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都是單身惹的禍
我在做客戶經理期間遇到過此類情況:
我當時的客戶50歲,孩子28歲,已經成家。客戶在我這裡有30萬,一年期的貸款,主要用於其菸酒店的經營。沒想到貸款發放的第三個月,我的客戶意外出車禍去世。孩子剛參加工作沒幾年,手裡也沒有太多錢,菸酒店經營情況也並不好。當我找到客戶的孩子希望他償還貸款時,客戶的孩子以及兒媳一致向我表達了不願意替父親償債的想法。
當時作為客戶經理,年輕氣盛,心想父債子償在古代不是經常出現嗎?這個孩子怎麼這麼不通情理呢?於是我就找到了我們銀行的法務人員,尋求法律幫助,如果可以,我想起訴客戶的孩子。
法務老師聽了我的描述說:
現在的法律沒有父債子償這麼一說,只有被繼承人死亡,繼承人用繼承財產償債的說法。也就是說,如果父親死後,孩子放棄繼承父親的遺產,則沒有義務一定要替父親還債。如果孩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遺產應當優先用於償還銀行債務。如果遺產不夠償還債務,孩子也沒有義務替父親償還剩餘債務。最後聽從了法務老師的建議,我去向客戶的孩子交涉,給他提供了兩種方案:
你接管父親的菸酒店,把錢還了。
你不用還錢,我們把菸酒店盤出去。多了,與你無關,少了,也不用你補錢。
像題注的這種情況,如果這個男人的子女真的確定他沒有遺產可以繼承,那就放棄繼承,債務自然不用償還。
我是銀行研究僧,你學習,我也跟著學習。
銀行研究僧
看到這個題目讓我想起了身邊的一件事:
我的一個鄰居是做生意的,在2005年的時候倒騰海鮮,結果在路上遇到了重大車禍,人沒了一車海鮮也廢除了,直接損失6萬多元,當時這個錢是問朋友借的,包括買車和海鮮自己拿出了部分,還在外邊借款了10萬元,借的這個錢不是銀行的,是關係比較好的朋友,結果出了這個事情,那個借錢的朋友不願意了,等這個鄰居安葬後,天天跑到這個鄰居家要求還錢,而鄰居的妻子死活不認賬,覺得這個錢是丈夫借的,現在人沒了,他沒有義務還錢。
這個事情很快扯到了法院,最後的結局是這個鄰居的妻子有義務償還債務,因為在他們夫妻名下有共同財產一套房子,房產證上面寫的是兩人的名字,所以對這個房子進行評估,如果有一半的價值能夠償還債務的話,鄰居的妻子就有義務償還,如果不償還,他們之間的房子將被拍賣,所獲得的現金一半用於償還債務,一半給鄰居的妻子。
這個事情說起來挺戲劇性的,如果當時房產證上沒有寫出車禍的丈夫名字,那麼這個債務就與妻子無關了。 所以題主所說的是否有義務償還債務,主要看這個男人死後是不是有遺產,這個很關鍵,而且遺產是不是被繼承了,如果沒有繼承,那麼就沒義務償還債務。
春意萌生
我們可能聽過“人死債消”的說法,意思是假如債務人死了,債務也就不了了之,債主只能自認倒黴。所以不少人為逃避債務選擇了自殺,其家屬也因此拒不償還。但其實“人死債消”在當今社會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人死了債務依然存在,依然需要償還。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債務人死亡,債務是不會隨之消滅的。一般情況下債務可以由他們來償還。
一、繼承人
繼承人有義務償還被繼承人的合法債務,但繼承人如果放棄繼承,則不用償還。
二、配偶
如果債務人的借款是用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其配偶應當償還。
三、擔保人
如果借條上有擔保人,當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按照約定內容和方式償還。
回到問題,如果其子女放棄繼承,那麼就沒有義務幫其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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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典通
這個問題我可以給出準確的答案,因為之前我還在頭條號發了整個系列的文章,就與理財當中的法律問題有關的,有興趣的朋友也可以關注我看一看。
要說有沒有義務,要看是道德上的義務,還是法律上的義務;
另外我們也要分析有沒有配偶。
01,配偶
首先如果配偶還健在的話,不管有沒有遺產,配偶都有可能要繼續償還這個債務。
因為法律規定的很清楚,結了婚之後,出現了財產就是共同財產,出現的債務就是共同債務。
這個男人在生前向銀行貸款幾十萬,很明顯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所以妻子要承擔。
除非他們有協議,財產是相互獨立的,或者妻子能證明這一筆債務,純粹是他個人的。
