將卻很快與劉邦打了起來,特別是章邯,堅守廢丘城8個月之久,他們的軍隊又從哪裡蹦出來的?說他燒阿放宮,可是現代考古卻發現阿房宮僅僅打了個地基而已,梗沒有被火燒得跡象,火燒三個月更是扯淡,什麼樣的建築物能龐大到需要燒三個月之久?殺子嬰可能做過,誰讓他做劉邦的相,帶領秦國軍隊幫助劉邦封鎖函谷關?他想利用劉邦與楚軍內訌,意圖恢復大秦帝國,不殺他殺誰?

所以,我認為項羽並非嗜殺之人,很多該殺的他卻放過了,才最終對他造成了危害!劉邦勝利後,自然需要醜化項羽,而把自己洗白,這是勝者王敗者寇千古不變的真理!


伏羊羅漢


根本原因是為了維護其統治。

項羽恨秦不假,所以才會在公元前206年入咸陽後,殺了已歸降的秦王子嬰,併火燒咸陽,焚燬阿房宮。

雖然項羽是秦滅後的第一大勢力,但是他還遠沒有完成統一,還有劉邦等大小反秦勢力林立,也有章邯等投降的秦國舊將。繼續屠殺秦人,容易激起秦降將的反叛,也容易給其他勢力坐大的機會。

讓各山頭互相打壓牽制,是每一個統治者最慣用的手段。項羽在自立西楚霸王,都彭城後。將劉邦封漢王,轄陝南及巴、蜀之地。為了防止劉邦擴張壯大,他又將陝西的關中和陝北分封給秦國三個降將,封章邯為雍王,轄咸陽以西及甘肅東部地區;封司馬欣為塞王,轄咸陽以東;封董翳為翟王,轄陝北。

所以考慮各方勢力,使不安定因素不至於反彈,項羽不能繼續殺秦人。


馬洛笑笑屋


大秦雖然強盛一時,卻並未按照嬴政的想象那樣延續千秋萬代。隨著劉邦項羽等各地起義軍掀起了反秦熱潮,嬴政費盡心機掃清六合換來的基業僅存在了短短十六年便被顛覆。在秦朝走向末路後,楚漢兩勢力二分天下,雙方逐鹿中原激鬥了四年,楚軍節節敗退,項羽在垓下含恨身亡,劉邦正式完成朝代更迭。歷史上,每逢改朝換代,常有前朝遺孤站出來搞些復國行動,比如:離我們最近的封建王朝滿清初期,就曾遭到各路復明勢力的征討,歷史上有名的民族將領鄭成功就是其中一員;洪武初期,北元舊黨盤踞蒙古始終妄圖恢復元朝。但是,讓人想不通的是,秦朝覆滅時曾經的諸侯勢力紛紛重新建國,為何,秦國人安分了下來,並未開展“反漢復秦”的行動呢?這裡,關於秦國人並未開展復國行動的問題,我們不妨剖析當時的歷史背景來找找答案。嬴政統治時期,對天下施以暴政,設立名目繁多的重稅,務農的百姓要繳納三分之二的收穫,中原各地的百姓均遭受苛政的奴役;秦朝法令嚴格,主張重罰,十分殘忍,民眾苦不堪言;嬴政徵調全國三成男性前往各地修築長城、陵墓,全國農耕事業幾近荒廢;秦始皇致力於打壓儒生,中原各地因此慘遭坑殺的讀書人不計其數。不僅中原其他地區如此,連秦國故地這塊“根據地”也難逃秦始皇的暴政,所以,後來即便有人扯起大旗光復秦朝,也極少有秦地百姓響應。畢竟,秦始皇的統治已經讓嬴氏的招牌失去了太多群的眾基礎。項羽焚燬阿房宮,宣告秦朝覆滅之際,將天下當作一塊蛋糕切成了十八份,分封給了天下十八路諸侯。曾經秦國的大多數地區都被賜予了三個秦國將領,其他秦國故土則被項羽劃給了劉邦。項羽之所以將這一“危險地區”交給劉邦和三位歸順自己的秦國將領,完全是出於穩定秦國故地的考慮。從這我們也可以看出,在處置舊秦土地這件事上,項羽還是很有想法的,楚國士兵將秦國王族嬴氏趕盡殺絕,其餘秦國貴族也紛紛遭到打壓,項羽把土地交到聽話的前秦將軍手中,即便有秦人希望復國,也沒有名正言順的理由。當時,秦始皇乃是六國之主,同時,也擁有六國最美麗的女人,一生為其生下33個孩子其中兒子23人,女兒10人,其中,32個都死於非命。後來,公子嬰因為裝傻才沒被殺,才有了秦三世。試想,連可以成為旗號的嬴氏子孫都被屠殺殆盡了,復秦之舉又如何做到師出有名呢?並且,在劉邦治理秦地期間推行了仁政,深得各地百姓愛戴,尤其受到了秦國故地民眾的支持,此舉也使劉邦在秦地的影響力迅速上升。在隨後的楚漢戰役中,秦地老百姓站出來相助劉邦,參與對項羽的討伐。所以,在劉邦建立新政後,秦人更沒有反抗的理由了。畢竟,劉邦是老秦人一手扶持起來的,劉邦最終能夠戰勝項羽老秦人功不可沒。在楚漢爭霸過程中,劉邦的麾下有許多秦人,他們成了劉邦的鐵桿擁護者。項羽曾在新安地區殘忍殺害三十餘萬秦國士兵,在項羽聯軍入主中原後又曾四處擄掠,在秦人眼中項羽與惡魔無異,所以,秦人與劉邦的關係愈發密不可分。原本,項羽把秦國故地分給劉邦和前秦將領本來是個周全的舉動,奈何,他並未預料到劉邦的雄心,在此看來,項羽是敗在了自己的故做聰明上。劉邦是個接地氣的領袖,在他舉事期間極其善於籠絡人心,他成功的取悅了舊秦地區的民眾,秦地支撐著劉邦,使之能與項羽分庭抗禮。從實際角度出發,在楚漢軍隊膠著時期,秦人更是復國無望,因為,只要有秦人舉事,勢必會遭遇劉邦項羽兩個勢力的剿殺,屆時難逃敗局。當項羽霸王末路,獨自與幾名漢軍將領對峙於垓下之時,是否會喟嘆這幾位漢將均為舊秦部下?不得不說,劉邦能夠成事的最大依託就是百姓歸附、萬眾傾心。秦人對劉邦和項羽的態度產生了鮮明的對比,正是對項羽的滅國之恨,使他們對劉邦效了建國之忠。綜上所述,正因項羽的鐵血政策屠殺了大量秦國王族,所以,沒有秦人能夠藉著王族的名號舉事,加上,嬴政統治時期各地民怨頗深,秦地老百姓對嬴氏政權毫無好感,這就使復秦變得既沒有出師之名又沒有百姓基礎。再加上,劉邦善於討好秦地百姓,雙方締結了深厚的情誼,秦人幫助劉邦推翻了他們同樣憤恨的項羽,此後,劉邦功成建國,秦人自然不願站出來推翻劉邦。雖然,司馬遷在《史記》中對於項羽的英雄氣概很是欣賞,可是,如若他真的勝利,那麼,絕對會是歷史的倒退。而劉邦,其實是秦代平民階層的代表,他們享受到秦滅掉六國後的種種益處。楚漢之爭的結果就是,六朝的殘餘勢力被徹底清掃乾淨,戰國後期的貴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後來的皇室。當然,漢朝初立也有分封,可終究還是繼承了秦制,讓秦朝確立的中央集權成為制度。


