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聊城市第二人民院住院的參保職工如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要求的即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啦!


好消息 | 在聊城市第二人民院住院的參保職工如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要求的即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啦!


聊城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細則的相關通知

根據聊醫保發〔2019〕85號關於印發《聊城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細則》的文件通知,2020年1月1日起在聊城市第二人民院住院的參保職工如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要求的即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參保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絕育術後的復通手術等發生的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實行定額支付。具體標準為: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定額為400元;妊娠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定額為1000元;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的,定額為200元;絕育、復通手術的,定額為1000元。已通過個人醫療賬戶支付的不再重複報銷。

諮詢電話:2342282 71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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