但正常情況下,銀行在發放這一筆貸款的時候,肯定是需要妻子一起辦的。
如果妻子不在了或離婚,就不存在這個問題。
02,子女的法律責任
從法律上來說,子女以繼承的方式,繼承父親的遺產和債務。
假如本身就沒有什麼遺產,子女可以放棄繼承,所以也不需要替父親還債。
如果還有遺產,只要繼承遺產,肯定要還這個債的。而且很有可能,銀行會提出財產保全,先清償了債務才可以繼承。
03,道德責任
有時候我們說的義務,不僅僅是說法律層面的,也包括道德層面的。
所以從道德層面來說,傳統的中國社會倫理,子女有義務償還這筆債務,尤其貸款有可能是用於整個家庭的共同生活,那就更加應該償還。
但這是不受法律約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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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說得明白
我是法律解憂君,我來回答您的問題。
解憂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辦理案件,也一直在協助執行。 我可以很負責任告訴你,中國就沒有負債子還的說法,也就是說父母生前所欠的債務,子女是沒有義務替其償還的。但是假如父母生前留有遺產的,子女需要在其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剩餘的遺產才可以被其他繼承人分割。也就是說至於子女有沒我了義務償還,那要看父母有沒有留有遺產,有遺產的話,還要看子女有沒有繼承,繼承了需要償還,沒有繼承,不需要償還。接下來我會根據辦案經驗及司法實踐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為您一一解答釋疑。
首先,要明確一點,中國法律壓根就不存在父債子還的說法。過去的父債子還存在於舊社會,這種方式本身就不合理,也會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負債子不還的原因法律上講是被告不適格,也就是主體資格不合法,也沒有法律關係的存在,因此,如果一個人生前欠有大量的債務,死後也沒啥能力償還,這個債務就算拉倒了,看似不合理,實則沒辦法。
其次,但是有一種情況是子女有義務償還的,那就是死者生前欠有債務,死後留有資產,他的遺產是需要用於清償債務的,如果這個遺產被他的繼承人分割了,那麼繼承人需要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負責償還債務,如果繼承的財產清償完債務後,剩餘的可以繼續繼承,如果不能,只需要把遺產清償完畢即可,多出的部分沒有義務償還。
最後,總結一下,正常情況下,子女是不需要替其父母償還債務的,但是自願償也可以。假如那個人有遺產,遺產還,遺產被繼承了,繼承人繼承多少還多少,不知道這麼說你們明白了嗎。
我是法律解憂君,歡迎大家評論留言互動,有問題的及時提問,我會一一回復,點點關注點點贊,謝謝大家的支持,大家生活愉快。
法律解憂君
“父債子償”有限定條件。如果沒有遺產留給子女或者其子女放棄繼承遺產,那對於“父債”,其子女是沒有清償的義務的。但是如果這筆貸款,子女簽署了相關擔保合同,則需清償。
一、配偶
結婚以後,財產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債務也是共同債務。如果配偶還健在的話,不管有沒有遺產,配偶需要繼續償還債務。
除非簽署相關協議,證明夫妻將的財產是相互獨立的,或者配偶能證明這筆債務屬於其個人行為。這時,配偶無須償還。
二、子女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根據規定,子女以繼承的方式,繼承父親的遺產和債務。如果子女可以放棄繼承,也自然不需要替父親還債。
如果繼承遺產,肯定要還這個債的,但是繼承財產並繼承債務,是有限制條件的。
財產繼承後存在債務的,以繼承的財產範圍為限制償還範圍,並不是說繼承了全部的債務並負連帶清償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這筆貸款,子女簽署了相關擔保合同,無論是繼承財產還是放棄財產,從法律上來看,子女負有償還父母生前所負銀行貸款的責任。
三、道德償還
一般情況下,銀行貸款是有足額抵押物的(或擔保人),銀行資金產生虧損的可能性極小。如果貸款人沒有任何可執行的遺產,銀行也是不可以向子女追償的,只能按壞賬處理。
但是子女如果自願進行償還的,法律也是認可的。這是道德高尚的反映。
老闆紅利課堂
我以前看過一個律師的視頻。
她說過,子女成年之後就是單獨的個體了,除非是你自己想還,不然法院也不會判給你,讓你去還。
還有一點,就是,即便有遺產,法院也不會讓子女吃虧!你依然能夠繼承相應的遺產!
