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福建修訂境外入閩人員跟蹤健康管理工作操作導則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部署要求,近日我省對2月28日出臺的《境外入閩人員跟蹤健康管理工作操作導則》進行了修訂,對從“國門”到“家門”全流程閉環管理進一步細化深化。

打贏防控境外疫情輸入這場新的戰鬥,

信息要“準”

導則要求,各相關部門要及時匯綜境外所有國家和地區入閩人員防疫信息,及時推送相關地市、相關部門和派駐省外入境口岸工作組(小分隊)。健全完善境外入閩人員防疫信息“一庫一碼一平臺”,實現全鏈條信息共享和跟蹤管理。

機制要“實”

導則要求,福州、廈門、泉州市要增強機場現場防控協調小組(指揮部)力量,做好境外入閩人員健康查驗、“點對點”轉運、落地隔離等工作。

其他設區市(含平潭)已派駐福州、廈門、泉州機場現場防控協調小組(指揮部)的人員,要繼續留駐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省外事組、交通檢疫組要加強對省內相關口岸和派駐省外入境口岸工作組(小分隊)的工作指導和統籌協調。

管控要“嚴”

導則對航班行程管控、航班落地管理、“點對點”規範轉送、海上入境渠道管控、社區(村居)防控等環節都做了詳細要求。

對於通過航空口岸入閩人員

福州、廈門、晉江機場公司要通告執飛境外入閩航班的航空公司,在出售境外來閩航班機票時,及時告知國內和我省相關疫情防控要求,並提前一天將境外來閩航班信息等彙總報機場現場防控協調小組(指揮部)。協調小組(指揮部)要“一機一案”,制定應對工作方案。

執飛境外入閩航班的航空公司要主動商各境外出港機場,在值機、登機、艙門關閉前分別對乘客測溫,對體溫超過37.3℃的予以勸退;

做好空中應急預案,預設隔離區,提醒乘客全程佩戴口罩;落實乘客入境健康申報卡填報工作,全面準確填寫在閩居住地址及聯繫方式等信息,並在航班落地後及時將有關信息彙總報機場現場防控協調小組(指揮部)。

福州、廈門、晉江機場公司要完善境外入閩航班專門停靠區域和入境人員專用通道、臨時醫學觀察點。相關部門做好查驗準備工作。

航班抵達後,海關要派員進行登臨檢疫,對機上人員逐一實施健康申明卡核查、體溫監測篩查、醫學巡查。對體溫超過37.3度或有乾咳、乏力等症狀的人員,引導至負壓隔離室,開展體溫複測、流行病學調查、醫學檢查、核酸檢測。

發熱待查人員及疑似病例由機場防控協調小組(指揮部)聯繫“120”,經辦理邊檢、海關入境手續,送定點醫院發熱門診診治。

對上述人員的密切接觸者(包括機組人員和乘客),引導至臨時隔離區,開展體溫複測、醫學排查、核酸檢測,若發現異常,參照有症狀人員處理程序處置。

對無症狀者,通過專用通道引導至海關旅檢通道,實施健康申明卡核查、醫學排查、全覆蓋核酸檢測等衛生檢疫措施。

相關口岸要優化檢疫程序,改善候檢通關條件,最大限度減少入境人員與其他人群的直接接觸,降低交叉感染風險。

經海關檢查體溫正常且無異常症狀人員交由邊檢進行入境檢查後,由機場現場協調小組(指揮部)安排專人負責引導從設置好的硬隔離專用通道前往臨時交接區。

做好入境人員離開機場過程中的隔離防護措施,避免入境人員自行離開或與其他無關人員接觸;

要安排專門車輛將入境人員從臨時交接區“點對點”接送至安全合法、規範有序、收費合理的定點酒店(賓館)實施集中隔離和定期核酸檢測措施,接送過程中要加強防護。

境外入閩人員抵達定點酒店(賓館)後,應14天集中隔離或申請集中隔離7天后再實施居家隔離7天。申請集中隔離7天后再實施居家隔離7天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集中隔離期間,自願自費進行2次核酸檢測呈陰性及1次血清抗體檢測呈陰性;

(2)省內居家隔離點所在市、縣(區)聯防聯控機制組織核查其具備單人單間等居家隔離條件;

(3)簽署落實居家隔離措施的承諾書。

集中醫學觀察點要加強規範管理,嚴格做到監管人員到位、醫學檢測到位、防控措施到位、安全管理到位、訴求解決到位、暖心服務到位,不得對外開放和經營。

集中隔離產生的費用由被隔離人自行承擔,確有困難和特殊情況的可視情減免。接到海關、衛健等相關單位反饋發現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入境人員後,要立即將相關人員送定點醫院隔離治療。

對從我省入境轉機到國內其他地區的人員

自願申請並符合集中隔離7天后再實施居家隔離7天條件的,應安排“點對點”接送並確認登機(上車)離閩。

入境口岸所在地要及時通知其省外目的地聯防聯控機制,繼續督促落實居家隔離7天措施。

對從我省入境並留閩的人員

自願申請並符合集中隔離7天后再實施居家隔離7天條件的,入境口岸所在地應通知其省內目的地所在地“點對點”接回,並繼續居家隔離7天。

對不具備單人單間等居家隔離條件或不落實居家隔離要求的人員,一經發現,所在地要強制繼續集中隔離7天。

對在我省集中隔離14天或集中隔離7天后實施居家隔離7天的人員

解除隔離前要再次進行核酸檢測。對檢測為陰性的人員,賦予“八閩健康碼”綠碼。

同時,導則要求加強機場工作人員、轉送工作人員和航班機組人員的全過程健康管理和個人防護,做好口岸和飛機、轉送車輛等交通工具的消毒消殺。

對通過動車、客運車輛、自駕等陸路入閩的境外人員

參照航空口岸入閩人員跟蹤健康管理要求,由目的地所在地負責就地實施14天集中隔離和核酸檢測等防控措施。

對國內相關口岸涉及我省入境人員

派駐省外入境口岸各工作組(小分隊)要進一步做好與當地聯防聯控機制的工作銜接,配合做好落地隔離等工作,並告知我省疫情防控要求。

對已在當地集中隔離7天並符合來閩實施居家隔離7天條件的人員,各派駐省外入境口岸工作組(小分隊)要按照要求,規範做好“點對點”轉運來閩相關工作。

屬地要儘快核查相關轉運入閩人員的居家隔離條件,並督促落實居家隔離要求,對不具備單人單間等居家隔離條件的繼續實施集中隔離。

海上入境渠道管控

對入境靠岸的各類船舶,要嚴格執行進出港申報規定,加強進港船舶和上岸人員核查,確保不漏一船、不漏一人。屬地要強化落地查控,使“海上-港口-岸上-落地”每個環節都檢查到位、形成閉環。

對查獲的非法入境人員,要嚴格按規定採取防疫措施,安排專門隔離場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社區(村居)防控

各地要加強社區(村居)“大數據+網格化”管理,全面加強轄區境外入閩人員摸排,嚴格落實體溫檢測、掃碼登記等防控措施,發現境外返鄉入閩人員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置。

對轄區內實施居家隔離措施的境外入閩人員,要加強醫學隨訪,督促其嚴格落實居家隔離要求,發現體溫異常的要按照求及時送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

各地要出臺舉報獎勵措施,公佈舉報電話,暢通疫情防控舉報渠道,進一步織密防控境外疫情輸入的嚴密防線。

主 管 : 中共浦城縣委宣傳部

制 作 :浦城縣融媒體中心

監 審:王樹瑜

值班主任:吳勇君

編 輯:劉莉輝王海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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