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徵地補償款1.16億元!一土地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主任被起訴

近日,北海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汙罪、行賄罪對銀海區土地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原主任謝某鋒等人依法提起公訴。經查,被告人謝某鋒、葉某河涉嫌貪汙徵地補償款1.16億餘元,行賄700萬元。


2016年7月1日,被告人葉某河指使葉某海以張某平的名義承包了銀海區慶豐養殖場的317.5畝養鱉場。為在土地租賃到期之前獲得補償,被告人葉某河與被告人謝某鋒共同商謀,由葉某河負責對鱉場地上附著物進行部分改造、修建,謝某鋒負責設法在土地租賃期滿前將鱉場納入政府徵收範圍,待獲取補償款後兩人平分。後被告人謝某鋒和葉某河請託幫忙協調將關井鱉場土地納入北海市土地徵收範圍。


為獲取高額地上附著物補償款,謝某鋒違規將關井鱉場地上附著物的評估工作指定給不符合資質的公司,並要求按照1.2億元的標準進行評估。


為掩蓋兩人騙取地上附著物徵收款的事實,謝某鋒、葉某河指示鄭某賀、陳某海等7人簽訂共同經營鱉場的虛假合作協議,並讓鄭某賀冒充鱉場的合夥人與銀海區徵地辦、評估公司等單位對接徵收事宜。後謝某鋒依照不具法律效力的評估明細表確定關井鱉場地上附著物補償價值,並挪用銀海區徵地辦公室土地儲備債券資金支付了補償款1.16億餘元。


目前,案件已移送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審核:梁洪

校對:黃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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