沒事的時候多看看法律相關的知識,對你來說沒有害處的!
那個我是不是老了
既然這個男人沒有遺產留給子女,那麼從法律上來說他的子女是沒有義務幫他還銀行貸款的,一般來說有兩種情況是他的子女必須幫他還款。
第一:子女為其擔保貸款
題主只是說這個死去的男人沒有遺產留給子女,並未說明他子女有沒有為這個男人的貸款做擔保,如果他的子女為他擔保了貸款,那即便是他沒有遺產留給子女,他的子女也一樣要幫他還貸款,擔保人的作用就是若借款人未能償還貸款本息,擔保人有替借款人還款的責任,當然,若是他的子女既不是貸款的擔保人,也沒有繼承到他的遺產,那他的子女是沒有義務幫他還貸款的。
第二:子女繼承其所留遺產
這個男人在銀行有幾十萬的貸款,如果他死了,那銀行肯定會處理他名下的所有遺產,用來歸還他所欠的貸款,但是在這之前這個男人的子女就繼承了遺產,銀行將無法處置其遺產,只能通過資產的繼承人來歸還貸款,而在法律上,繼承了這個男人資產的子女就有責任幫他還貸款,反過來,如果這個男人死了,但沒有任何的遺產留給子女,那子女就沒有義務幫他還銀行貸款。
所以,既然這個死去的男人沒有任何遺產留給其子女,那他的子女也沒有義務幫他還貸款了。
夢幻財經
你這個問題是受了傳統觀念中“父債子償”的影響,雖然這是中華幾千年傳統,但卻與現行的國家法律精神相沖突。
先看下現行法律是如何規定“父債子償”的,現行《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分析這個規定,可以得出下面幾條:
1.如果父親有遺產留下,子女繼承了遺產的,以所繼承的遺產範圍為限承擔責任;比如繼承了50萬的遺產,父親卻欠人80萬,那麼以所繼承的50萬為限去償還即可掉,另30萬欠款和子女無關了。
2.如果所繼承的遺產不夠償還父親的債務的,對於超過的部分,子女不用從自己口袋掏錢進行償還,但是自願償還的除外;如第1中的30萬欠款,原本子女可不用償還了,但自己願意承擔的,則法律也不干預。
3.如果父親留下了50萬遺產,子女卻明確表示不想要這筆錢,那麼父親的外債也就和子女無關了。
廣州花都程律師
貸款人去世,其子女並沒有義務償還貸款,但是如果子女繼承了遺產,就要從遺產中扣除。
就本問題而言,由於貸款人沒有遺產留給子女,因此子女可以拒絕還貸。
同一條款還規定了:“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個人最容易從銀行拿到的貸款是房貸,在貸款未還清之前房產都是抵押給銀行的。假如是房貸差幾十萬沒還清去世了,如果子女不繼續還貸,則銀行可以走法律程序收走房產並拍賣。拍賣金額還完貸款後如果還有剩餘,需要還給繼承人,如果不足,又沒有其他遺產可以執行,則銀行只能自己承擔損失。
由於購房都有首付,加上幾年還款銀行又收回了部分本金和利息,在房價未出現明顯下降時銀行一般不會出現虧損。
如果是信用卡借款,沒有遺產留給子女,如果貸款人子女沒有還款意願,銀行就只能以壞賬處理。
如果是小企業主貸款,去世後銀行同樣可以走法律途徑,對貸款人名下的企業資產及其他遺產進行拍賣。
實際上,能貸款幾十萬元的人總是有一定資產的,剛貸款就去世的概率非常低,還款期內銀行總能收回部分本金。相對於六大國有銀行一年盈利上萬億的撿錢能力,區區幾十萬元壞賬對於銀行來說只是萬牛一毛,我們不用為銀行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