小蘭愛跑步


因為秦朝給百姓帶來的災難太多了,即使留下親人也很難有人想再回到秦朝, 在嬴政統治時期,實行了暴政,建立了各種各樣的重稅,農民群眾必須支付2/3的收成。中原所有的人都遭受奴隸制的暴政,主張重罰,十分殘忍,民眾苦不堪言;嬴政徵調全國三成男性前往各地修築長城、陵墓,全國農耕業幾乎荒蕪,秦世皇致力於壓制儒學,中原的無數人被坑撞死了。 不僅在中原的其他地區,而且在秦的“基地”地區,秦始皇的暴政是難以逃脫的,所以,後來即便有人扯起大旗光復秦朝,也極少有秦地百姓響應。畢竟,秦始皇的統治已經讓嬴氏的招牌失去了太多群的眾基礎。 當項羽摧毀了寺廟並宣佈秦朝滅亡時,他把世界分割成十八塊秦的大部分地區都是秦朝的三位將軍,秦的另一個故鄉是項羽給劉邦的。項羽把這個“危險地帶”交給了劉邦和三個將軍,完全是出於穩定秦國故地的考慮。


阿呦


古代打仗不像現代,其實兩個國家開戰,最核心的是兩個國家貴族,也就是統治階級的戰鬥。因為古人意識中,這些人民是我王的人民,不是我國的人民,注意,是王不是國。打仗的核心,與其說搶土地,還不是說搶人民。春秋戰國時期,戰爭是隻有在貴族之間發生的,打的戰役,幾千人已經規模很大了,因為貴族沒多少。所以,項羽恨秦人,是痛恨秦的統治者,貴族,和人民關係不是很大。


右岸先生


第一,項羽為什麼要殺光秦國人?第二,項羽能殺光秦國人嗎?項羽反抗的是秦國的暴力統治,所以我認為項羽沒有理由殺光秦國人,也沒有能力殺光秦國人。

我們都知道項羽這個人也是比較殘暴的,在項羽的字典裡面,盡是“坑殺”“烹殺”等等,尤其是在鉅鹿之戰後坑殺了20萬秦軍,這是他作戰史上的一個汙點。

但項羽也不失為一個英雄,他恨的是秦國的暴力統治,但這個統治是贏姓家族而非所有的秦國人。秦國也有很多老百姓受壓迫,受剝削,這樣的人項羽不會去殺,也沒有必要去殺!

如果項羽見人就殺,非得要殺光秦國人,那麼他也是無道的,他也聚集不起這麼多人跟著他一起打天下。

說通俗一點,項羽不是傻子,他沒有必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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