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
地球雖然有70.8%的面積為水所覆蓋
但淡水資源卻極其有限
生活用水、生產用水、農田灌溉……
水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1993年1月18日,第47屆聯合國大會根據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制定的《21世紀行動議程》中提出的建議,通過了第193號決議,確定自1993年起,將每年的3月22日定為“世界水日”。中國則確定每年的3月22日至28日為“中國水周”(1994年以前為7月1日至7日),今年第三十三屆“中國水周”的主題是“堅持節水優先,建設幸福河湖”。
《河北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供用水管理規定》頒佈實施,為我省南水北調配套供用水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建設穿越、跨越、鄰接配套工程的橋樑、公路、石油天然氣管道、雨汙水管道等工程設施的建設、管理單位應當設置警示標誌,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工程建設或者交通事故、管道洩漏等導致的水質安全風險。
在配套工程管理範圍內,禁止實施影響工程運行、危害工程安全和供水安全的行為:擅自移動或者採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方式破壞輸水管涵。
在配套工程保護範圍內,禁止實施影響工程運行、危害工程安全和供水安全的行為:擅自爆破、打井、採礦、取土、採石、採砂、鑽探、建房、建窯、建墳、挖塘、挖洞、挖溝等。
配套工程保護範圍內,禁止實施影響工程運行、危害工程安全和供水安全的行為:傾倒、排放廢液、廢渣等有毒有害物質。
在地下輸水管涵上方地面及其邊線兩側各五米範圍內,禁止實施影響工程運行、危害工程安全和供水安全的行為。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配套工程和路、橋交叉處設置限制質量、軸重等相關標誌,並採取相應的工程防範措施。
掃描二維碼
關注河北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
供用水管理規定
來源:河北供水有限責任公司保定管理處
閱讀更多 涿州市普法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