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蓋房,承包隊工人不慎傷亡,房主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趙彬衫


毫無疑問,這是勞務受害者責任糾紛問題,肯定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房主是否有責任,具體應該承擔多少責任,主要還是要看以什麼形式承包。

瞭解案例讓你更加明白這房主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看到這個問題,就讓我想起了之前看到的一個新聞,“李某將坐落於北京市朝陽區某村的自家房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給張某的承包隊,承包隊成員王某在施工過程中不慎跌落受傷,由於傷勢較重,醫治無效死亡,醫療費共計5萬元”。

這個問題就描述的很清楚,李某雖然是戶主,但是隻是把自家的房屋承包了張某,張某的承包隊王某和房主沒有什麼契約合同關係,所以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而張某作為承包隊的負責人,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所以需要承擔主要責任。而受害人王某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需要承擔次要責任。

很多地方存在的現象

私人蓋房確實不會請有資質的專業團隊來蓋房,一來成本太高,二來有錢不一定請的來,三來農村十里八村也沒有這樣的公司。所以在農村很多都是私人自己接活給別人蓋房子,木匠的活被一兩個人承包了,石匠的活被兩一個人承包了,樓面也被幾個人承包了,甚至還是家人裡或者村裡人幫忙把樓面給倒了。還有的人專門在農村組建一個承包隊,把有技術活的人組建成在一起,然後該有的工具和設備都有,有活的時候一起幹一起賺錢。給房屋搭架子的時候,一般都是竹架子或者木架子,不管怎麼樣,這些人平時都是除了自己小心,而在安全保障方面確實是做的不夠好。

其實處理方案是這樣的

在農村不管怎麼樣,就算房主沒有責任,大部分人都離不開一個情字,所以多多少少都會給點慰問金。在農村出現了什麼事情,幾乎都是以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問題,都請自己覺得當地有頭有臉的人或者請對方也認識的人做中間人來處理這事,最後肯定是三方都承擔一點,都退讓一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鬧大了,時間就會拖的更長,到時候對誰都沒有好處,但若讓一方承擔,誰也承擔不起這個責任,所以似乎大夥就默認了這個的方案。

雖然在農村蓋房不可能請優質的專業團隊來蓋房,但是在安全措施上可以加強。1,木板一定叫檢查是否牢固,劣質的木板一定不能用;2,每個人施工的時候必須佩戴安全帽;3,一定不能讓小孩進入施工場地;4,從負責人到施工人員一定要多次強調安全。以上就是我的個人看法,謝謝大家的支持,期待你的點評,同時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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