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縣法院巧妙化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糾紛,促使夫妻雙方消除嫌隙,重歸於好,再續良緣。


3月25日下午,博白縣法院龍潭法庭黃振豪法官巧妙化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糾紛,促使夫妻雙方消除嫌隙,重歸於好,再續良緣。

案件詳情

張某梅與李某輝於2016年上半年自由相識、相戀,半年後雙方開始同居生活,並於2018年5月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婚後暫未生育小孩,平時雖偶有爭吵,但並未影響夫妻感情。2020年春節期間,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在家朝夕相處的夫妻兩人因家庭瑣事爭吵漸多。隨著爭吵加劇,男方常常有謾罵女方的行為。女方一時激憤便一紙訴狀起訴到法院,要求與男方離婚。


博白縣法院巧妙化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糾紛,促使夫妻雙方消除嫌隙,重歸於好,再續良緣。

庭前,黃法官積極與原、被告進行溝通,詳細瞭解雙方產生矛盾的癥結所在。過程中,被告再三表示已經認識到自身錯誤,請求原告原諒、請求法官成人之美,態度十分誠懇。原告則不停地向黃法官大吐苦水“在男方家我感到孤獨無助,男方不關心、體貼我,發生爭吵時,男方家人也不幫我......”一時傷心不已,無論如何都不願意和好。

法官做原被告的調解工作

博白縣法院巧妙化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糾紛,促使夫妻雙方消除嫌隙,重歸於好,再續良緣。

博白縣法院巧妙化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糾紛,促使夫妻雙方消除嫌隙,重歸於好,再續良緣。

黃法官從他們的言語中發覺,本案原告雖然嘴上堅持與被告離婚,但其與被告的感情尚未破裂,雙方主要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雙方矛盾之所以激化也只是因為他們處理爭吵的方式不恰當,溝通不到位,只要他們今後注意處理矛盾的態度與方式,相互體諒、包容,是能夠和好如初的。於是,黃法官耐心地嘗試著與原、被告分析梳理他們夫妻感情存在的問題,並引導他們尋找解決問題的方式、方法,希望他們好好珍惜這來之不易的夫妻感情。慢慢地,原告終於鬆了口,表示同意給被告一個和好的機會,但還要看被告今後的表現。看到原告有了和好的意願,黃法官鼓勵被告向原告作出承諾。被告則當場向原告寫下保證書,保證今後會好好愛惜雙方的感情,給予原告足夠的安全感,不再讓原告受委屈。而全程陪伴在旁的被告父親也表示一家人和睦相處、幸福安康是自己最大的期望,作為公公,以後會多多關愛兒媳婦,監督兒子,保證兒子不再犯糊塗。

博白縣法院巧妙化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糾紛,促使夫妻雙方消除嫌隙,重歸於好,再續良緣。

離開法庭時,他們倆人的雙手又緊緊地握在了一起,黃法官的臉上頓時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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